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及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围绕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隐患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安全检查,全面筑牢安全无事故的基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局制定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8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围绕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隐患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安全检查,全面筑牢安全无事故的基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大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前置,关口前移,深查隐患,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确保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和质量监督、强化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主体准入风险管控。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严格监管、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三、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长由吴宝强书记、刘延岭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孙明副局长担任,其他党政领导同志为成员。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特种设备科、质量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企业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竞争执法科、稽查大队内设业务科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四、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自查任务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各基层监管所依职责落实)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职责范围内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稽查大队、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分工负责)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主体准入风险管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办公室、审批科、特监科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4.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和质量监督情况。(特监科、质监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5.内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二)认真落实检查和治理任务1.组织辖区特种设备企业落实企业自查任务。督促企业制定本单位大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收集汇总企业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特监科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2.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排,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检查组深入特种设备企业进行“全覆盖对表检查”。具体工作由特监科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特监科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3.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和质量监督。对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具体工作由质监科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质监科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4.强化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主体准入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行政许可职责,严格审批,对2017年以来办结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品生产许可等审批事项要件进行自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区级考试机构进行督查。同时,依法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不予登记。(审批科、特监科、质监科依职责分别负责,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组织落实,相关技术支撑机构配合)5.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管科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分别负责)6.深入推进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例会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各条线、各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条线、本地区风险点、风险源,按期报送风险排查会议纪要和风险排查分析报告或监控报告。(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各基层监管所按职责管辖分别负责)7.配合做好商品交易市场安全检查。按照市安委会和牵头部门的组织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市场科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基层监管所按照辖区党委、政府要求,主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科牵头,各基层监管所按管辖分别负责)8.全面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和分拨。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接转相关投诉举报,并跟踪办理结果。(消保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依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三)强化督导检查大检查期间,局相关科室要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做好迎接委督导组的检查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成多个督察组深入重点监控单位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导检查由办公室会同特监科、质监科提出计划,报局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大检查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大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制度规章建设的意见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和构建长效机制,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重心前置,关口前移,深查隐患,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的目标。(各相关职能科、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技术支撑机构分别负责)五、工作安排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7月开始到2017年10月底结束。(一)部署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方案印发~8月9日)1.8月1日,组织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细化方案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2.各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技术支撑机构对照自查任务,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3.特监科负责组织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自查任务,督促其按要求报送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二)深入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30日)1.严格落实“全覆盖对表检查”任务。按照市安委会、市市场监管委工作方案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组织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对企业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自查要求情况进行“全覆盖对表检查”。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措施。对涉及跨区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委机关对口处解决。3.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组织精干力量从每个环节做起,查深、查细、查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销账制度,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销账规定。4.强化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要强化特种设备和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和曝光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特监科和质监科负责将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公开情况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30日对口报送至委特监处、质监处,由委特监处、质监处审核后在委官网发布。(三)督查检查和巩固提高阶段。(10月)持续巩固深化大检查成果,结合集中整治排查清单,实施对照检查和“回头看”,切实做到挂账销号、不留隐患。局领导小组视情分批次组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导整改、完善措施。六、工作要求(一)端正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健全企业自查自改、政府监督检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和整改,在防止安全隐患产生上下功夫。(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办〔2016〕25号)的基础上,依据职责列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责清单的要求,组织制定本业务条线的“监管项目清单”,确立各级监管标准、监管流程,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三)注重协调联动。局机关各责任部门、各基层监管所要结合自身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适时通报检查信息,特别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行为严肃追责。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惩。(六)做好材料报送。1.办公室负责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8月4日前报委办公室。2.机关各责任科室、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自查自纠自改报告于8月7日前报局办公室。3.特监科组织辖区特种设备企业落实企业自查任务,督促企业报送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并于8月9日前报委特监处。4.各业务科室8月16日前将深入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进展情况对口报送委特监处、质监处、审批处、企管处、应急处。5.各业务科室9月18日前将深入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进展情况以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对口报送委特监处、质监处、审批处、企管处、应急处。6.各业务科室、稽查大队、基层监管所于10月13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7.特监科按委特监处要求报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周报表和大排查大整治月报表。8.质监科于每月5日前按“津市场监管质监〔2017〕47号”文件要求向质监处报送相关附件内容。上述材料电子版均通过OA报送。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工作任务和安排2.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安排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工作任务和安排一、工作重点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全运会比赛场馆(武清体育中心)、运动员入住宾馆(海关总署天津教育培训基地、奥蓝际德国际大酒店、天津武清区天鹅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凯旋王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大检查与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运会、十九大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和汛期特种设备运行特点相结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二、节点安排(一)部署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29~8月9日)在前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广泛宣传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持续动态的自查自改。对大排查大整治确定的14家重点单位和列入《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清单》单位,实现动员部署全覆盖。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列入本单位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表》,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清单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将充装单位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8月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二)深入检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30日)按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津市场监管办〔2016〕58号)的具体安排,结合上半年市场监管委部署开展的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和汛期、暑期极端恶劣天气多发情况,以及事故、地域、重大保障等因素特点,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在落实好既定的检查计划的同时,视情况补充调整检查计划,适时聘请电梯等特种设备领域专家参与监督检查,提高检查针对性,全面查找隐患,体现问题导向,落实对标检查,实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大检查工作的有机结合与连贯统一,确保各项工作善始善终。本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监督抽查,特别是前期确定的14家重点单位和列入《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清单》的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执法,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关停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等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三)督查检查和巩固提高阶段。(10月)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检查,以及对停产整顿、关停取缔使用单位的跟踪复查。三、材料和数据报送按委方案报送相关材料外,按原有格式和时间报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周报表和大排查大整治月报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表:使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制式表格。附件2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提高我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现就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获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一、主要任务对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二、重点工作(一)严格生产许可准入。严格依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列入生产许可发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实行严格的生产准入制度。严格产业政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等许可受理前置要求,同时要严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是否达标。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严格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工作,从严判定标准,保证许可审批环节的工作质量。(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第二次对全部获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验、原始检验记录及检验人员的资质等情况。检查人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三)配合开展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做好下半年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获证企业生产许可条件监督检查企业的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检查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的30%。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不允许企业在隐患未解决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四)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严格后处理工作程序,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生产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及有关部门通报,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质量违法案件。三、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分工。将监管工作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落实责任。严格按本工作安排要求,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注重工作效果。要综合运用生产许可、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务求取得实效。(三)及时报送材料。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于每月5日前报送津市场监管质监〔2017〕47号文件附件内容,于9月18日前报送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于10月13日前报送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张建电话:29337457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3日印发附件:

天津武清区产业园区

天津武清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武清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