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津武市场监管质监〔2015〕37号关于印发《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科(室)、队、所: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质检质〔2015〕296号)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津市场监管质管〔2015〕13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促进本区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力度,现制定我局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并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行政,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贴近群众、关注民生,净化市场秩序,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孙明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质量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审批科、纪检科、财务科、计量科、标准化科、商标广告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组成。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质量监督管理科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收集情况并上报工作总结。(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本市政策文件精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清理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指南修改公示工作,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简化许可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突出便民高效。加大行政许可领域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许可工作中遇到的难点、薄弱环节,进行主体责任与依法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宣讲,帮助企业明确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引导企业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审批科牵头)(二)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已生产药品登记费、药品行政保护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费、新药审批费和新药开发评审费。抓好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督促落实,建立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为重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纪检科、财务科牵头)(三)探索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创新。一是支持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二是在全区培育发展联盟标准,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发挥标准化机构和行业协会主导作用,调动企业制定实施联盟标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联盟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工作,为制定实施联盟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强化监督实施。(标准化科牵头)(四)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夯实计量基础。引导和推动小型微型企业自觉诚信和规范自身计量行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的培育和创建,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诚信计量的监督,共同创建诚信计量的服务环境和社会氛围。(计量科牵头)(五)全面提升小型微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一是倡导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加强质量人才培训培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质量奖与卓越绩效系列、质量攻关与QC系列、质量工具系列四大系列质量及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二是全面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小型微型企业质量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三是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企业一线员工的质量素质和能力,深入企业指导,了解企业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质量监督管理科牵头)(六)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加强认证认可工作。一是积极组织辖区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市市场监管委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使小型微型企业全面了解我国认证制度规定和现状、质量管理体系在小型微型企业的应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核心内容、管理体系认证的流程等内容,切实提升我区小型微型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二是按照分类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我区电线电缆3C获证企业参加市市场监管委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质量监督管理科牵头)(七)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强化商标注册管理。一是积极引导小型微型企业注册商标,主动上门讲解注册商标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提示小型微型企业办理商标续展、变更等手续。二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争创天津市著名商标,提供申请著名商标专业知识辅导,引导提高其创立、保护著名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组织相关商标代理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对接,积极进行境外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四是全面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立自主商标品牌意识,引导帮助企业灵活地通过商标保护、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把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的现金流。(商标科牵头)(八)引导小型微型企业树立品牌发展意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调动小型微型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鼓励更多的科技型小型企业争创天津市名牌产品,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知名度、影响力的拳头产品,充分发挥知名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聚集发展,以品牌发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质量监督管理科牵头)(九)强化小型微型企业的质量风险防控意识。一是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质量突出问题,加大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开,严厉打击各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分析,查找问题,帮助整改,对一般性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实行“首错不罚”,立即整改,将拒绝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不改的以及严重违法违规的小型微型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二是加大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方案,推动从生产环节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发动各方力量,共同防范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法治宣贯工作,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人员相对较少、素质参差不齐、技术设备落后等现实情况,帮扶企业合法经营,重点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四是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一步提高缺陷信息收集、监测、风险分析、预警和处置能力,切实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和缺陷儿童玩具的召回工作。(质量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牵头)(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特种设备监察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做出严格严厉处罚,督促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大队牵头)(十一)坚决打假治劣净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围绕农资、建材、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加大对违反质量、计量、无证制售许可证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制假售假案件,特别是对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直至将其清除出市场,建立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科、执法大队牵头)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区市场监管局实际,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明确一名联络人员。(二)明确工作分工。牵头部门对具体措施的落实加强组织调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同基层所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反馈工作成效,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于12月2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24日印发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方案各科(室)所队、中心、协会:为确保我局创建文明城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创建文明城区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市场监管与经济发展并重、共赢的原则,牢牢把握“创文明城区、惠万家百姓”的理念,切实体现文明城区创建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市场监管良好形象,力争在2017年把武清区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区奠定基础。创建文明城区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区文明办要求,努力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开展各个层面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管理与建设并重,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群众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四是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武清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清单》的具体标准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巩固成果,狠抓整改,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开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五是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武清特色,突出市场监管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增创新优势、形成新品牌。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目标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创建活动的始终,按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工作任务,为全区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实施步骤我局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15年7月底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区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创建工作进展和先进典型。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形成宣传的强大声势,增强群众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在区文明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协调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武清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清单》中的任务和要求,找准差距、落实措施,对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项治理、重点攻坚,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阶段:重点迎评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考核标准,搞好自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文明城区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组的考核验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强化考核奖惩。在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督促、检查下,按照分工,全力抓好创建文明城区相关任务的落实。(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集中学习、印发宣传提纲、设立宣传栏、开辟墙报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真正让每个干部群众明确创建文明城区的目的、意义、要求、标准以及责任与义务,在全系统中形成齐抓共建的热潮。(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责任、监督、投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运行机制。从全局出发,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附:区市场监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表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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