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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7日 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天津市《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西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推动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天津时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特别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基本服务需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加快建设科学完善的老龄事业政策体系,推动养老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协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体系更加完备。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统筹规划、市场培育、监督管理作用。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策略,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健康持续发展。坚持优化结构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元化生活需求和提升生活品质愿望为目标,构建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协调的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新格局。坚持城乡统筹与共享发展相结合。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城乡统筹,全区老年人享受均等的养老服务。强化照顾服务过程中的代际支持,营造互尊互爱互助的良好氛围,增进社会和谐。三、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在“十三五”期间打造“健康西青”、“美丽西青”、“智慧西青”和“幸福新城”的总体决策部署,以“绿色生态、文化滋养、健康宜居、科技引领”为核心,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级养老需求为目标,加快构筑新时代西青区“12345”多元融合、特色鲜明的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打造西青区“宜居、宜养、宜康、宜游”的幸福新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健全“个全民参保的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完善个人账户管理,探索实施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扶持政策,适时提高五保供养和低保标准。进一步健全养老权益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到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9%以上,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79.6%。——加快建设“个创新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医养融合”服务多形式、全覆盖。全面提升机构层面医养结合,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实施老年人健康绿色保障工程,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普及。实施养老服务信息化推广工程,推广智能居家养老模式落地社区。创新养老服务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个性、专业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实现“种教育体系全覆盖。一是老年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区——街镇——村(居)三级办学体系,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开展“养教结合”试点。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典型。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思想道德、养生保健、法律法规、生命尊严等系列教育,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老龄化国情教育体系。实施老龄化国情教育全覆盖,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三是老年人健康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健康预防和康复教育模式,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创建“化养老服务体系,即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便捷化。完善结构布局,扩大养老需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专业化运营团队承接各类养老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和产品“四化”供给能力。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延伸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到2020年底,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本区养老床位总数不超过3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加强“种支持环境建设。一是老年宜居环境。融合美丽社区创建和宜居社区建设规划,推行适老化社区和适老化家庭改造计划,保障老年人获得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二是家庭养老照护环境。开展家庭养老示范社区建设,鼓励老年人及其亲属参加老年人护理、保健等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专业水平。三是老年维权环境。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规范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更加完善。四是老年社会参与环境。倡导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老年人自愿量力、依法依规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自身生活,实现自我价值。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管理更加规范,覆盖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五是养老产业发展环境。融合我区健康产业、文化教育、现代都市型农业等多种业态发展规划,促进养老与农业、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融合,形成我区“幸福新城”养老格局。2018—2020年西青区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指标目标值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79.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9%养老服务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3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健康支持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1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3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精神文化生活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镇比例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40%以上社会参与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12%乡镇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90%以上投入保障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50%以上四、重点任务为实现“12345”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发展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8+15”三年行动计划,即八项重点任务和十五个支撑项目。重点任务一:提升养老服务“四化”供给能力。项目一: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四化”全覆盖。行动目标:合理布局、示范引领、功能拓展、全面覆盖。推行居家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家庭养老社会支持试点,鼓励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规范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实现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便捷化服务全面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覆盖人群,适时提高补贴标准,严格补贴发放管理,做好城乡统筹与长期护理保险衔接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享受补贴对象的审核、评估和认定工作。适时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标准。2.推进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已建成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按批次投入试点运营,已运营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逐步交由专业机构市场化运营。在现有24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全区每年至少新增或运营3家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底,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试点运营达到15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相关工作。3.创建家庭养老社会支持示范社区。定期开展免费护理技能培训,鼓励家庭成员参加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高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搭建居家互助养老陪伴网络。倡导社区开展邻里间互帮互助、结伴助老等活动,建立由亲属、邻里、社区、单位共同参加的志愿者队伍,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低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老年人。4.鼓励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推行入户上门签约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项目二: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目标:推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养老机构质量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建设和优质服务,实现“四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提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卫计委、区财政局、西青规划分局、西青国土资源分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推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用三年时间,到2020年,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规范达标、安全舒适”的要求,建成覆盖全区、服务全区有需求老人的公益性保障性养老机构。一是通过改造、转型升级,优化既有养老机构床位结构,重点建设康复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床位。