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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2019-07-16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我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市教委《关于制定报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送审稿)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宁河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两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起草背景及过程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8年12月17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教育局牵头制定我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年1月15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制定报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送审稿)的通知》,部署方案制定工作。两年行动方案是我区今后两年发展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是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学前教育发展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依据。我们认真研读市级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区的工作方案。两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年度目标、10项具体任务,5项保障措施。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到2020年全区将建设幼儿园35所,新增学位396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建成市、区、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二)年度目标2019年,建设16所幼儿园,新增1200个学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2%。2020年,建设19所幼儿园,新增2760个学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三、主要任务(一)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1.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坚持以大力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专业引领镇中心园和村办园、规范扶持民办托幼点、示范辐射早教中心为原则,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做好《宁河区学前教育资源现状报告》,合理规划与布局幼儿园点位。2019年—2020年,建设35所幼儿园,新增3960个学位。其中政府投资新建1所、社会投资改扩建1所,接收配套4所、农村新建29所。其中:2019年,建设16所幼儿园,新增1200个学位。其中农村新建16所。2020年,建设19所幼儿园,新增2760个学位。其中政府投资新建1所、社会投资改扩建1所,接收配套4所、农村新建13所。(二)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2.加强民办托幼点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宁河区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教育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民办托幼点加强监管和指导。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民办托幼点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民办托幼点安全运行。鼓励支持民办托幼点提升为普惠性民办园,逐步减少民办托幼点数量。3.治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强化各镇政府属地责任,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组,开展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经过整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或进行民办托幼点备案;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到2019年年底全部整改到位。4.加强民办园监管。落实市教委管理要求,设立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财政补助专户。该账户仅用于核算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其他性质收入和支出不得通过该账户核算。明确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用途。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补助幼儿园运行支出,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捐赠、偿还债务、付息、回报举办者、投资、大型基本建设等非基本办园支出。推动园所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教职工待遇和缴存基数随入职年限逐年上调。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学前教育集团进驻我区,提高民办园办园水平。(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5.健全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落实《关于加强宁河区新建村办园管理的指导意见》,新建村办园实行“中心园负责制”。严格村办园教师聘用条件,所聘合同制教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合理确定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加大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幼儿园教师编制的力度。公办园编外保育员可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及时补充。6.实施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各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全部持证上岗。落实“追求卓越幼教师资培训工程”和“乡村幼儿师资培训工程”全面提升园长、教师的能力水平。(四)强化安全防控7.强化幼儿园安全防控。建成市、区、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在幼儿园主要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做到公共区域监控无死角。在将全区各类幼儿园(含民办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市教委、区教育局监控平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监控平台将幼儿园门前、出入口、校园外围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接入区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共享,提高防范能力。建立幼儿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控。在幼儿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8.完善幼儿园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区教育局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到2019年底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至少配备2名由保安公司派遣的安保人员。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五)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9.实施科学教育和保育。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的教育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传授文明礼仪,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严格执行我市幼儿园保教质量相关规定,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做好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10.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研引领,强化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将具备独立办园条件的国办幼儿园分园建成独立幼儿园,予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发挥原主体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机制,落实《宁河区发挥镇中心园示范辐射作用实施方案》,镇中心园加强对村办园和托幼点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四、保障措施(一)经费保障1.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全面落实国办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2.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19年,落实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补助机制,做好区级财政补助预算。(二)组织保障3.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宁河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与规范监管攻坚指挥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资源建设任务纳入“一号”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镇政府必须强化属地责任,制定具体方案,确保资源建设任务圆满完成。4.明确工作责任。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编制、人社、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5.严格考核问责。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不到位的镇政府及责任人要追究责任。附件:分享到:微信分享“扫一扫”【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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