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2010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及市食安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津食安办[2009]42号)要求,加强我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小作坊为重点监管环节;加大对粮油制品、肉与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饮料、蔬菜、水果、汤圆等重点品种,特别是限制性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集贸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工地食堂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   (一)对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原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回收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理情况等。查处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违法行为,以及利用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和利用回收食品再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食品地下加工“黑窝点”。   (二)对超市的监管:重点检查市场建立食品进货索证、销售台帐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销售食品的质量,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卫生现状,剩余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理情况;严把食品来源关、加工关、销售关,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上市流通。   (三)对集贸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摊位证、照是否齐全,食品进货来源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检测手段,是否有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和农残超标水果、蔬菜的情况;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农残超标的水果、蔬菜和无合格证明、来源证明和未经过检测的食品上市。   (四)对餐饮业、旅游景点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重点检查餐饮业和食品经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证、照核准的经营项目经营,原料进货是否索证,加工生产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督促餐饮业做好百人以上聚餐登记和留样工作,严防重大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抓住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二)各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安排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建立值班制度和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受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三)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要依法及时公布市场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以及食品质量抽检结果。   (四)各单位要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信息反馈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简报、情况通报等。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请于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食品安全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裕赪 张建强 联系电话:27429922  南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卫生 食品 安全 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政协、纪检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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