二是由区级财政投入,2019年在杨柳青镇、辛口镇、中北镇、王稳庄镇和西营门街,各启动建设一所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共包含老年病医院100张床位和养老护理及康复护理200张床位。三是根据全区养老事业发展趋势与需求,2020年再适度建设一批养老机构。预计到2020年,床位总数将在现有1364张的基础上,增加至2000张。同时加大区级财政各项补贴力度,确保全区有需求有困难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借鉴国内先进的养老社区模式,开展我区养老社区和老年公寓建设可行性调研。2.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开办支持和服务指导。适时调整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多收住失能老年人。3.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按照聚焦重点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等规定,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养老机构示范化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创新养老服务质量监督方式,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每年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让入住老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4.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抓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和设备更新升级,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5.加强老年学学科建设。鼓励西青电大和区内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研究。实施老年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老年学学科建设水平。重点任务二:健全老年全周期健康支持体系。项目三:提升优质高效的医养融合能力。行动目标:结合《西青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健康西青”规划目标,促进中医药与养老资源深度融合,扩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覆盖面,为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和全生命周期绿色健康保障。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家庭医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医养结合网络服务功能全面覆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优势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区卫计委;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老年人群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签约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适时扩充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2.优化医养结合服务结构。指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做好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免费体检、健康建档等工作的统筹衔接。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3.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区域卫生信息化。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区域远程医疗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享受更优质的医疗资源。到2020年底,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科诊室达到35%。4.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四:建立健全多渠道老年绿色健康保障体系行动目标:以维持和促进老年人健康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并结合我区各项发展规划,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功能锻炼等综合性服务,切实提高我区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区卫计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实施《西青区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实施方案》,依托区、街(镇)、村(居)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全覆盖目标,建设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老年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推动公共和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向老年人开放。2.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老年人体育工作列入群众体育工作考核内容。组织老年人参加市级体育健身赛事,适时举办具有我区特色的老年人文体竞赛。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我区“全国武术之乡”特色运动项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老年文娱活动,培育老年文化活动品牌。到2020年底,各街镇要建成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基层体育组织,社区建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3.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的指导,到2020年底,全区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4.推进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干预项目。开展认知症早期筛查,及时发现前期认知症患者和高风险患者,实现早期防治。推进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项目,定期对高龄老人开展身体失能风险评估,适时开展身体失能早期干预计划,有效延缓老年人从虚弱状态陷入失能半失能状态,有效推迟已经半失能的老人加重病情,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重点任务三:培育繁荣养老产业市场。项目五:支持发展养老新产业新模式。行动目标:确立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双轮驱动”、“一体两翼”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思路,实现养老事业公益性和养老产业营利性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有机统一,促进养老本位产业、相关产业和衍生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和满足老年人群不断增长的老年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促进综合型养老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结合以古韵传承格局现代的文化名镇杨柳青镇、产业特色鲜明的生态大镇辛口镇、“三区”联动协调发展的综合强镇张家窝镇、崇文尚武宜居宜业的活力新镇精武镇、先进制造业聚集发展的工业重镇王稳庄镇为格局的区域特色,大力开发怡养、旅养、康养、护养等养老服务产品,构建“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养老服务新模式。2.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简约的适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适时扩大我区助老健康御险参保项目。3.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文化旅游、服装服饰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服务业提档升级,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项目六:加强老年健康用品的研发供给。行动目标: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应用。丰富适合老年人的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等供给。促进老年用品的市场推广,发展老年人健康服务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科委)具体举措:1.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健康需求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2.做强高端护理品和功能性保健品产业,提升高端医疗器械、医疗产品等领域产业化水平。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老年产品升级换代,支持老年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推进老年人紧急求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安全智能产品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3.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快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中介培训等新业态。重点任务四:提升改造老年宜居环境。项目七:推动适老化环境示范建设。行动目标:加大适老化环境改造力度,推进社区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舒适的支持性宜居环境,最大限度地保证老年人生活独立能力和社会融入能力。开展宜老社区示范建设,支持老年人家居适老化改造。到2020年底,各街(镇)至少建成2个宜老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区建委;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加强社区宜老环境建设。促进社区物业、商业等资源及设施转型开展养老为老服务。按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推进社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老年人社区生活空间的安全性便捷性。2.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本区户籍65周岁以上有需求的特困、优抚、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家庭,针对通道、居室、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通行、助浴、如厕等适老化改造。3.推进老旧楼区和远年社区开展加装电梯等适老化建设,解决老年人出行、居住和生活难题。项目八: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行动目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得到较好落实,老年人涉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综合治理和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帮助。2.针对老年群体特点,开展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3.提高老年人来信来访来电调理率,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做好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4.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人维权中的作用,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监督机制。重点任务五: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项目九: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行动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格局。老年教育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基础能力稳步提升。