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政策文号:津南政办发〔2022〕4号 有效性: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按计划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2022年3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一、计划安排(一)本次共安排区级政府投资项目123项,总投资334.88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112.84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96.19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63.99亿元、上级补助1.42亿元、部门单位自筹及其他12.6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8.15亿元)。续建项目35项,总投资232.54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56.83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52.37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41.23亿元、上级补助1.15亿元、部门单位自筹9.1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8723万元)。新建项目88项,总投资102.33万元,2022年计划投资56.01亿元,拟安排各类资金43.82亿元(其中:拟由区财政预算安排22.77亿元、上级补助2609万元、部门单位自筹3.5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7.28亿元)。(二)本次共安排储备项目29项,匡算总投资113.5亿元。二、工作要求(一)多措并举,加快项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前期推进。续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新开工项目加强协调服务,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对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要科学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围绕前期工作计划目标加快推进,条件成熟按要求转为实施项目。(二)严格规范,强化要素保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要求,严格项目决策审批程序,依据已批准初步设计概算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坚决杜绝项目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超工期。同时,高度重视要素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合力攻关,全力破解各类制约因素,最大限度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建设用地指标等要素支持,确保项目能批、土地能供、资金能保,为项目推进提供保障。(三)加强监督,提高计划执行率。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加快破解征地拆迁、规划调整、配套工程等难题,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反应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要进一步强化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度迟缓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通报,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联系人: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刘杰刘竞微,联系电话:28396712)附件:_附件1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xls_附件2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储备计划.xls附件: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2年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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