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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2018-10-26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8年10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细则 为防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天津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细则方案》相关规定,现制定宁河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细则。一、总体目标2018年,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多元利用、政府扶持、行政推动为原则,通过农机化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农民将农作物秸秆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力争使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二、重点工作(一)小麦秸秆综合利用。以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力争实现小麦秸秆全部还田。可以选择离田方式将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100%。(二)玉米(高粱)秸秆综合利用。以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和青、黄贮饲料化利用为主,利用率达到99%以上。(三)水稻秸秆综合利用。采取机械化或人工方式将水稻秸秆收集运出田间,进行原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利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四)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原则上要采取离田燃料化利用的方式对棉花秸秆进行处理,不采取粉碎还田的方式处理,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三、主要任务1.组织机械化作业,实现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离田。2.对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小、边、散地块,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处理,消除隐患。3.培育收、贮、运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畅通农作物秸秆从田间到加工企业的输送渠道。四、扶持政策按照《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秸秆还田、离田以及田间秸秆隐患清理机械化作业进行补助。(一)实施范围宁河区及辖区内天津市玉米良种场、天津市原种场、天津市实验林场、天津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天津市劳动局农场所属的耕地。(二)补助对象补贴对象为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作业组织或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具体补贴对象如下。1.对水稻、棉花、玉米(高粱)、小麦秸秆进行离田作业的作业组织。2.组织实施直立玉米(高粱)秸秆粉碎还田并覆盖、对机收玉米(高粱)后还田的秸秆进行覆盖的作业组织。3.实施小麦秸秆粉碎还田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4.实施全株玉米(高粱)青饲料收获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三)补助标准1.对水稻、棉花、玉米、高粱、小麦秸秆进行离田作业,每亩补贴20元。2.对组织实施直立玉米(高粱)秸秆粉碎还田并覆盖以及对机收玉米(高粱)后还田的秸秆进行覆盖的作业组织。每亩补贴调整为20元。3.对实施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每亩补贴30元。4.对实施全株玉米青饲料收获作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每亩补贴10元。五、操作程序(一)确定作业组织。作业组织由各镇政府、市级相关单位自行确定。(二)签订作业协议。作业组织与村委会、市级相关单位、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实施小麦秸秆粉碎还田、全株玉米青饲料收获作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与村委会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协议。采取包镇或包村的形式开展利用作业。(三)实施作业。按照作业协议约定的内容,作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市级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作业。作业过程中,镇政府、村委会、市级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对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四)验收作业结果。镇政府组织村委会、作业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相关人员开展作业质量检查和作业面积核实。镇域以外及市级相关单位作业质量检查和作业面积核实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验收过程中要拍摄验收照片。作业地块有焚烧痕迹的不计入补贴面积。(五)公示验收结果。作业验收结束后,村委会、市级相关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作业结果,并拍摄公示照片。公示期为7天。(六)作业补贴资金拨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部完成后,并且作业结果公示无异议,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将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拨付给相应的作业组织或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区农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牵头协调工作,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并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巡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各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单位负责秸秆利用相关材料的报送。各镇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单位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加强宣传引导。区农委牵头做好与新闻媒体对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会议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宣传工作。各镇政府要通过会议、村中广播开展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三)强化工作督导。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开展作业组织确定、作业协议签订、秸秆利用督导巡查、田间残留秸秆清理等工作。并要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巡查工作。七、附则本细则由区农委、区财政局、农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宁河区2018秸秆综合利用作业情况验收单2.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饲料化利用验收单3.2018年宁河区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4.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5.2018年宁河区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资金拨付清单6.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资金拨付清单附件1宁河区2018秸秆综合利用作业情况验收单 作业地点作业种类作业面积(亩)作业司机签字村级质量监督员签字注:以村委会(经营主体)为单位,按作业队填写作业方盖章: 村委会(经营主体)盖章:镇政府盖章: 作业方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经营主体)负责人签字: 镇政府验收人员签字:附件2 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饲料化利用验收单 (第 页)农户姓名秸秆利用面积(亩)农户签字小麦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村委会盖章:镇政府盖章: 村委会负责人(经营主体)签字镇政府验收人员签字:村级质量监督员签字(两名):附件32018年宁河区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填表日期:年月日作业主体名称身份证号/机构代码证号作业地点作业种类作业面积(亩)作业补贴金额(元)补贴资金拨付帐号及开户行名称合计//// 镇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字:附件4 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第 页)农户姓名秸秆利用面积(亩)补贴金额(元)小麦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镇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附件52018年宁河区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资金拨付清单 填表日期: 年月日作业主体名称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号所在地址作业面积(亩)应拨作业补贴金额(元)补贴资金拨付帐号合计/// 镇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6宁河区2018年小麦秸秆利用及玉米高粱秸秆饲料化利用补贴资金拨付清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第 页)农户姓名秸秆利用面积(亩)补贴金额(元)小麦秸秆还田免耕播种玉米高粱饲料化利用 镇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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