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完善基层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区老年大学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现代化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在各街镇建设老年大学教学点(中心),满足老年人就近便利的学习需求。2020年底,各街(镇)至少有一所老年学校,各村(居)至少有一个老年学习点(中心)。2.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探索学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教育(学校)的模式,促成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为老年人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3.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探索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入住老人精神文化生活。2020年底前,建成10个养教结合学习基地。关注失能、失智、盲聋等特殊困难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项目十:不断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行动目标:发挥老年人智力、经验、技能优势,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支持。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法宣传、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服务奉献社会,提升自我价值。(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委老干部局、区总工会、各街镇)具体举措:1.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由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有所专长老人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开展“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声音”系列活动。推动优秀老年社团组织与区内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教育引导在校学生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底,建成1—2支有影响力的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2.加强老年协会能力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完善制度保障,开展定期培训,规范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基层老年协会服务老人的能力,促进老年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2020年底,建成区、街(镇)、村(居)三级老年协会组织网络,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3.鼓励老年人参加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社会活动,将知识、经验和技能贡献社会。对老有所为贡献突出的老年人、在老有所为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项目十一: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行动目标:实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明显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以促进老人身心健康、精神愉悦为取向,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关爱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顾向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新闻中心、各街镇)具体举措:1.严格落实《全国老龄办中组部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全国老龄办〔2018〕6号)要求,围绕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孝亲敬老文化和积极老龄观教育等五项内容,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2.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3.开展好“敬老月”活动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评选,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鼓励街镇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区域实际,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4.推动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建立区——街(镇)——村(居)三级老年心理关爱服务体系。与天津师范大学共建老年人心理服务基地,开展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重点任务六:推动老龄工作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十二:全方位老龄服务数据平台建设。行动目标:结合全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立区老龄大数据中心,归集政府、市场、社会三方数据,统筹区、街(镇)、村(居)三级监测,整合区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多元数据,为老龄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各街镇)具体举措:1.建立区老年人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养老机构信息管理平台、老年教育远程学习平台、老年社会事务管理平台和动态健康管理系统,全域监测和动态管理老年人养老需求。2.借助我区“互联网+”健康医疗实施方案,推动医疗大数据研究与应用,推进基础信息共享,提高健康状态跟踪服务能力。3.搭建老年网络教育数字化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发挥天津老年远程学习网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推荐等学习支持。重点任务七:加强老龄事业人才建设。项目十三:加快培养专业队伍。行动目标:制定吸纳专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完善养老护理人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实现我区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稳定。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具体举措:1.制定政策,吸引人才。加强与院校合作,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相关或相近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扩大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从事养老服务。2.以奖代补,稳定队伍。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且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重点任务八:完善老龄工作保障。项目十四:加强老龄工作制度建设。行动目标:健全老龄工作的机制体制,完善社会监督平台建设,强化第三方评估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老龄事业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热情,积极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镇)具体举措:1.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规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跟进完善我区老龄工作各项政策,压实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街镇责任,切实形成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地落实。2.强化老龄工作社会监督。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规划的督导和检查,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3.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视角,抓住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与老年人利益相关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大力做好老龄化发展形势、老龄工作和社会为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我区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重大主题和老龄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老龄事业宣传的社会影响力。项目十五:强化老龄工作智力支持。行动目标:加强老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推进与高校和专业机构合作,提升项目编制和政策制定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老龄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具体举措:1.深入开展老龄工作理论研讨,组织经常性参观见学,学习借鉴运用好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努力形成我区老龄工作特色。2.加强我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建立区老龄事业统计公报定期发布制度,推动我区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常态化制度化。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老龄工作问题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研判。3.开展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为我区老龄工作提供业务培训、项目调研和政策制定等专业化指导,不断提高我区老龄工作科学化水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街镇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对规划中明确的建设任务和推进项目要深入调研,科学决策,稳步推进。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牵头的工作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负责,搞好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二)完善支撑体系。各街镇要强化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要制定完善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扶持、环境优化、加强服务等措施,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创新制度政策,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三)严格落实规划。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原则,制定细化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时间节点,抓好推动落实。各单位要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细化的工作方案报区民政局。(四)强化监督问责。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镇按照既定任务目标抓好工作推动。区政府督查办要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对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给予严厉追责问责,涉及违法问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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