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政策文号:津南政办发〔2017〕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1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82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的引擎作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认真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基础,着力构建创造高质、运用充分、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到位、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高、保护环境好,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知识产权强区,为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区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分别负责)(二)创新水平和效率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区专利拥有量年平均增长率超15%,专利拥有量达到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平均增长率超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7000件。著作权登记、地方标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数量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推动产业提升竞争力的优势明显增强,创造一批核心专利、名牌商标和精品版权,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分别负责)(三)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区专利企业、专利密集产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量明显增长。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取得一批核心专利,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试点,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区科委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四)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贡献显著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培育一批拥有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企业在销售收入、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显著提高。(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三、总体要求一是按照“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结合民营经济发展,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动力,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活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能力。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企业,聚焦产品,放眼产业,开展专利导航、专利运营及具有我区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努力成为知识产权强区。四、重点工作(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完善我区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突出产业、财税、投融资等政策的知识产权导向,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政策有效衔接。提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意识,推动知识产权对我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资助知识产权重点企事业单位,鼓励其建立专题专利数据库,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区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高效运用。1.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在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攻克一批前沿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专利组合,构建支撑产业发展的专利储备。鼓励和促进在相同或相近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构筑强有力的专利保护体系。(区科委负责)2.提升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构建以科技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引领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局面。继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人员、管理、申请”突破,支持建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区科委负责)3.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新模式。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研发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形成订单式知识产权,共同建立产品(技术)专利群,形成以产品(技术)为基础的专利联盟,夯实创新平台知识产权基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负责)4.加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津南分园)知识产权工作。围绕津南分园产业特色和发展优势,鼓励园区建设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镇,引导园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结合园区特色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积极创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推动园区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紧密有效融合,构建津南分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长效生态体系,促进津南分园知识产权人才、项目和企业等优势资源聚集。(区科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5.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推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专利流转中心、专利运营公司,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运用。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购买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组合。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构建重点领域专利池。(区科委负责)6.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范围。(区科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配合)7.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相关产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通过并购重组、境外注册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促进企业商誉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1.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对接,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针对创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服务配套。举办各类发明展和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为中小企业、青年学生等提供展示创新、创意、创造成果的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员工和在校大学生等创业。支持各类众创空间发展,完善针对创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服务配套。(区科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2.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维权援助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平台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各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支持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区科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委、区文化体育局、区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3.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区科委、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信息。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管理,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打造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1.推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全市健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构建和完善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增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区科委牵头,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农经委配合)2.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评估、金融、咨询、法律等业态。鼓励投资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区科委、区商务委负责)3.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全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用人单位从国内外一流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知名事务所引进或聘用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鼓励海教园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五)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评价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纳入各镇科技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知识产权奖励项目,加大各类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围绕全区重大投入项目、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考评,将知识产权纳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内容指标,提高企业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委、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五、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及《津南区“十三五”规划》充分落实,促进知识产权均衡发展。(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着力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三)加强工作督查服务。加强工作交流、部门协作,定期到各镇及相关责任单位调研,了解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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