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环保局拟定的南开区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批转区环保局拟定的南开区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环保局拟定的《南开区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区人民政府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环保 迎奥运 空气 质量 保障 通知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印发南开区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2008年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奥运会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天津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其他区县采取区域联动控制机制,共同开展区域污染控制,不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做好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相关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 工作目标为履行我国在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根据《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以及《天津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通过区域联动,确保在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200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二、 主要任务南开区作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地区,要解决好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及工业污染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三、 奥运会前主要控制工作(一)防治扬尘污染。1.对区内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尘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洒漏的垃圾、灰浆、渣土等得到及时清扫。此项工作由区环卫部门具体落实。2.全区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的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防尘措施的,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04]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06]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此项工作由区建委、房管局负责。4.继续落实散体物料密闭运输。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运输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对未按规定配装密闭运输装置或者密闭运输装置破损,仍从事散体物料运输的车辆在我区禁行区域内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未按要求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造成沿途尘土飞扬、物料洒漏、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区环卫部门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及时组织清扫污染现场。落实相关工作转办单制度,区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扬尘、拆迁扬尘问题,及时移送区建委;发现道路扬尘及道路洒漏问题,及时移送区市容委。上述部门要依法处理。(二)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严重的公交车尾气排放状况的执法抽测力度,对抽查不达标的车辆,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三)控制煤烟型污染。1.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年度任务。加大二氧化硫重点项目治理力度,落实2008年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的年度目标。对承担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企业,必须落实减排的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进度和责任人以及责任领导,督促其如期完成年度减排工作。此项工作由环保局牵头组织。2.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Ⅱ时段限值标准,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高效脱硫除尘双重治理,燃用低硫优质煤。所有燃煤设备烟气处理设施必须采用密闭下灰方式,湿式脱硫设施必须采用脱硫剂自动加液、自动调节系统,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对未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限值标准的,由区政府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此项工作由环保局和供热办负责组织落实。2008年7月前,完成区内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止运行。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和区供热办组织落实。3.严格新、扩、改建设项目管理。区内新、扩、改建10吨/小时以下(含10吨/小时)锅炉及其他燃烧设备,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新、扩、改建燃煤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我区总量控制要求,确保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限值标准。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暂停审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及环保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四、 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主要控制工作(一)控制扬尘污染。1.奥运会期间加强执法力度,保证区内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止土方施工,奥运场馆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工。2.治理道路扬尘。对区内主要道路尤其是奥运场馆周边道路提高每日水洗作业频次,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区环卫部门具体落实。3.禁止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的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委牵头组织并监督实施;全区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的堆场,在储存、堆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并全面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部门负责落实并监督检查。(二)控制煤烟型污染。在奥运会期间实行临时减排措施,降低奥运会期间污染物排放。奥运重点控制区域内10吨/时以上在用燃煤设施,根据我市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状况,及时采取压低负荷或停运措施。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止运行。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和供热办负责。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保障及监督措施(一) 落实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相关工作制度。实行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环境空气质量工作调度会议,分析、解决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污染源现场监督管理网、转办单、应急预案等制度。(二) 落实有关部门扬尘污染控制执法责任制。区建委、区市容委、房管局、区环保局负责施工扬尘、散体物料运输洒漏、拆迁工程、“三堆”扬尘污染控制的执法监督工作;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扬尘污染统一执法领导小组,形成由区政府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的扬尘污染控制统一执法工作机制,控制人为因素产生的扬尘污染。(三) 加强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各项工作的宣传。区建委重点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区市容委重点落实密闭运输防治道路扬尘工作和道路保洁工作的宣传;区环保局重点加强对煤烟型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区重点媒体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道,营造迎奥运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 南开区环保局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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