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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西青区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西青区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3号)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编制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络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风险控制、隐患消除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大预防预警力度,加强风险识别、评估,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主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2.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3.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的基础上,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能力和基础能力。4.坚持科学应对、法制保障。尊重自然规律,夯实基础建设,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标准规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5.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强化社会资源参与;健全完善全方位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社会协同、应急应战协同。6.坚持全球视野、合作共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于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京津冀区域整体应急应战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跨区域交流合作。(三)建设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能力明显改善,京津冀区域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2.分类目标(1)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形成,完成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并编制公共安全风险清单;社区(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稳步提升,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常住人口紧急避难要求;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大于30分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2)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和装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异地自我保障能力大于72小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反恐处突力量进一步增强。(3)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区应急指挥中心、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平台达到100%联通;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快速提升。(4)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超过80%,加快培训持证应急救护员,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5)跨区域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基本建成与“一带一路”战略相适应的应急体系,跨区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区域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公共安全形势需要的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格局基本形成。(6)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1.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十三五”期间每年度10月底前组织完成1次综合演练。通过加强应急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预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和宣传、培训、演练等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2.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相关规定,实现依法应急。各责任单位“十三五”期间每年度完成《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度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3.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职能,推动社区(村)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考核责任追究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继续强化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街镇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建设,根据人事调整和责任分工,落实人管事、事到人的担当担责权责模式,每年更新指挥部成员名册。健全完善各指挥部会商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会商高效有序。2017年底前,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完成督导社区(村)等基层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人管事、事到人,并逐年进行检查,建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等相关单位)4.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深化军地、部门、区域协同机制建设,加强在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过程中的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和应急资源共享。区应急办牵头,研究完善应急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与驻区部队、毗连区及本区责任部门共同研究一体联动责任制度,每年结合区综合应急演练和单项演练检验协同机制成果。(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区武装部等相关单位)5.落实财政投入,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区财政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资金,配合区主管部门深入研究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细则,推动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基础建设、物资保障、队伍建设、装备更新、宣教培训演练达到全市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6.将应急管理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课程。建立与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机构共建项目,邀请各类专家对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我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意识,为全员化应急管理局面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党校)(二)深化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建设1.进一步加强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反恐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由区应急办牵头,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为主导,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为基点,对标建设任务,每年推进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2.完善应急专家组建设,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定期会商,为高效救援处置提供决策咨询。由区应急办牵头,健全完善以区安监局专家库为基础,与水务、环保、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共同组建的区应急管理专家组,2018年底前完善专家参与突发事件处置、风险隐患排查、事前咨询等相关任务的制度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等相关单位)3.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装备的应用,推广应急用全球卫星定位、车载视频、地理信息和无线传输等高科技系统,进一步提升各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区应急办牵头,区工信委提供技术支撑,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对标市级技术应用成果,落实我区应急管理科技应用措施,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工信委、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等相关单位)4.紧跟市级平台建设进度,推进与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二期)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实时掌握应急物资储存、更新、调用信息,保证第一时间物资供应到位。(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5.对接市级应急物资生产商、经销商数据库,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商、供应商链接,确保定点储备无法满足要求时紧急采购或征用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调用征用和补偿机制。探索利用预签合同、灾害保险、落实税收政策、建立基金等多种经济和市场手段,实现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长期储备与临时储备相结合的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委、区应急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人保西青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6.以危险化学品处理、公安消防、防汛抢险、卫生防疫等专业为重点,分灾种、分层次、分系统地建设各类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实现各应急物资管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2019年底前完成统筹全区各应急管理专业部门资源储备,结合区级、街镇级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建立统一管理、统一调用的专业物资储备体系。(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公安西青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7.对接市级政府应急运输综合协调机制,依法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政府向社会征用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的保障机制。完善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输能力应急调度机制。(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公安交通西青支队)8.“十三五”期间,加强全区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安全风险发布机制,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逐年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我区道路建设质量,为常态运输能力和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运输能力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公路局、公安交通西青支队)9.加强应急车道管理,完善管控措施,确保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各专业应急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构建局部地区交通中断下的社会交通保障机制。由公安交通西青支队牵头,建立健全应急交通管制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紧急状态道路交通管控办法。(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公安交通西青支队)10.对接市级应急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鼓励我区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重点是装备制造业企业研发、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监测预警类应急产品等,发展壮大成为全市应急产业的重要力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信委、区科委、区应急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11.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纳入区级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人防工程,逐年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由区应急办牵头,“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2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应急办、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西青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三)依托新技术手段提高应急防范水平1.整合我区各级各类应急信息资源,建设快速、高效、智能化的区应急指挥平台。