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津政令第19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21〕42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时间安排1天津市西青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5月2关于建立健全西青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区民政局2022年7月3西青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7月4西青区污泥处置管理制度区水务局2022年9月5西青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12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全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