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政策文号:蓟政办发〔2013〕48号
有效性: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蓟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3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县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计划。一、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放心奶”、“放心餐馆”等食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强化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产品的监管。推进猪肉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初步建立猪肉流通追溯系统,实现从部分定点屠宰场到部分大型超市的流通追溯。(县食药监局、商务委、农工委、质监局、工商分局、卫生局负责)(二)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蓟县新城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特别是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部位,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工程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准入审核,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县建委、交通局、水务局负责)(三)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开展电梯故障远程自动报警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县质监局、商务委、建委、房管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四)加强服务性行业监管。围绕金融、医疗卫生、商务、交通运输等行业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和“品质旅游伴您行”活动,制订质量提升计划和具体措施,遴选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强化分类指导。完善市场检查制度,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服务质量责任意识。(县商务委、金融办、卫生局、交通局、旅游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五)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坚持重点整治与日常专项检查相结合,彻查严办涉及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车用汽柴油、建材、汽车配件等产品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涉及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县质监局、建委、农工委、商务委、卫生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负责)(六)继续做好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以化肥、农药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清新居室”行动,重点围绕钢材、水泥、保温材料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问题。(县质监局、农工委、建委、工商分局等部门负责)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七)建立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制定企业关键岗位质量规范,实行质量考核制度。在名牌企业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加强对召回产品的管理。指导企业提高信息收集、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能力,提高产品缺陷调查和技术分析能力。(县工经委、建委、商务委、工商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八)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要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强化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质量验收统一规范标准,特别是对住宅工程坚持分户验收制度,对每一户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专门验收,减少质量投诉。(县建委、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九)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企业注重培养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攻关、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县工经委、建委、农工委、商务委、旅游局、质监局、总工会负责)三、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十)大力开展质量诚信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建立健全进出口质量诚信企业档案。探索代理报检企业诚信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完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问题严重产品和企业的惩戒力度,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县质监局、建委、工经委、商务委、交通局、食药监局、卫生局、水务局负责)(十一)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继续在商贸流通、餐饮、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领域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以建立经营者自我承诺机制为重点,建立健全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县质监局、商务委、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十二)深入推进品牌创建。积极推动企业品牌培育,建立品牌评价指标,提高品牌管理水平。引导扶持工业园区培育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加大对企业出口品牌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名牌产品。(各镇乡人民政府、文昌街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委、农工委、科委、商务委、工经委、建委、质监局负责)五、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十三)加强质量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标准化体系。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建立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国家级、市级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点)建设。(县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商务委、农工委、交通局、水务局负责)(十四)开展以质量提升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开展以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又好又快、比安全生产、比团队和谐和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第四届天津市工人发明家、职工先进操作法和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县总工会负责)(十五)加强质量教育。继续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充分利用天津市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地球卫士(天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坚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示范工程现场观摩活动。(县教育局、建委、质监局、团县委负责)六、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十六)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指标纳入相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工作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各镇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注重质量的良好氛围。(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监察局、统计局负责)(十七)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制订政府质量奖励政策,对在质量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参加中国和天津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引导激励企业创先争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县质监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负责)七、保障措施(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镇乡、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九)开展“质量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质量发展纲要、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县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二十)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2013年全年质量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加盖单位公章报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县质监局质量管理科马春霞;联系电话:29197611;邮箱:wshj0928@163.com)。 2013年8月7日 附件: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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