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政策文号:津南政办发〔2017〕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11211201120001847279/2020-00055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办发〔2017〕17号主 题 :综合政务;金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成 文 日 期 :2017年05月24日发 文 日 期 :2017年05月24日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区土地整理中心拟定的《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5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区土地整理中心 为加快启动咸水沽新商圈建设,做好项目地块的拆迁、整理、挂牌、出让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地块情况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03亩,涉及文化体育局、咸三中、商务委、供销社、人防办、民政局军干所和燃气集团调压站7家产权单位。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津沽公路,南至体育场路,西至红旗路,北至体育场北路(不包括睦安公寓、图书馆、文化体育局办公楼和供销商厦)。二、项目定位围绕咸水沽商业中心地段布局,对原分散、点式商业模式进行改造,保留群众休闲空间,异地选址建设体育场,激活提升现有商业网点,引进新的商业业态,在该地块建设集商业、商务、文化创意、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实现建筑、景观、商业业态的总体提升。三、组织架构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王智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商务委主任齐学武、咸水沽镇人民政府镇长刘怀文、区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崔革平担任,成员由区调研督查考核办、人防办、财政局、房管局、教育局、文体局、民政局、重指办、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咸水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刘怀文同志兼任,负责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四、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主要涉及项目立项、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及用地条件、拆迁补偿安置和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4项重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如下:(一)完成项目方案(完成时间:5月30日前)。制定《津南区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报区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实施。(牵头部门:区土地整理中心,责任部门:区商务委)(二)编制规划策划方案(完成时间:5月30日前)。区商务委组织编制完成项目规划策划方案,及时报区规划分局审核。(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委)(三)拆迁补偿安置及清理地上物(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1.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完成时间:5月31日前)。咸水沽镇牵头,区土地整理中心和区重指办配合研究制定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区重指办、区土地整理中心)2.拆迁公告(完成时间:6月10日前)。由咸水沽镇制作拆迁公告,并进行张贴公示。(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区重指办、区土地整理中心)3.确定评估公司(完成时间:6月15日前)。咸水沽镇牵头按照国有土地地上物征收程序确定评估公司。(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区重指办、区土地整理中心)4.评估公司入户采集信息(完成时间:6月30日前)。咸水沽镇牵头组织评估公司,对现状地上物进行数据采集和评估测算。(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各产权单位)5.三榜公示(完成时间:7月15日前)。咸水沽镇牵头按照国有土地地上物征收程序实施三榜公示,并组织咨询和答疑工作(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各产权单位)6.各产权单位负责商谈清退租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时间:8月15日前)。由各产权单位按租赁合同商谈与租赁户解除租赁关系,并按时清退;区土地整理中心授权咸水沽镇作为项目拆迁整理的主体单位实施具体工作,咸水沽镇作为协议签订主体与各产权单位和租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各产权单位)7.滞留户处置(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各产权单位依据合同法向法院申请对滞留户清理的裁决。(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各产权单位)(四)土地出让及前期工作(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1.明确权属(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咸水沽镇牵头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保留地块的用地界限,对拆迁补偿的国有土地进行注销与裁余登记。区规划分局按照相关规范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2.土地出让条件的制定(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项目的规划条件制定土地出让条件。(牵头部门:区国土资源分局)3.地上物的拆迁、场地平整和看护(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咸水沽镇负责确定拆除地上物单位,并实施土地平整和看护工作(土地看护至向受让人移交土地为止)。(牵头部门:咸水沽镇,责任部门:区土地整理中心)4.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区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整理成本的审计和确认及各项出让前手续的上报工作。(牵头部门:区土地整理中心,责任部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五、保障措施(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新商圈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将启动新商圈建设相关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扑下身子、创新招法、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组织领导。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把启动新商圈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抓紧抓好。(三)突出部门联动。咸水沽新商圈项目地块土地整理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跟踪进度,对比分析,通报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与各责任单位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四)强化督查考核。区调研督查考核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将新商圈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和对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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