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政策文号:津南政办发〔2023〕5号 有效性: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按计划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2023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有序建设、规范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发展改革委编制的《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一、计划安排(一)本次共安排区级政府投资项目116项,总投资368.12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26.68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118.72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8.44亿元、部门单位自筹及其他14.3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95.96元。1.专项债项目60项,总投资236.07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95.96亿元,拟全部由专项债券发行资金解决。2.续建项目19项,总投资37.61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6.53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20.39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6.14亿元、部门单位自筹14.25亿元。3.新建项目17项,总投资15.28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4.19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2.37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2.3亿元、部门单位自筹700万元。本次共安排储备项目20项,匡算总投资79.16亿元。二、工作要求(一)多措并举,加快项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前期推进。续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新开工项目加强协调服务,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对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要科学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围绕前期工作计划目标加快推进,条件成熟即转为实施项目。(二)严格规范,强化要素保障。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要求,严格项目决策审批程序,依据已批准初步设计概算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坚决杜绝项目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超工期。同时,高度重视要素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合力攻关,全力破解各类制约因素,脑勤腿勤,最大限度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用地指标等要素支持,确保项目能批、土地能供、资金能保,为项目推进提供保障。(三)加强监督,提高计划执行率。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加快破解征地拆迁、要素保障、配套工程等难题,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反应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要进一步强化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度迟缓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通报,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附件: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附件: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3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docx

天津津南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津南区产业园区

天津津南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津南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