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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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批复市城市管理委: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二、你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三、《规划》对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做好道路用地控制和预留工作。四、《规划》是指导全市道路桥梁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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