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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拟定的西青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拟定的西青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拟定的《西青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区发展改革委为加快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3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统筹结构优化、能效提升、污染治理,强化改革协同、科技创新、市场驱动、示范引领和全民参与,以强度和总量双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消费端转型,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西青做出积极贡献。(二)主要目标。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乡发展规划。碳排放总量得到控制。能源和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低碳减排成效明显。积极建设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商业试点。筛选推荐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企业,引导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低碳发展意识。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2%。二、主要任务(一)推动能源体系低碳转型1.加强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将低碳发展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低碳发展理念和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在城乡发展规划中探索实行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用能管理,强化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提高节能准入门槛,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主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西青规划分局、区工信委、区审批局等)2.改善区域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有序开发地热资源。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实行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持续推进燃煤设施改燃并网或关停,进一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因地制宜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燃煤,积极发展天然气汽车和电动汽车,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和加气站建设,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分析。(主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局、工信委、建委、农经委、商务委、统计局等)(二)推动产业体系低碳发展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碳行业规模,加快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产业绿色转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打造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为目标,做强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新产业、拓展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超过760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主要责任部门:区审批局、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等)2.着力控制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低碳工艺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落实国家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推动电力、石化、化工、食品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试点示范,并做好环境风险评价。到2020年,钢铁、电力、石化与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加强高耗能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强化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和节能政策、节能标准落实。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提升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园区系统节能,促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利用。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管理,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用能工程。配合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落实国家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健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机制,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主要责任部门: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等)3.着力加强农林低碳发展。实施化肥施用零增长行动,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推广缓释肥、微生物肥、生物活性肥等新型肥料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快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推行商品有机肥补贴项目,鼓励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质量。推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自行建设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沼气科技支撑能力和成果转化,积极构建生态农业循环生产模式,推进沼气高值化利用和沼肥高效利用。鼓励农业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沼气,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能效水平,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加大造林绿化力度,重点实施道路绿化、河道绿化、成片林地、村庄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规划造林6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38%以上。大力推广使用耐盐碱树种,丰富生态林树种结构,强化林业资源管护和灾害防控,有效提高森林碳汇能力。(主要责任部门:区农经委、畜牧水产中心、农技中心)(三)提升城镇低碳发展水平1.着力加快交通运输业低碳建设。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强化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强化道路运输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动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增强轨道交通骨干作用,强化常规公交主体地位,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加大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区运管局)2.着力推广绿色建筑。深化试点示范建设,积极发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改造机制,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民用建筑用能运营监管。大力发展区域综合可再生能源站,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创新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主要责任部门:区建委)3.着力提升废弃物低碳化处置水平。创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理念,合理布局垃圾收运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推行焚烧发电及综合利用处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方式,稳妥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规范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不断提升处理拆解水平。组织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泥处理处置监管,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开展垃圾填埋场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区市容园林委、水务局、建委等)(四)加强低碳试点建设1.推进低碳城镇试点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择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新城和小城镇,积极争取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建立碳排放统计管理体系,加强低碳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低碳城镇试点。(主要责任部门:区建委、发展改革委等)2.推进低碳园区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并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引导市级开发区开展低碳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开展低碳企业试点。(主要责任部门:区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等)3.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支持新建社区、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探索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有效途径。将低碳理念融入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普遍接受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试点社区积极创建国家低碳示范社区。(主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建委等)4.开展低碳商业试点建设。鼓励有代表性的商场、宾馆、饭店等商业设施和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试点,改进营销理念及运营模式,创新产品服务,加强绿色低碳消费引导,有效降低碳排放。(主要责任部门:区商务委、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五)夯实低碳发展的基础1.开展低碳行动。推动低碳产品认证,推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绿色采购。积极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城镇街区等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引导公众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倡导低碳居住,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小份餐饮、自主餐饮、分餐制等节俭用餐服务,推行“光盘行动”。倡导“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局、卫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文明办、商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等)2.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配合提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纳入企业名单,配合开展纳入企业历史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抵消机制利用、配额清缴注销等工作,促进纳入企业主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为企业申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提供支持。(主要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3.加强技术支撑。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和吸引低碳科技型企业,搭建信息平台,开展低碳技术转化推广和服务对接。增强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工业园区对低碳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加强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积极推荐上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主要责任部门:区科委、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等)4.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与调查。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探索建立区级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报告制度,逐步提高数据质量。(主要责任部门: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经委、市容园林委、环保局等)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西青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推动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二)加强资金保障。围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种资金来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清洁化发展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等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融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主要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等)(三)加强低碳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利用好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参与节能低碳行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将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纳入生态文明宣教体系,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主要责任部门:区文明办、新闻中心、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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