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关于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政策文号:武清政办〔201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关于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区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切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进我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着眼于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公共充电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二、建设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二)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三)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四)预留发展空间和扩容能力,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三、目标任务到2016年底,拟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产业园区、镇街及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拟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重点位置如下:(一)主要景区:北运河郊野公园、绿博园、森林公园等。(二)公共停车场:逸仙园停车场、家乐一店至五店停车场、城际站停车场、凯旋王国停车场、文化公园停车场、环渤海停车场等。(三)商业中心(超市):佛罗伦萨小镇、京津时尚广场、友谊商厦、君利大厦等。(四)医院:区医院、中医院、二院及卫生服务中心等。(五)产业园区:创业总部基地、开发区高新公寓等。(六)各镇街、园区规划安装公共充电设施的区域。(七)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清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文运担任组长,副区长刘广生、曲海富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明确职责分工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区2016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建立专家咨询服务机制。2.区商务委:负责对大型商超、旅游集散地等地区的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作。3.区科委:负责组织完成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科普宣传工作。4.区规划局:负责编制全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涉及选址问题帮助协调解决。5.区国土局:负责公共充电设施用地保障工作。6.区财政局: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及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财政补贴政策;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明确资金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及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方式。7.区交通局:负责对交通枢纽、客运站、停车场等地区的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作。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共充电设施国家标准执行监管;负责对公共充电桩生产和服务企业日常安全运营的监管工作。9.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充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10.各镇街、“两区五园”:负责本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辖区内充电桩建设涉及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建设目标顺利完成。区建委、消防支队等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停车场业主单位(公共停车场、建筑配建停车场):各停车场业主应当积极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按照充电桩配建标准落实。停车场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在充电桩投入使用后应当优先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对充电桩车位的使用需求。(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激发多元化资本建设充电设施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率先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一批充电设施,带动全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四)严格监督考核各镇街、“两区五园”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报《武清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联系表》及《各单位2016年拟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反馈表》(见附件),明确本单位的目标任务,结合职责分工,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推进。各单位每旬将进展情况报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向市发改委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附件: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关于武清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清政办〔2016〕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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