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21年4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坚定不移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营商环境新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用三年时间,使本区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成为天津北部具有较强综合实力、浓郁现代化气息和体现天津都市形象、发展水平的标志性区域,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的新北辰。二、主要任务(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1)持续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依托“政务一网通”“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申领营业执照、免费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公安北辰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规划资源北辰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扩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公安北辰分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简化注销企业手续。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降低注销成本。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落实)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一步深化细化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措施。落实区域评估,积极推进“多评合一”。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40天。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5)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范围,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统一组织实施各项评估评价,建设单位根据清单即可开展工程方案设计。(区住房和建设委牵头,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6)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条件,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落实部门共享开放主体责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落实“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公安北辰分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落实)(7)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组建专业综合受理队伍,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实行高频事项“场景式审批”。做好中介网上超市的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落实)(8)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和运用,行成“好差评”监督、评价、上报、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落实)(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配合市级部门做好“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优化,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专网互通共享,实现业务协同。积极配合“政务一网通”平台在更多业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在“政务一网通”平台上开发使用政务服务“旗舰店”。积极对接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落实)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10)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推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加强不动产信息共享,实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纳入电子证照库实时共享。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机制,企业间转移登记即时办结。(规划资源北辰分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住房和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落实)5.优化纳税服务(11)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推动纳税服务电子化,实现除特殊、复杂事项外,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区税务局负责)(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6.完善市场监管机制(12)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发挥好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作用,大力压减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快“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依托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全区各监管部门进驻平台,并与相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7.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13)增加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渠道。依托市人社局官网办理就业登记功能,实现用人单位网上查询员工就业登记相关信息和社保关联信息。加大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职业标准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企业,自主开展项目定制培训。(区人社局负责)(14)妥善化解劳动力市场纠纷。强化引导监督,积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加强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做好劳动力市场侵权案件的政策解读,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人社局负责)8.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15)优化办电服务流程。压缩办电时间,减少办电环节,降低办电成本。推广使用“网上国网”APP线上办电功能,主动推送进度查询、典型设计、电量电费等信息,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负责)(16)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度。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在线获取相关电子证照,新建项目电力接入“免申请”线上流转。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政策,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牵头、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落实)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17)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落实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整体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市自来水集团北辰水务有限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18)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商务局、海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办理各类进出口贸易业务提供便利。支持货代、报关、运输、检疫处理和仓储企业在“单一窗口”开发收费查询功能,推动“单一窗口”与更多市场收费主体的网上收费系统深度融合,实现口岸相关市场收费的“一站式”办理和查询。实施“两步申报”模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继续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区商务局牵头,北辰海关按职责分工落实)11.优化获得信贷服务(19)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专业投资机构、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运用“贷款+外部直接投资”或“贷款+远期权益”等模式开展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利用好全国信易贷平台、天津市信易贷平台、天津市“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津e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鼓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发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区金融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0)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完善“辰智贷”政策,健全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区金融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作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等活动,撮合银行、担保、证券、融资租赁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开展对接,帮助区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持续引导区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强上市挂牌后备资源的培育,做好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市、区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挥海河产业基金等产业基金的作用,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科技、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区金融局、区开发区总公司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22)完善招标采购电子化平台。推行使用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利用在线办理服务功能,实现交易、金融、信用、监管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区住房和建设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3)优化招标投标服务。加快招标投标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建设。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试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等保险。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以及电子担保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优化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区住房和建设委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4)优化政府采购服务。落实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鼓励采购人在合同履约前预付部分采购资金,推广使用预付款保函,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比例、保函提交要求等内容。(区财政局牵头,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5)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精准打击不法行为。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实行信用保证金减免制度。(区住房和建设委、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26)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对接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加快建立涵盖技术交易、技术评估、中介服务、政策激励、产权保护等涉及技术转移全过程的协同创新服务体系。