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政策文号:西青政办发〔2020〕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青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青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9日西青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建立我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调整食安委组成,完善食安委工作规则,发布区级食品安全白皮书。(区食安办负责)2. 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制定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区卫健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西青海关、区粮食办按职责分工配合)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评估基础工作。(区卫健委负责)3.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农药利用率和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试点行动”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活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大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环节综合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区生态环境局负责)4.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指导监督全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面执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企业自查报告率和体系检查率达到10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5.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制定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写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建立家长参与监管机制。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米、面、油、肉和调料等大宗食品原材料政府招标采购,其他食品原材料实施学校集中定点采购。巩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的“明厨亮灶”覆盖率成果,做到学生用餐信息及时公开,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食堂、学校配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街镇负责)落实《天津市中小学营养指南》。(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知指导,减少各类集体聚餐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农村便民消费网点20个,搭建1至2个线上销售平台,提升农村便民消费网络连锁化经营、统一配送水平。(区商务局按照市商务局分配指标负责)7.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类标准,探索餐饮服务提供者“红黑榜”公示制度。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支持一批品牌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动一批中央厨房改造提升,开展钻级酒家评定,引导一批品牌餐饮企业达到钻级水平。(区商务局负责)推进我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区城管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配合) 8.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营销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打击欺诈、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西青分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 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每半年对区级储备粮进行强制检验,重点检验质量指标和储存判定指标。按照不低于5%比例对全区粮食收购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企业建立单仓档案强化问题粮食可追溯。(区粮食办负责)10.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进口保健食品100%联网核查监管,不合格进口食品100%退运销毁处理。(西青海关负责)11.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验收工作。按照创城最新验收标准,组织各部门对表对标,查缺补漏,做好国家级验收工作准备。(区食安办牵头,区创城成员单位按照职责配合)12.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推动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100%全覆盖,婴幼儿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监督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节点企业平均达标率超过60%。(区商务局负责) 13. 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放心农产品基地“回头看”,确保放心肉鸡、放心生猪基地规范运行。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离地前通过自检或承诺方式出具质量安全合格证,随货同行、凭证上市销售。全区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业)100%纳入追溯平台管理,通过平台出具带有二维码追溯标识的电子合格证。(区农业农村委负责)14. 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依职责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全年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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