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津南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调整目录事项1.规划资源分局承办的《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涉及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规划修改方案调出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住建委承办的《津南区2021-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调出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区发改委承办的《津南区海棠众创大街专项政策》、区残联承办的《津南区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承办的《津南区公交专项规划(2022-2035年)》、区水务局承办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4项,纳入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调整完成时限1.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承办的《津南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6月,已完成。区妇联承办的《津南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8月,已完成。区发改委承办的《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9月,已完成。区生态环境局承办的《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10月,已完成。2.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津南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12月。区农业农村委承办的《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2年12月。附件:1.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2.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前)2022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完成时间1制定《津南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22.062制定《津南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妇联2022.083制定《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发展改革委2022.094制定《津南区海棠众创大街专项政策》区发展改革委2022.095制定《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区生态环境局2022.106制定《津南区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区残联2022.127制定《津南区公交专项规划(2022-2035年)》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22.128制定《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区水务局2022.129制定《津南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1210制定《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农业农村委2022.12附件2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前)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时间安排1制定《津南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发展改革委2022.052制定《津南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区交通运输局2022.053编制《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涉及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规划修改方案规划资源分局2022.064编制《津南区2021-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区住房建设委2022.065制定《津南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076制定《津南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妇联2022.077制定《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区生态环境局2022.088制定《津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农业农村委2022.10附件: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