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政策文号:津南政办发〔2016〕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11211201120001847279/2020-00030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办发〔2016〕14号主 题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成 文 日 期 :2016年04月25日发 文 日 期 :2016年04月25日津南政办发〔2016〕14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拟定的《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4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实施方案区国土资源分局 为扎实做好我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局《关于印发〈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土督办〔2012〕28号)相关规定及《关于推动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转变完善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津南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是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某一区域某一时段内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分析其运行特点、变化趋势、问题及原因等的专项工作叫做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是国家土地督察的核心业务之一。工作目的是及时、真实、全面了解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动态和形势,及时发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踪、了解和评估国家和部出台的土地调控和管理改革政策措施实施的新动态,了解地方的政策需求、建议;提出促进土地管理政策制定和完善的建议。做好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工作,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的信息获取、形势研判、政策实证、监控预警能力,为研判形势、宏观决策、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供决策支撑。二、工作任务(一)收集资料。主要包括指标数据,津南区当年、当前阶段正在开展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及工作重点,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及趋势等相关情况资料。(二)研判分析形势。按照收集的相关指标数据,灵活运用座谈、讨论等形式,结合调研、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分析我区在土地管理方面面临的形势。(三)形势分析报告。在指标数据及研判分析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津南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三、时间安排(一)数据统计时间要求(每季度末月的18日前)。各相关单位于每季度末月的18日前将填报的统计数据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季度数据统计周期为上一季度末月的18日至本季度末月的18日,每年第一季度更新上一年观测点基本信息情况。区国土资源分局于每季度末月的22日前汇总各单位报表,通过系统上报观测点数据。(二)专题报告时间要求(每季度末月的23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在报表的基础上对所负责的领域及时撰写分析报告,并与数据同时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每季度或年度形势分析的结果,形成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末月的23日前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学习。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观测点的数据获取、调研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观测点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指标解释、历年信息通报等,准确把握工作要点。(二)严格报送时限,确保数据真实性。各相关部门要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按照时间节点准时填报。严禁出现虚报、漏报、错报的情况。(三)确保客观反映地方情况。观测点工作是国家制定政策、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把土地利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客观反映到报告材料中,真实反映我区区域性、阶段性特征,不回避反映问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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