针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需求,加快整合、提升、改造和新建各类产业载体,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为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提供承载空间。重点建设星谷创业工场、创E空间等国家级众创空间和辰寰星谷、北达等国家、市级孵化器,促进园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整合科技型企业注册、政策资讯、培训辅导、项目融资等服务。做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评价入库,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加大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实施创新示范工程,优化应用场景供给服务,建立应用场景目录,为更多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搭建应用场景,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率先使用推广的创新高地。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引进新兴产业,通过智能制造促进产业创新转型,着力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27)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做强城市大脑,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加快推进电商、物流、交通、金融等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现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和流通交易。打造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做大做强数字产业链条,打造全方位全领域的智慧北辰。(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28)构建大招商引资工作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进一步扩大进口。支持有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外向型发展。加强与知名招商服务机构和平台企业、头部基金等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招商引资行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高端企业和项目向功能载体集聚。加大北辰区域形象宣传力度,开拓外贸发展新路径。推动利用外资稳中提质、稳中增效,促进外贸进出口额增加。(区商务局、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16.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29)清理不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制度,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制定的惠企政策涉及多部门时,明确牵头部门、规定联合办理,切实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依托“天津政策一点通”平台,通俗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一键搞定”。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0)落实“一号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区网格化平台作用,严格执行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标准,落实“津呼速应”工作机制。对8890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的诉求、汇聚的民声,做好分拨、转办、反馈、评价、考核、监督等工作,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提高政务热线服务质量。(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31)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大信用工作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推动构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应用信用报告,事中信用综合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信用修复等措施。(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和建设委、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3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区为目标,增加知识产权数量,将要素聚集和成果转化结合起来,着力引进知识产权保护、交易、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申报快速通道。支持企业领衔组织创新联合体和知识产权联盟,发挥企业市场敏感性优势,创新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服务机构成果快速转化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政策举措,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9.提高合同执行率(33)优化法院服务。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实现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式集约化,积极配合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书送达到达率。推动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增加入驻法院的调解平台和调解员数量。加大“分调裁审”力度,不断提高“分调裁审”占收案总数的比例。(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34)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金融类等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设立专门法庭进行集中、一体化审理。依托终本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区法院负责)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35)健全涉公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工作机制,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区法院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1.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36)优化企业破产程序和配套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审查甄别采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业债务。(区法院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22.构建新型政商关系(3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拓宽问题收集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建立企业家沟通联络机制,与企业家“交朋友”,多倾听企业意见。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组织开展政企对接会,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强化“向企业家汇报”服务意识,通过制定发布惠企政策、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企业家服务办、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落实)2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38)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持续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动天津市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建立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系统的人才制度体系。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工作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重点关键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产业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积极参与“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双一流”校园招聘、“学子津门行”等活动,依托校友会、商会赴外省市,引进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遴选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对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军型高端科研人才、优秀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等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高端人才个性化引进、为人才提供专业化、便利化、一站式服务,打造境内外人才来去便利的“软口岸”。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医疗、子女入学等一揽子服务。(区人社局、区人才办、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北辰分局、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4.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39)提升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健全区、镇街、社区(村)三级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五馆一场”建设,完善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打响北辰特色文化品牌,巩固传统优势体育项目,健全三级健身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40)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大中小幼思政一体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区教育局负责)(41)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区、镇(街)、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联动。鼓励与北京联合办医,积极引进一批高端国际医院。以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为契机,推进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构建服务、管理、责任、利益“四位一体”共同体。配合推动全民健康信息跨域互联互通,鼓励区属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及远程医疗服务。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4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建立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优化养老机构布局,保障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探索普惠性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区民政局负责)25.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43)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按照绿色生态规划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蓝绿空间占比,打造城市生态会客厅。高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快造林绿化项目建设进度,对绿色生态屏障建成区实施精细化管理。(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和建设委、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44)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水平。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强化源头治理,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工业涉气污染物减排,加快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动态监测改造效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支持企业提升改造。