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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特色工作,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局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关于开展红桥区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 今年9月2日至10月2日的伊斯兰教斋月是我区第15届民族团结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月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把民族团结活动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同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自身素质结合起来,同实施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同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我区的民族工作为构建和谐红桥作出更大贡献。二、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领导,成立了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姜德志任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由明胜任副组长,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有线电视台、区伊协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区民宗办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领导,结合全区的安排意见制定好本单位的活动计划,组织落实好第十五届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主要内容(一)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社区宣传墙报、市民学校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社区内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以“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舆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区教育局要在中小学校中继续开展民族团结常识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区伊协要精心组织安排好各项教务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信教群众树立良好的道德标准,追求健康的精神生活。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倍加爱护民族团结,倍加珍视民族团结,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积极为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践行是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好角度,从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为他们办好事、实事,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区民宗办要精心组织落实好慰问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活动、宗教界回报社会,资助少数民族优秀困难学生公益活动、区政府为各清真寺捐赠乜贴牛和“盖德尔夜”市区领导慰问各清真寺活动等传统系列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要重点资助少数民族残疾人、特困户和单亲家庭,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区教育局要继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中清真灶、回民蒸饭箱的配备和检查,进一步加强五中清真食堂的管理。区清真食品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相互配合,依法加强对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检查工作,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我区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采、群众喜闻乐见、踊跃参与的活动,不断提升我区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通过筹建红桥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举办“民族同乐”社区少数民族文艺展演、召开社区回族居委会座谈会、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观滨海新区等系列活动,努力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使民族团结活动既有声势,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四)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到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继续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对少数民族经营的企业和民族经济的企业法人开展经营理念、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少数民族企业界人士的素质。积极协助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增加经济载体。充分利用我区清真食品行业的品牌技术优势,支持扶植非公有制民族企业的发展,帮助支持企业扩大经营,拓展市场,参与大流通,促进我区民族经济的发展。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根据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把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要不断拓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办法,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努力掀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新高潮。(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着眼于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实际效果,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全区营造出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舆论氛围和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环境,使全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各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民族团结月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注意总结积累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区政府民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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