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建立我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相关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投资类项目审批效率,全力营造我区一流投资环境,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搞好服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天津市《关于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函〔2011〕144号)指示精神,在原“红桥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协调会”机制基础上,建立“红桥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组成部门联席会议由区审批办会同区监察局牵头召集。成员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委、区人防办、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消防红桥支队等部门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批办,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二、主要职责研究推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工作,结合部门审批职能,按条口组织推进相关审批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行政效能监察等;对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报请区政府审定后,按要求部署落实。三、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安排。(二)联席会议例会议题,由牵头部门商议研究确定。专项会议议题可由成员单位提出,牵头部门协调组织召开会议。四、工作要求(一)联席会议应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解决联合审批中的难题,共同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进度。(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司其职,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天津红桥区产业园区

天津红桥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红桥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