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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河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10-11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有效性:有效
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河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教政〔2022〕15号),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水平,结合实际,制定了《宁河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区教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宁河分局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 区住建委区税务局 区医保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宁河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十四五”期间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天津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切实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努力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一)推进普及普惠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二)完善普惠性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三)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100%。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更加优质。三、工作任务与举措(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规划普惠性资源布局。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人口流动加快,本地人口由各镇向两街流动,外来人口向两街和西南部经济活跃地区流动仍是大趋势,城区和西南部学位紧张。“十四五”学前教育应在“调结构”“优布局”上下功夫,在城区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小城镇规划建设区域等,规划建设一批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教育项目,推动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确保每镇至少办好两所公办中心园,适龄人口较少或分散的镇,采用一所中心园加分园的形式满足入园需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坚持公益普惠的多样化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布局规划,精准实施5个新建项目,新增学位达1530个。即潘庄示范镇红枫幼儿园,建设规模9个班,27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2年底。北淮淀示范镇第一幼儿园,建设规模9个班,27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2年底。北淮淀示范镇第二幼儿园,建设规模9个班,27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2年底。新光幼儿园,建设规模15个班,45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3年5月。潘庄示范镇魁星街幼儿园,建设规模9个班,27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4年7月。落实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项目,新增学位720个。即碧桂园幼儿园,建设规模15个班,45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2年底。红磡和院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9个班,270个学位,完工时间2023年6月。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优惠政策,在税收、水电气热价格、培训、租金、用地、收费、分等级补助等方面实施优惠和给予支持。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开展无证园治理“回头看”,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开展镇中心园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发挥示范指导作用、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生均公用经费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提高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水平。落实天津市幼儿园装备标准,实施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园配建食堂,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减少民办托幼点数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民办托幼点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民办托幼点安全运行,不再备案新的民办托幼点。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民办托幼点加强监管和指导,联合开展托幼点提升治理专项行动。对存在安全、卫生等各类隐患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民办托幼点,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直至取缔。加强对现有民办托幼点的监管,全部接入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公安宁河分局)(三)着力学前教育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保教质量提高幼儿园游戏品质。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提升教师职业责任感和成就感。打造7所区级安吉游戏试点园,2-3所市级高质量幼儿游戏研究实践试点园,提高游戏教育活动质量。广泛选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图画书,培养幼儿良好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实施幼小科学有效衔接专项行动,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组建学习共同体,全面构建幼小衔接机制,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落实天津市公办园等级评定标准、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质量评估。充分发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专项培训作用,深入开展优质园与薄弱园结对帮扶工作,提升办园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区教研部门设置专职学前教研员岗位,至少配备2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完善兼职教研员聘任制度,形成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规范教研视导制度,建立专兼职教研员深入农村幼儿园、薄弱园联系点制度,形成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全过程教研覆盖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四)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公办园编外教职工,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统一招聘,统一薪酬标准,实现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及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中心园分园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镇中心园代缴,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组织检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育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教育融入职业准入、职前培训、职后管理全过程。落实好天津市追求卓越幼教师资项目(第二期)、乡村幼儿园骨干师资专业发展助力计划、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等师资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五)保障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加强职能部门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情况的定期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落实属地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信息数据管理使用安全意识和能力。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离岗、新任等变更信息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经招标确定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者,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区教育局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其办学结余必须全部用于办学,严禁分配或转移。进一步完善收退费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置,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巩固完善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幼儿园(托幼点)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区、园常态化三级监控系统线上巡查机制。构建联防联控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执勤”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护学岗”机制。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宁河分局、区应急局)四、组织实施(一)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办园,完善幼儿园园舍建设、资金投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聘任和待遇等各项工作。(二)加强督导进一步推动各镇街依法履行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区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三)加大宣传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的传播,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健全家园沟通渠道,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保教结合的特点、尊重学龄前儿童的个体差异,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和家庭有效互动、科学养育的良好氛围。附件: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宁河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全文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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