按照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依托公安西青分局110指挥中心平台,对接市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区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公安、消防、安监、气象、卫生、水务、环保、交通、人防等专业部门应急指挥平台数据信息,形成全区全功能应急指挥平台。开发建设应急基础信息、应急预案、风险隐患以及救援物资装备等各类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互联网+”在应急指挥平台中的应用。“十三五”期间,完成区级应急指挥中心高标准建设目标,落实与市应急指挥平台和全区各专业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功能完备、信息共享、指挥调度顺畅的全功能平台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区应急办、公安西青分局、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2.对接市级有关规划要求,大力推广测绘地理信息、无人机低空遥感等技术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物资投送、舆情应对等工作中的应用,最大限度提高“黄金72小时”救援效率。(责任单位:西青规划分局、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3.对标市级网络建设,依托公共通信网、卫星网、微波等多种传输手段,完善我区指挥调度系统通信网络。(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4.统筹安排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各专业救援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完善通信网络并配备适用通信装备,保障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与应急指挥中心通信通畅,提高现场图像采集和快速安全传输能力。完善容灾备份系统,提升网络通信快速恢复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四)加强社会宣教体系建设1.完善宣教培训制度,配合市级综合应急宣教平台建设,推进专业宣讲队伍、精品宣教栏目建设,逐步形成主题突出、学习与体验融合、全方位渗透式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体系。由区应急办牵头,继续推进年度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演练计划制度的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计划内容。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科普宣教“津门行”大型宣教活动专家资源,科学安排我区基层单位和普通民众为受众的应急管理知识普及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2.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救援能力培训;强化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提升青少年应急放在救护水平。按照年度计划,每年安排“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大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推动中小学为主的不同受众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3.创建群众性应急技能救护培训标准化基础,推动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疏散逃生、应急避险等方面的群众性应急演练。继续完善全区绩效考核中疏散逃生、应急避险专项指标考核力度,推进群众性应急技能培训和疏散逃生、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红十字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4.依托科技场馆、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所、应急培训演练基地等现有科普及教育培训设施,建设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以各责任单位牵头,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基地、场所建设我区相关安全教育基地和培训演练体验馆。(责任单位:区科委、区人防办、区地震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鼓励开发制作电视专题片、公开课、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提高公众安全应急文化素质。由区应急办牵头,组织文化传媒管理部门,以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为基点,开展形式多样、趣味性强、互动体验的科普宣教活动,2018年3月前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文广局、区新闻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6.整合社会志愿服务资源,支持并吸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区红十字会等组建的应急志愿者团队参与应急培训、演练、救援和赈灾工作。由团区委牵头研究制定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7.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内容的街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有物资装备、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区应急办牵头,开展以条件相当的行政村(社区)为基础的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3月前开展试点调研,2018年6月前实施试点工作,2018年底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成果进行推广。(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1.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明确现场指挥部的基本职能与机构设置,制定现场指挥部设置、运行、撤销等基本程序。明确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应急决策机制。与市应急办、毗连区及其他兄弟区共同深入研究应急指挥体制要素,精准定位指挥机构和指挥人员职责,结合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经验,确定现场指挥部设置的时间节点、运行规范、完结归建等设置、运行、撤销程序,强化专家参与应急决策的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控、有效整改、动态监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对接市级安全监控“一张网”工程,建设我区各部门、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重点企业、重要点位间互联互通,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在线全程监控的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公安西青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3.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档案库。做好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等基本信息调查,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区域风险图。开展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区域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各责任单位逐年逐项开展重点风险源排查,做好数据统计,“十三五”期末逐步建立完善风险源数据库。(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公安西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4.积极推进行政村(社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标准制定,建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由区应急办牵头,从2018年起,制定第三方专业机构风险评估机制,逐步推行由第三方机构对基层单位风险评估的制度,2020年底前达到机制完善,成果明显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应急办)5.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功能、发布标准和审批制度。对接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项目功能,加强地震监测网络延伸建设,增加重点监测防御监测网点密度,实现重要公共设施和重大市政工程的运行监测。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测。(责任单位:区地震办、区气象局、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6.“十三五”期间,逐年推进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多种手段、多种平台,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手段,确保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事件进展和处置结果随时续报。(责任单位:区应急办)7.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认真整理各类应急管理信息,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形成信息报告,由区应急办牵头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措施,完善原有制度性规定,按照工作实际,补强信息报告环节、细节上的不足之处。(责任单位:区应急办)8.完善突发事件舆情信息的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提高信息获取与舆情引导能力。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逐年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与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协调联动,做好舆情发布和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六)推动健全京津冀应急管理协作机制1.依托市应急办京津冀应急管理合作联合应急处置、信息交流和重要信息通报会商机制,继续完善我区与廊坊市及本市毗连区应急信息联动、灾情研判、资源共享、共同处置的应急管理合作协议,2017年底完成与毗连区域市、区的合作协议签订,并深入研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区应急办)2.结合毗连区域的突发事件特点,联合编制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演练。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与毗连市、区联合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根据毗连区域突发事件特点,评估风险隐患,成立联合组织机构,确定指挥机制,形成预防优先、信息互通、队伍联动、资源共享、处置压实的一体化工作预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办)3.实现与廊坊市及我市毗连区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建立应急培训基地、应急专家、应急队伍和应急知识体系,以及应急物资、避难场所、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办)三、加大科技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对接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一)区应急平台建设项目。由区应急办牵头,按照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对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综合保障、恢复重建、事件评估等模块标准,对我区应急指挥平台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应急数据库系统、应急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应急地理信息系统等进行完善和优化升级。整合全区各专业指挥平台应用系统,加快区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各专业指挥平台对接,主要实现综合研判、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二)做好资金、技术和物资装备基础建设工作。随时对接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天津市应急产业发展项目、天津市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项目、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天津市应急运输车队项目、天津市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天津市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天津市多尺度测绘地理信息应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成果,规划承接项目试点建设、完成我区对应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应急办负责落实对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责。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深化、细化责任分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加大政策支持。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行动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应急财产征用、征收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推动家庭购买应急产品和储备应急物资的办法,制定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实施方案。(三)确保资金投入。完善财政资金和企业、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区财政按照市级规划要求,落实应急维稳资金,调整应急管理经费支出重心,保障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四)注重人才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科学建设,创新应急管理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培训演练策划机构等优质资源合作力度,促进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五)全面贯彻落实。各街镇、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市级规划文本,高效落实区级规划实施意见,做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实施措施,确保按照实施意见逐年有序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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