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6.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45)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融入轨道上的京津冀,进一步完善快速路网交通系统,主动接入京津冀三地交通体系。加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加快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京滨高铁及北辰站、通武廊轻轨和地铁建设,全力推进京津塘高速九园路出入口、双海道下穿京津城际等重点工程,加快“四网融合”,打造京津冀“半小时通勤圈”“一小时交通圈”。加快提升陆路港服务能级,为雄安新区进出口货物做好服务保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货运通道,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发展智慧交通,全力保障“最后一公里”。(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三、组织保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大问题。总召集人:王宝雨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召集人:庞 镭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编办、政务服务办、人防办、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国资委、住建委、城管委、卫健委、工信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运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民政局、残联、气象局、医保局、公安分局、法院、各镇街、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险北辰分中心、北辰海关、城东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办(区营商环境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督查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四、保障措施(一)落实营商主体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充分认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强化主体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主体责任工作同推进、同督办、同考核。(二)细化工作责任目标各单位要坚持“营商环境的指标就是改革创新的目标”,按照两个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作为,研究制定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和可操作办法,切实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责成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到位。(三)强化制度监督保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诉查处机制,对各单位、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舆论氛围。附件: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责任清单附件北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责任清单序号 重点任务 改革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1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将员工参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公布咨询电话,提供预约服务,在政务中心设立帮办窗口,指定专人做好企业登记事项填报指导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公安北辰分局2 有序推进企业登记系统与“津心办”APP事项对接,实现企业名称、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可通过移动端办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公安北辰分局3 拓展企业开办智慧审批事项,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就近办的原则,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智能核验实现智慧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网信办、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公安北辰分局、区税务局4 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改革措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系统中的应用。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推广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公安北辰分局、区税务局5 复制推广简易注销改革,推进企业注销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设专人做好企业简易注销事项填报指导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6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40天。 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7 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工程)、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的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不再强制实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8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市区两级全面推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将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策划生成范围。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9 研究制定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相关措施,开展改革试点,将原来由建设单位拿地后跑部门、跑评估评审,转变为土地出让前,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的评估评价指标,建设单位根据清单即可开展工程方案设计。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 区土地整理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保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水务局10 在更大范围实施区域评估,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各类区开发区总公司、工业园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属地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域评估。在土地供应前,编制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区域评估报告并进行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企业共享,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和审批。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区开发区总公司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11 编制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操作规程,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工作开展。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 12 提升联合审批系统功能,强化与各审批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的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办理。推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接入工程并联审批。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3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根据市级部门出台的“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梳理公布我区“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区政务服务办、公安北辰分局、区委网信办 区级有关单位14 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推动场景式审批服务落实落地。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有关单位15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公示《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件目录(2021年版)》,推广使用中介超市,扩大应用范围。 区政务服务办 区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北辰分局等区级有关单位16 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推广使用便民专线新版综合系统平台,落实“津呼速应”热线服务机制。 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区级有关单位17 配合完善“政务一网通”系统,实现134个事项“跨省通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有关单位18 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应用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除特殊事项外均可网上办理,开设区级政务服务旗舰店。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 区级有关单位19 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企业间转移登记全部实现即时办结。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有序推进进驻北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区财政局20 配合落实不动产登记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APP办理。不动产登记纳入电子证照库实时共享。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21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积极使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配合完善随机抽查系统功能,实现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执法人员库管理、检查对象库管理、随机匹配、检查结果管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流程等功能。积极开展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牵头做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区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22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优化人社网厅办理就业登记模块,用人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员工就失业登记相关信息和社保关联信息。 区人社局 23 针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行业,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至少2个项目的定制培训。 区人社局 24 7.优化纳税服务 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区税务局 区财政局25 推动实现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 区税务局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26 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 区税务局 北辰海关27 8.