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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南开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工作实施方案为完善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统筹部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监督,深入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地条钢”清理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依法取缔区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地条钢”产品的企业和窝点,严禁新增“地条钢”产能和异地转移,杜绝发生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保持对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 三、组织领导 取缔“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制度。成立南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长孙剑楠任组长,副区长徐晖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公安南开分局、区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行政审批局、城西供电公司以及十二个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 四、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参与对不符合全区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产能过剩等企业的关闭的相关工作。 区建委:负责对建筑工地进场钢材的检查,发现采购、使用“地条钢”要立即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依法追查“地条钢”生产销售源头。 区商务委: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及时汇总各部门、各街道情况并上报区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举报;与城西供电建立沟通机制,发现用电异常及时交流沟通信息并开展核查。 公安南开分局:配合参加清理、整治执法行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负责依法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和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钢铁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许可管理,依法查处生产环节的“地条钢”生产行为。加强对钢材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市场流通环节的“地条钢”销售行为,并对源头开展追查。 区财政局:负责“地条钢”工作举报奖励资金落实。 区环保局:负责调查钢铁行业环保情况,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涉钢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控体系,及时通报相关排放情况。 区安监局:负责做好钢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避免问题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以及设备拆除时发生安全事故。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街域内涉钢生产经营企业、拥有中(工)频炉企业进行排查。 城西供电:负责对用电大户、用电异常增长的企业监控监测,提供工业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名单,发现钢铁生产企业涉嫌利用中(工)频炉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要立即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对中(工)频炉等冶炼设备停止供电。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清单管理 1.建立中(工)频炉使用企业清单。各街道办事处对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五家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对本街域内企业进行彻底的、不留死角的拉网式“精细化”排查,掌握本街域内中(工)频炉使用情况,更新清单台账,实施台账外企业“清零行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建立重点监控区域和企业清单。结合大型变压器分布情况以及企业主营业务、工艺装备、废钢用量、电力容量和用电量、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建立重点监控区域和涉钢企业清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建委、各街道办事处、城西供电) 3.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加强排查检查力度,实施动态化跟踪管理,对工作中发现中(工)频炉使用、“地条钢”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窝点立即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5月、11月对有关清单信息进行归集,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建委、各街道办事处、城西供电) (二)深化网格管理 1.加强排查摸底。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员,强化网格化巡查监管。将所有拥有中(工)频炉企业、涉钢生产经营企业全部列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无遗漏、无隐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建委、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工作培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完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交流机制,提升对“地条钢”新情况新问题的把握能力、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建立定期总结汇报制度。按照市领导小组督查检查安排,定期对各有关单位取缔“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区政府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钢材市场执法力度。建立不定期、常态化“地条钢”专项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钢材市场、建筑工地钢材的检查频次和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建委)。建立伪劣钢材产品追查工作机制,查清源头、查清流向、查清企业、查清人员、查清数量,保证全部案件清查到底,属于异地管辖的,按规定程序进行移交、转办,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 2.开展联合查核惩戒。针对举报线索、排查督查发现的可疑问题或其他必要情形,建立由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城西供电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响应查核机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核,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从项目合规、产能置换、产品质量、用地审批、环境保护、施工许可、安全生产、注册登记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涉事企业、涉事人员责任,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城西供电;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3.建立用电量异常排查机制。进一步发挥电力公司在增容监管、电量监控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对用电大户、用电异常增长的企业监控监测,配合提供工业用电大户、新增用电大户、用电异常增长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城西供电)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区政府向市领导小组递交承诺书,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递交承诺书,各相关企业向街道办事处递交承诺书,确保不存在生产“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精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签订新一轮承诺书。(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二)做好资金保障。加大对取缔“地条钢”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做好举报奖励、宣传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必要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大监督落实力度。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落实。区领导小组将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对于瞒而不报、转办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不坚决、经督查检查发现或媒体曝光存在“地条钢”情形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强化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我区举报电话、邮箱,提高群众举报的便利度和时效性。举报奖金额度由1万元统一提高至50万元,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立即按程序进行兑付,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的有效作用。(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查处取缔“地条钢”企业的情况,特别是严厉惩处涉事企业和涉案人员的处置情况,运用各种媒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达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的效果,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附件:关于成立南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关于成立南开区 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妥善做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南开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成立南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长孙剑楠任组长,副区长徐晖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公安南开分局、区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行政审批局、城西供电公司以及十二个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市领导小组部署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开展全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严防死灰复燃工作;做好与市级部门联系对接、市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庶彧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发改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分管同志担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商务委工业综合科负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推动、工作协调、政策宣贯、情况汇总及其他相关工作。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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