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区产业园区

天津津南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津南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索引号 :1112011211201120001847279/2020-00034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办发〔2016〕21号主 题 :综合政务成 文 日 期 :2016年07月20日发 文 日 期 :2016年07月20日津南政办发〔2016〕21号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16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7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2016年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制定2016津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围绕我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做好取消、调整、下放、承接和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情况的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做好我区门户网站与“信用天津”网站的联接工作,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示,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推进教育、卫生、供热等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区建委、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三)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六)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八)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督导评估结果、区政府任期内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报告和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情况专项督导报告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九)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对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建立民意调查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十一)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做好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镇和相关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十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街镇、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十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十四)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通过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十五)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十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十七)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牵头责任单位还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指导。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街镇、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

天津津南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