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产业园区
-
尤古庄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别山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出头岭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东二营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马伸桥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蓟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天津蓟州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蓟州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有效性: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农工委拟定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农工委 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为手段,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优化配套服务,加快发展各类合作社和区域性、行业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逐步建立以各类合作社为基础,联合社为龙头的系统化、规模化的合作社组织体系。(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发展到600家,其中,创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市级示范社20家、联合社15家。8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主要产品基本实现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质量认证、统一品牌注册和产品包装、统一组织销售的“五统一”生产经营组织化标准,合作社成员收入水平比当地经营同类产业的未入社农民提高3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推进工程,加快合作社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民用承包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组织农民成立合作社,实行合作经营。大力提升合作社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服务能力。引导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纽带,共同投资组建联合社。(二)实施示范工程,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实施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计划,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明确成员范围、健全治理结构、明晰资产权属、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合理利益机制、规范财务核算和利益分配关系,着力培育一批有规范的章程、明晰的产权、良好的运行机制、严谨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办法、较强的服务带动能力、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的“七有”示范社,带动和促进全县合作社健康发展。(三)实施人才培训工程,为合作社提供智力支撑。县农工委要制订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用3年时间,把全县合作社的负责人、财会人员和合作社辅导员轮训一遍。着力建设一支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有热情的带头人队伍,培训一支懂制度、会理财、精核算的财会人员队伍,培养一支懂理论、精业务、有责任心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四)实施产销对接工程,畅通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定期组织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等开展对接活动。在重点镇乡建设一批合作社产品直销店,向城镇直供直销农产品。建设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农产品网上销售体系。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重点支持符合扶持条件的合作社购置产品运输车辆,提高合作社产品运销服务能力。(五)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增强合作社产品竞争力。支持合作社创建产品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的合作社产品品牌。引导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提高品牌信誉度。三、支持措施(一)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壮大合作社发展。(二)涉农项目支持。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投向合作社和与合作社相关联的项目。县农工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农机中心要将所负责的项目和补贴优先投向合作社。县财政局要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等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合作社承担。县发改委要将合作社作为重点发展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符合政府投资补助政策的合作社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投资。县商务委、科委等部门要将合作社纳入项目申报范围,优先予以安排。(三)工商登记支持。县工商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为办理合作社设立、变更等手续提供方便。放宽准许登记范围,对拥有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业证明,可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准许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沼气服务、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家乐旅游、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等行业登记成立合作社。放宽合作社成员出资范围,允许以货币、实物、技术、知识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向合作社出资。同行业或有关联性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合作社可自愿联合成立联合社,县工商分局要根据设立登记申请,依法发放营业执照。(四)金融支持。推动县内金融机构抓紧开展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于实力强、信用等级高的市级示范合作社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允许合作社以产品订单、农用生产设施、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进行财产抵(质)押贷款。县内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积极探索和推行将合作社纳入贷款担保服务范围,并优先提供担保服务。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五)税收支持。县税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对合作社的税收管理措施,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为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发布有关合作社可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六)用地支持。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等项目实行应分类管理。地表未固化的农业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地表固化的农业生产用地及附属设施农业用地、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办公所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民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七)科技支持。县科委、农业局、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和农机中心对合作社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的项目优先立项,并补助相关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县科委要积极争取市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以技术入股合作社。加大合作社信息技术应用投入力度,提高合作社生产和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八)人才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并取得相应报酬,优先扶持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作社。县人力社保局为到合作社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管、党团组织关系挂靠等服务。四、强化组织领导把合作社加快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抓好组织推动。(一)建立组织。成立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工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科委、金融办、财政局、水务局、人力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农机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工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协调推动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本地区的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二)建立辅导员队伍。各镇乡要建立健全以镇乡经管人员为主体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每个镇乡至少要设立3—4名辅导员,每个村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指导和提供服务。附件: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天津蓟州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4-09-25
《蓟州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2024-09-25
2024-09-25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04-10
《天津市蓟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2023-07-21
2023-07-21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3-07-06
《蓟州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2023-07-06
2023-07-06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