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计委拟定的西青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政策文号:西青政办发〔2017〕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计委拟定的西青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区卫计委拟定的《西青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西青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 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区卫计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优势明显、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基层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居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医药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进一步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落实西青中医医院规划建设项目,全面建成以西青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及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为网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有效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优化“国医堂”综合能力建设,提升国医堂的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西青规划分局参与)2.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以西青医院、西青中医医院为重点,加强中医学科建设,积极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作用。探索中医医院服务新模式,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分层分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区卫生计生委负责)3.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参与)(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创新中医药事业发展 1.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推动我区中医饮片、诊断等数据标准建设实施。通过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区中医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我区人口健康信息项目,构建区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中医健康云平台,实现与全市中医机构间医疗数据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通过移动终端提供中医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新技术,探索中医药养生、健康管理、健康养老等中医服务新应用发展。(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工信委、区人力社保局参与)2.推进理论和技术创新。以中医临床实践为基础,阐释中医药核心理论的科学内涵,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方法。深入研究中医理论的核心内涵,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形成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科委参与)3.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建设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运动和八段锦、五禽戏、六字诀等健身气功。(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新闻中心、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4.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积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论体系和效果明确、经济实用的方法和技术。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中医“治未病”质控工作机制,积极参加中医三伏贴、三九贴、膏方等治未病技术方法的规范和培训。加快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鼓励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生活方式。(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委分别负责)5.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在养老机构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和中医养生功法。(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分别负责)6.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按照相关政策推行中医药与旅游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打造西青区峰山药王庙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中医药旅游示范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鼓励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生产。推动中医药服务标准建设。(区旅游局、区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 1.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区卫生计生委负责)2.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区卫生计生委负责)3.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我区人员向当代名老中医专家拜师学习,以师承的方式继承和发扬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不断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4.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以西青医院和西青中医医院为主,通过自主培养和对外交流,着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四)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产业一体化 1.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制定我区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规划,鼓励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实施国家有关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种植的科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立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加强我区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区工信委牵头负责,区农经委、区卫生计生委参与)2.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搭建现代中药研发平台,重点建设中药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中药药代动力学实验室等技术平台,构建公共中医药研发技术链。鼓励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建设,推动一批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和产业化,推进传统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突破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与纯化技术和植物细胞高效表达与大规模培养技术,加强组分中药研究,加快研究中药制剂技术,实现中药产品剂型多样化。(区工信委牵头负责,区科委参与)3.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重点推动医药批发业的整合重组,发展医药新型流通业态,加快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现有医药商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国际化的医药物流园区,加强与信息、金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的跨界融合,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区商务委、区工信委分别负责)(五)挖掘中医药内涵,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尚。结合中医药健康巡讲、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作品创作等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和科普工作影响力,提高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科委参与)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丰富传播内容和方式,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队伍,创作中医药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打造优秀中医药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分别负责)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长效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农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西青规划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我区中医药稳步发展。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成效,细化政策措施、推动本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西青规划分局参与)(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及基层中医药人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积极落实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适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区卫生计生委参与)(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求,推动我区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和中医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加强全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水平。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工信委参与)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完善各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医药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规划中医药重点项目,完善落实政策措施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创新中医药管理模式,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和“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采取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形式,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区文广局、区教育局参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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