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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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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11211201120001847279/2020-00160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办发〔2020〕1号主 题 :综合政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成 文 日 期 :2020年04月15日发 文 日 期 :2020年04月15日 政策解读:《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0年4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双城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打造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平安工程,营造大绿野趣、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生机盎然的自然生态景观,增添绿色底色,提升绿色颜值。二、工作任务2020年造林绿化25750亩。三、任务分解辛庄镇1300亩、咸水沽镇541亩、双桥河镇2600亩、葛沽镇1600亩、八里台镇15733亩、北闸口镇1600亩、小站镇2300亩、开发区76亩,共计25750亩。四、建设原则按照“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宜水则水”的理念进行规划设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沿路沿河拆违治理,进行造林绿化,见空补绿,见缝插绿。五、建设模式由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行招标,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养管周期五年,首年为建设期,后四年为养管期。六、建设标准(一)规模片林。根据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池塘,通过开挖造湖,就地取土填垫栽植作业面,少量外购回填种植土,土质含盐量小于3‰,PH值在6-8.5之间。栽植乔木品种以原生白蜡、国槐、榆树、柳树为主,禁止栽植速生乔木,株行距控制在3米×3米,苗木必须经过检疫,胸径不低于5公分,其中路边、湖边、渠边的苗木胸径不低于8公分,树干要挺直,分枝点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6米,带土球半冠栽植,禁止栽植裸根和定干苗木。灌木品种以金叶榆、金枝槐、紫叶李、榆叶梅为主,株行距控制在2米×2米,允许在林间路和沟渠两侧、湖边、节点处进行点缀式栽植,禁止成片栽植,高压线路下等有明文规定禁止栽植乔木的地块除外。林下适当栽植地被花草,水面适当栽植水生植物,适量建设亲水平台、木栈道、亭台、游览路、闸涵、公厕等配套服务设施,让人民群众可玩可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零散林地。以栽植乔木为主,株行距控制在3米×3米,苗木栽植标准同上。外侧可适当搭配少许灌木,株行距控制在2米×2米。如遇特殊情况,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可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调整,更换苗木品种、规格等。七、计费标准造林绿化工程总造价主要由一类费、二类费和租地费三部分组成。一类费包括挖方倒方费、填垫外购素土和种植土费、乔灌木苗购置养管费、地被花草和水生植物购置养管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费、不可预见费等。二类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编制费,工程测绘、设计、造价咨询、管理、监理、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费用。(一)一类费计费标准。1.挖方倒方费:21元/立方米;2.填垫外购素土费:30元/立方米;3.填垫外购种植土费:45元/立方米(至少填垫0.5米);4.乔木苗购置养管费:平均400元/株(养管至2024年);5.灌木苗购置养管费:平均280元/株(养管至2024年);6.地被花草购置养管费:平均200元/平方米;7.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费:参照市场价格计取。(二)二类费计费标准。二类费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三)租地费计费标准。800元/亩/年。八、资金概算和拨付方式工程总建设资金估算约为12.8亿元,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其中葛沽镇造林绿化地块未包含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内,需另行安排建设资金。首年拨付60%的建设资金,后续四年每年拨付10%。工程建设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拨付相关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九、进度安排(一)2020年1月,将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落实造林绿化地块;(二)2020年2月,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立项手续;(三)2020年3月,完成工程测绘和工程设计;(四)2020年4月,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启动工程建设;(五)2020年5月,完成春季造林绿化工程;(六)2020年11月中旬,启动冬季造林绿化工程;(七)2020年12月底,完成年度造林绿化工作任务,进行初步验收。十、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绿色生态屏障相关规划,进一步提高对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贺亦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马明扬、邵将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安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工程立项审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程环保控尘监督指导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为工程施工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区水务局负责工程用水调配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及阻挠施工等问题,疏导工程施工车辆。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造林绿化地块,核定地性工作。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二)优化工程设计,规范工程招标。遵循“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宜水则水”的设计理念,根据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进行优化设计,充分利用现有池塘,挖湖取土,降低建设成本。科学合理搭配树种,点缀式栽植灌木,丰富林相。规模片林内可适当造景,进行美化,让人民群众可融入、可亲近、有教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范工程招投标,除土方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可分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外,严禁违规进行分包和层层转包,杜绝合同纠纷,防范农民工群体讨薪上访事件发生。(三)保证施工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并列入民心工程,落实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行督查考核。合理安排工期,有序推进工程建设,春植期间力争完成少部分植树任务,冬植期间完成全部植树任务,通过初步验收。对落实不力、拖延工期等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作业,严把苗木采购关、检疫关,杜绝不良品相、孱弱苗木进场。栽管并重,定期做好浇水、涂白、剪枝、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抚育苗木,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市级验收标准,质量达标。(四)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景观效果。充分有效发挥项目管理、项目监理的职能作用,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流程进行作业,井然有序,衔接顺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六个百分百”环保要求,杜绝安全隐患,做好土方作业扬尘防控工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对标国内一流标准,用绣花功夫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沟渠、湖坡、路沿、田埂等细节部位进行精雕细琢,整齐划一,平整顺溜,保持林地卫生清洁,打造优美环境,提升景观效果。   附件:|政策解读《津南区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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