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9〕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北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4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北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我区营商环境,促进北辰区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规范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与服务,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市、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改善民生,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骨干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六个维度:(一)工业项目:包括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二)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环保设施、生态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三)农林水利项目:包括农业、林业、水利设施等项目。(四)社会民生保障项目:包括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项目。(五)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服务业项目。(六)房地产项目:包括商品房、保障房等项目。第三条 重大项目认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项目,应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确定为北辰区重大项目:(一)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制造业、服务业、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原则上在5000万元(含外币折合)以上。其中,新业态项目不受投资规模限制,应全部纳入全区重大项目管理。(三)区内在建待建的国家、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列入全市项目带动战略名单的项目,均纳入重大项目管理。第四条 重大项目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围绕重点建设、重点前期、重点储备“三个一批”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见效。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立北辰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督查室、网信办、统计局、政务服务办、金融局、农业农村委、工信局、合作交流办、商务局、住建委、城管委、科技局、卫健委、公安北辰分局、财政局、税务局、水务局、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土地整理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人防办、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镇、街及开发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第六条 北辰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市、区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决定,研究确定全区重大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二)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组织领导,确定年度重大项目名单,审定重大项目实施计划;(三)负责协调监督管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推进重大项目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第七条 北辰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与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提出重大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按照“三个一批”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台账,做好分类管理;(二)跟踪监测和检查重大项目工作进度,定期更新项目台账,分析重大项目运行动态,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三)负责督促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重大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上报,请求协调解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重大项目年度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工作机制第八条 项目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初汇拢项目年度建设及投资计划。三个产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委、工信局、商务局及各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每月3日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台账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对全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做好现状及预期分析,做好协调调度,并按要求以表格的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数据汇总,反馈至区统计局进行核对后,报区领导小组,并不定期公布上报。第九条 招商管理机制。建立按时报送招商引资情况制度。区合交办、区商务局于每月24日前,按照内资、外资口径,将各项目主管部门当月招商引资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领导小组,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区合交办、区商务局正式组织上报。第十条 协调推动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工作月例会”制度和“重大项目季推动”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月集中召开一次专题碰头会,分析进度、查找问题,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和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项目专题推动会,采取走下去直面企业和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破解方案,明确责任要求,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第十一条问题解决机制。各相关单位,必须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系人,要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问题为导向,对收集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予以解决,并做好跟踪推动,定期公布问题落实进度。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十二条纳入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按照各单位项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统一组织对项目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进行年度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加强问责督办。定期对落实不力的项目责任部门和所在地主要领导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懈怠、延误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影响全区考核任务完成的单位领导和项目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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