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政策文号: 东丽政发〔2018〕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发〔2018〕10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8〕15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东丽来说,也是抢抓历史性窗口期,大力推进“两个转型”,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闯关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东丽的实施,全力落实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二、任务分工1.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完成节能减排进度目标。(区发改委牵头,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积极向市财政部门争取新增债券额度,继续降低融资平台杠杆率。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合作交流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上。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各项任务。高标准打造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天津八条”各项政策,全面实施服务企业家“六大暖心工程”,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把东丽建成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高地”和企业茁壮成长的“沃土”。着力解决实体企业用工问题,加快推进园区蓝领公寓建设。(区政府办牵头,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审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合作交流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发展壮大新动能。大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推进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现代金融、大数据经济等高端服务业做大做强。实施企业成长“1511”计划,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加快推进税收在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企业的数量显著增加。深化精准招商,突出招商质量和效益,坚持“国资、民资、外资”三资并举,重点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税收贡献高”的“五高”项目,签约落地优质项目42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区发改委牵头,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合作交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5.助力制造强市建设。深入对接“中国制造2025”,着力培育轨道交通车辆装备、电力电气设备、航空航天配套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5个百亿产业。(区工信委牵头,区发改委、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6.继续破除无效供给。深化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坚决取缔“地条钢”违法生产活动,防止死灰复燃。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45个,推进天津京东电子商务自贸综合配套基地及贸易结算中心项目、普洛斯现代物流产业园、中航防护装甲、核兴航材等项目建成投产,云河大数据科技园、清研科技园、清华高端装备院、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项目落地开工。完成2个区级工业园区的提升改造。(区发改委牵头,区工信委、项目属地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制定《东丽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到位。完善行政审批监管体系,抓好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反馈机制。建立土地收储联动工作机制,并联实施各环节工作,大幅度压缩土地从收储到供地的审批时间。(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审批局、规划东丽分局、国土东丽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8.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丽分园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重点推进清华海尔全球创新基地、中航石墨烯基地、清华校地合作基地等项目载体建设。进一步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大力引进具有成熟科技成果、有市场前景、有经济效益的科研机构,新建院士专家和博士后工作站5家。创新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方式,突出市场化,鼓励院所与产业基金、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升“1+N”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功能。按照“一城一镇三基地六园区”产业布局,推进启动海河上游后五公里开发,推动建设北方科技金融城,加快建设东丽湖科创金融小镇。(区科委牵头,区城市化办、规划东丽分局、国土东丽分局、东丽湖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壮大创新主体,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产值超亿元企业30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3家。继续办好“东丽湖论坛”,提升“东丽品牌”,继续承办好世界智能大会分论坛和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推动智能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5家以上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大力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区科委牵头,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金融办、区人力社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加快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完成全部93家空壳企业注销工作,启动30家低效企业撤并工作。(区国资委牵头负责)1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增强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充分调动街道、经济功能区工作积极性为目标,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明确固定收入、分成比例、事权范围,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区街财政体制。(区财政局牵头负责)12.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市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组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联盟,发挥中丽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进基金产业和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搭建科技金融之桥。提高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和倍增效应。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吸引更多金融投资类企业落户东丽。充分利用好政策性、开发性等低成本资金,加快构建更加开放更加多元的投融资体制。(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分工负责)13.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严格防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乱办金融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市场主体监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防金融风险。(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14.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切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大产业发展、科技教育、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全力助推承德县、甘谷县、皋兰县、临潭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区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15.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契机,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实行“两断三清”,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类企业的搬迁改造;优化企业能源结构,减少全区煤炭耗量;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设施净化效率,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深化实施河长制,加大污水管网空白区治理力度,推进4条二级河道水体治理和乡村沟渠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排查,完成华明、军粮城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任务。推进绿化建设,完成造林14530亩,植树100万株,提升城市绿化8.6万平方米。(区工信委、区农经委、区市容园林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分工负责)16.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发改委、区农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7.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用地资源,发挥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载体作用,着力发展高科技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区发改委、区农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8.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经济合作社、股份制公司等模式,完成剩余44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分类指导,支持各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区农经委、区研究室、区城市化办分工负责)19.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全力推进精准拆迁,确保完成400余万平方米和183个重点点位拆迁清零。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立示范镇、赵沽里、增兴窑等150万平方米在建工程竣工,及时组织军粮城示范镇二期北区等5个项目3万村民有序还迁。着力推进待建还迁项目开工,确保新立示范镇、智慧城二七组团、李明庄二期、小王庄国企宿舍、金钟示范镇二期、新立示范镇二期共计106万平方米全面开工。启动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公交服务体系,调整优化公交线路22条,华明商贸中心站投入运营,东丽湖总部经济区东站和西站开工建设。完善社区商业设施,建成招远路和金钟新市镇智慧菜市场。完善路网架构,推进航新路、航双路、雪莲南路等6条南北向、跨区域道路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改善路网交通条件。启动地铁11号线“九站一场”征地拆迁,服务好地铁4号、10号线建设。完善区域基础配套设施,统筹推进军粮城、新立示范镇和东丽湖等区域主管网和雨污水泵站建设。推动建设海绵城市和东丽湖区域地下综合管廊,积极推进第二殡仪馆和区级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区商务委、区建委、区城市化办、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公路局、滨丽公司、有关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20.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创新就业工作思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年完成新增就业1.9万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关停企业转岗职工的就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95%以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21.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建成投入使用10所学校,竣工8所,启动建设7所。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建设,完成16所义务学校第三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北部地区高中校建设,推进建设“国家教育质量检测结果应用实验区”,完成2个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区教育局牵头负责)22.落实健康天津战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施东丽医院一期提升改造,新建改造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引进高端优质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围绕构建“1112”全民健身设施格局,建设3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8个社区健身园,举办第八届全民健身大会,巩固全国武术之乡创建成果,承办好CBA等品牌赛事。(区卫生计生委、区体育局分工负责)23.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军粮城示范镇二期文化中心和3所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深入实施文化“双百”工程,开展惠民演出、公益培训各100场。组织“文化进万家,欢乐进基层”活动,做强“东丽杯”、“文化百团”等文化品牌。(区文广局牵头负责)24.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完善保障救助体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实施保障救助项目96项,全年预算投入5.8亿元。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动扩大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完善居民养老金补贴调整机制,稳步推进养老保障待遇均衡化。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改造升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扩大智慧居家养老覆盖面。不断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新建4个康复站。(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开展全民参与的“四城联创”活动。实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区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四城联创”,高标准搞好“顶层设计”,保证创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统筹各项创建指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整体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法治东丽建设,搞好“七五”普法中期推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落实联合化解、多元化解、督查督办、分析研判及预警预报等维稳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加快“云上东丽”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处置,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区文明办、区网信办、区卫生计生委、区信访办、区金融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26.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深化开展各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等工作,着力解决好城市化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信访事项“事要解决”。围绕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抓好全区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区信访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7.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积极拓展以“互联网+”为主导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打造安全生产城区。(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8.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区政府办、区法制办负责)29.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额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消除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主动接受监察委和各方面的监督。(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全面提高政府效能。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切实把求真务实贯彻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保证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水平,在推进工作落实中,体现担当;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彰显忠诚。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干出气势、干出成效,绝不辜负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推进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二)积极协调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机构改革期间,有关部门要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期。(三)强化督查落实。各部门要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强对各街道的指导帮助,做好日常跟踪督办、年中重点抽查和年底总结考核,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工作对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督查落实。督查室要开展持续跟踪督查,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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