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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定的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定的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8〕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拟定的《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8月27日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我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精神,为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通过网上服务倒逼网下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加快承接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内容齐全、功能集成、办事便捷高效、网上网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我区政务服务网上办、群众办事零跑腿,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二)改革目标。“政务一网通”改革从群众和企业需求出发,坚决打通信息孤岛,推进数据整合共享,使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实现“办事服务一次结、执法监管一次清、咨询投诉一号通”,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使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18年底,“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在办事服务方面,群众和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服务大厅或互联网申报,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做到审批服务办一次,推动零跑动办事。——在执法监管方面,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健全信用体系,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联合惩戒查一次,做到执法不重复、监管不扰民。——在咨询投诉方面,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分别督办、评价反馈的机制,做到投诉举报打一次,有求必应、有应必果。(三)实施范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二、重点任务(一)推进“政务一网通”服务1.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取消区、镇(街道)及基层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办事证明材料,待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制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2.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依托市“一网通”平台,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部开通网上办理功能,不断提高实际发生的网上办理占比率。通过引导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快递寄送申请材料与办事结果,实现事项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审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二)构建“政务一网通”系统1.配合市级部门实时自动归集用好政务服务大数据。按照“一数一源、多源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各部门管理和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自动归集整合,互联互通共享。梳理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出应用建议,为服务政府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2.利用“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区域范围内网络全覆盖。对接融合各部门、各单位办事系统,在“政务一网通”平台开设网上市民中心栏目,将各部门已有的网上便民办事内容统一纳入。(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3.打通信息孤岛。政务数据是国有资产,各部门都有归集提供完整数据的责任。要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用。(区网信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局、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4.提高办事电子化程度。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企业CA(认证机构)电子认证、市民身份电子认证。利用统一的“政务一网通”数据接口推动实施办事实名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远程办事,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支撑。(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5.加强运行基础建设。配合市有关部门,建设“政务一网通”门户及应用系统。(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配合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赋码、信息归集、全程跟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区发改委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配合开发实体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三)提升“政务一网通”成效1.加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各镇街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向网上延伸,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马上就办、办成办好。明确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管理职责,适时推动社区(村)各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使各类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在重点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事项指南查阅、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2.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推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实行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户籍、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3.完善项目审批办理方式。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落实“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办理机制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推行“容缺后补、先办后补”和“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4.清理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精简前后置审批,推进“多证合一”“多项合一”改革,减少相关许可证照。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推进医疗、养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领域的“证照联办”改革。(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四)加强“政务一网通”监管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告知、联合激励惩戒等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2.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治理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区法制办牵头,区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落实)3.加强全流程管理。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将网上办理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加强对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推进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进驻同级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大厅,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三、实施步骤(一)2018年6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70%以上。(二)2018年9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建成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第二批“政务一网通”事项目录。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政务一网通”改革的专项督查。(三)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总结评估“政务一网通”改革成效,持续提升服务效能,“政务一网通”事项占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四、职责分工区政府办负责组织推动、协调督促区级各部门、各镇街统筹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网信办负责推进信息网络系统规划,做好覆盖全区域的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并提供计算、存储、灾备、网络等基础性支撑,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个人和企业电子证照库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全区统一的“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并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政务一网通”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区审批局负责做好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制、行政审批标准化、组织梳理公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办事指南等工作。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方面的改革,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政务一网通”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推进投资项目办件信息同步共享。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负责专线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做好咨询、投诉、举报、转办处理工作。区编办负责做好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次性办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方面的改革,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政务一网通”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推进投资项目办件信息同步共享。区公安分局负责推进个人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户口办理、出入境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各种缴费等便民服务事项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工作,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区、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区民政局负责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养老、救助、婚姻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清理我区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建立全区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的“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梳理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材料在线填报、电子实名确认、在线生成自助打印、档案在线保存等工作。区建委负责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工许可“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国有土地出让“标准地”试点等“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区环保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区规划分局负责推进相关功能区、工业园区的区域规划环评、区域能评“多评合一”等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对“政务一网通”改革效果跟踪调查。区法制办负责对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政务一网通”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区政府办督查室负责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督查工作。其他区级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相关工作,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辰区“政务一网通”改革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跟踪机制。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协作,服从统一调配指挥,形成改革合力。(二)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重点任务,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检查,对改革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合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对设置障碍、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政务一网通”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刊及手机终端、宣传专栏等新媒体、新网络、新载体加强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为深化“政务一网通”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附件:“政务一网通”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 “政务一网通”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1 实施各类事项“五减”改革 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编制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6月推出第一批事项目录,2018年9月推出第二批事项目录2 进一步清理取消区、镇(街道)及基层单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各类办事证明材料,待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制证明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6月推出第一批,并长期推动3 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占比 依托市“一网通”平台,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部开通网上办理功能,不断提高实际发生的网上办理占比率。通过引导群众和企业线上申请、快递寄送申请材料与办事结果,实现事项咨询、申报、预审、受理、审查、办结、反馈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 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推出第一批,并长期推动4 配合市级部门实时自动归集用好政务服务大数据 按照“一数一源、多源采集、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各部门管理和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自动归集整合,互联互通共享。梳理群众和企业需求,提出应用建议,为服务政府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政务大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2018年12月底前实现系统应用,并长期推动5 利用“政务一网通”办事平台 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区域范围内网络全覆盖。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16个区电子政务外网改造,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14张电子政务专网整合6 对接融合各部门、各单位办事系统,在“政务一网通”平台开设网上市民中心栏目,将各部门已有的网上便民办事内容统一纳入。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接入第一批系统,并长期推动7 打通信息孤岛 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用。 区网信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018年6月底前完善市级平台,2018年9月底前组织各区完成平台建设8 提高办事电子化程度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加快实现企业CA(认证机构)电子认证、市民身份电子认证。推动实施办事实名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远程办事,为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办事提供支撑。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完成应用系统开发,2018年12月底前实现第一批办理事项全程电子化,并长期推动9 加强运行基础建设 配合市有关部门,建设“政务一网通”门户及应用系统。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6月底前实现门户升级完善,根据各单位需求完成第一批应用系统开发,并长期推动10 配合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平台赋码、信息归集、全程跟踪,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区发改委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11 加强运行基础建设 配合开发实体大厅一窗受理系统,与各部门、各单位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互换互用。 区网信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6月底前,市网信办完成系统建设12 加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 加强各镇街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向网上延伸,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马上就办、办成办好。 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长期推动13 明确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管理职责,适时推动社区(村)各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使各类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14 加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 在重点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事项指南查阅、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 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长期推动15 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 推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实行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户籍、出入境、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职业资格、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16 完善项目审批办理方式 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落实“三类项目、一口受理、五个阶段、五联并进、两验终验”办理机制和“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推行“容缺后补、先办后补”和“以函代证、函证结合”等措施。 区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长期推动17 清理涉企证照事项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精简前后置审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涉企证照改革目录管理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18 推进医疗、养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领域的“证照联办”改革。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19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利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双告知、联合激励惩戒等监管机制,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9月底前20 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推进基层治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区政府办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长期推动21 加强全流程管理 依托“政务一网通”平台,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将网上办理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加强对全市各级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推进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进驻同级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网上审批大厅,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区审批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镇、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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