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服务 优化调整与客户交互流程,实现低压客户办电“受理签约”、“装表接电”2个环节办结,客户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和装表接电并行办理,实现高压客户办电受理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接电3个环节办结,高压10千伏客户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加强与供电单位沟通协调,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28 推动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在线获取项目立项等相关审批信息,构建前期用电储备库,实现办电服务关口前移和延伸,超前开展电网布局规划和建设。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政务服务办、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29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对于小时总用气量小于25立方米且不涉及外线的小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通气。督导燃气企业落实改革措施。督促供水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供水接入服务措施的通知要求》文件要求,做好用水报装服务工作。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 公安北辰分局、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北辰水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30 根据项目施工量和用水量对用水报装项目分类施策,针对小微项目涉及的立项、规划、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事项精简优化。建设单位与养护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协议并作出相关承诺后(涉及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即可施工。协调供水企业根据项目施工量和用水量对用水报装项目分类施策,便捷办理,做好用水报装回访工作。 区水务局 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公安北辰分局、市自来水集团北辰水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31 配合推动“政务一网通”平台增加供水供气报装主题业务,开发移动端系统,用户可通过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装申请。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 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北辰水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32 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实体营业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水用气报装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进度。 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市自来水集团北辰水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33 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集中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商务局、海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办理各类进出口贸易业务提供便利。 区商务局 北辰海关34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加大信易贷平台宣传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产品,引导辖区企业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获得信用贷款,助力企业融资。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完善平台智能推送线上信贷服务功能。将天津市信贷平台链接至信用北辰平台,印制平台操作明白纸,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辖区企业在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助力企业融资。 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 区级有关单位35 积极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利用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再担保业务平台。 区财政局 区金融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6 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服务企业做好上市对接工作,培育优质上市企业,开展资本市场知识培训,解决企业上市困难。 区金融局 区科技局37 积极利用海河产业基金服务我区智能科技、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 区开发区总公司 区财政局38 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 积极使用统一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扩展交易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一窗接件、综合受理、统一流程、全程监督”运行服务机制。 区住房和建设委、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规划资源北辰分局39 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预警监测及类罪研判机制,精准打击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 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40 对照市级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区级清单,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区财政局 41 积极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 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 区政务服务办42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实施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积极培育、提升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做好创新创业工作。 区科技局 43 加大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4 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快报及推荐申请工作。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外省市迁来或来我区投资设立分公司的有资质企业的技术中心培育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5 积极开展科技企业扶持工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9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力争超550家。 区科技局 46 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推动区域5G通信技术设施建设工作,着力协调解决基站选址、公共资源开放、建设成本压降等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47 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全区实际使用外资实现正增长,全市排名保持前列。 区商务局 48 16.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 49 积极使用“政策一点通”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政策及解读信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持续开展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 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区级有关单位50 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落实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 区发展改革委 51 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完善北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落实好政务诚信监测工作,及时开展信用修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单位52 按照市发改委有关要求,推动各有关单位落实好首批(1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区级有关单位53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北辰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550件。 区市场监管局 54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高效对接。 区法院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55 19.提高合同执行率 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提高北辰法院送达工作一体式集约化水平。 区法院 区级有关单位56 加大“分调裁审”工作力度,提高“分调裁审”案件占北辰法院收案总数的比例。 区法院 区级有关单位57 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积极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工作机制,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区法院、区司法局 区级有关单位58 21.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深化府院联动,探索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 区法院 区级有关单位59 2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持续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动天津市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对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军型高端科研人才、优秀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等开辟绿色通道。落实重点企业专人负责,建立落户信息快速办理机制。 区人社局 区人才办、区教育局、公安北辰分局、区科技局等区级有关单位60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打响北辰特色文化品牌,巩固传统优势体育项目,健全三级健身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体育场馆建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 区文化和旅游局 61 大力推进大中小幼思政一体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区教育局 62 23.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动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强化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 63 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区民政局 64 2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推动工业涉气污染物减排,加快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动态监测改造效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区域联动,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支持企业提升改造。PM2.5年均浓度达到天津市下达的改善目标。 区生态环境局 区级有关单位65 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66 25.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加快融入轨道上的京津冀,进一步完善快速路网交通系统,主动接入京津冀三地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货运通道,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发展智慧交通,全力保障“最后一公里”。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区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北辰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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