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津南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调整目录事项调出区城市管理委承办的《津南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二、调整完成时限区住房建设委承办的《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1年11月已完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津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时限调整为2021年12月已完成。附件:1.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2.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前)2021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时间安排1制定津南区八里台生态片区12p-1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规划资源分局2021年4月已完成2制定天津市津南区港辛片区12p-01-08单元(双港工业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规划资源分局2021年7月已完成3制定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8月已完成4制定津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区科技局2021年8月已完成5制定津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11月已完成6制定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区住房建设委2021年12月已完成附件2津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前)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时间安排1制定津南区八里台生态片区12p-1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规划资源分局2021年4月已完成2制定天津市津南区港辛片区12p-01-08单元(双港工业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规划资源分局2021年7月已完成3制定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8月已完成4制定津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区科技局2021年8月已完成5制定津南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区城市管理委2021年8月已完成6制定津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11月7制定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区住房建设委2021年12月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9日印发 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