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打造优良的天开西青园发展软环境,结合优质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本着“投早投小投创新”的原则,结合天开西青园实际,推出“西翼金种子计划”。“西翼金种子计划”,是指通过“一推荐双把关”机制,即经高校科研院所和重大创新平台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入驻天开西青园的企业(团队)从技术和市场两个维度进行把关,并采用“50+50+N”的机制给予扶持,为入选企业(团队)提供“助苗”资金并对其进行股权投资的计划。“金种子”,是指通过“一推荐双把关”机制或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筛选,入选“西翼金种子计划”的企业(团队)。 一、目标要求 “西翼金种子计划”,3年内引育“金种子”150个,先到先得,额满为止;3年内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5年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5家;7年内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家、上市公司1—3家;高标准建设4万平方米“金种子”基地,形成符合天开西青园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高成长性科创企业集群。 二、政策措施“西翼金种子计划”资金总额为2亿元,用于无偿“助苗”资金、股权投资资金、基地建设资金、相关管理费及服务费等,投资退出后的资金滚动用于对“金种子”进行股权投资。1. 对“金种子”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50万元为无偿“助苗”资金,50万元为股权投资资金。同时,撬动更多市场化金融机构(N)跟投联投“金种子”,形成“50+50+N”的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2. 为“金种子”无偿提供一定面积的空间载体,为期三年。3. 组织对接各类优质服务资源优先为“金种子”提供定制化服务。 三、组织实施1. “西翼金种子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科技局、天津精武学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府开发公司)负责解释,学府开发公司负责全面落实。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行废止。2023年1月1日以来符合本政策相关条款的“金种子”,参照本政策执行。2. 区科技局要会同学府开发公司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西翼金种子计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 上述政策所需经费从天开西青园发展专项资金列支,由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到位。4. 上述政策中的无偿“助苗”资金与《关于支持天开西青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三条中“创新创业引导资金项目”不重复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开西青园“西翼金种子计划”(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