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政策文号: 东丽政发〔2010〕1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发〔2010〕19号各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照此执行。东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加快实施“三四五六”发展计划,努力实现东丽科学发展,根据中央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合理界定政府投融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规范融资程序。改革政府投资运作方式,强化政府投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营造有利于投融资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加强协调服务和政策信息引导,不断提高投融资运作管理能力,为实现东丽科学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总体目标各国有公司要实行党委领导下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法》要求,推进东方财信、城投、滨丽等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企分开、产权明晰、层级简明、依法经营、主业清晰、资本充裕、资产优良、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现代企业。创新开发建设机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做到自主融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二三年内,积极培育二、三家公司上市,实现直接融资。土地整理中心要加快土地整理步伐,坚持出储结合,做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三)主要原则立足现实、改革创新的原则。按照优化平台、项目贷款,创新方法、整合资源,出储结合、土地融资,分工负责、发挥合力,政企联动、发展金融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投融资体制改革方向和要求、符合我区实际具有东丽特色的政府投融资管理模式。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的原则。健全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建立政府投融资统一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对政府投融资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统借统还、风险控制的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对利用政府信用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四)健全完善投融资体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以破解资金难题为重点,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风险预警与防控、还款保障和政府退出等机制。完善区人大、区政府、区审计联动的投融资监督机制,规范政府投融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债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投融资监督。金融办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与各类金融机构加强联系与沟通,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协调服务,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区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要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规范运作的政策、规定,支持东方财信等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真正建立起“借用管还”机制,依法运营,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五)强化投融资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有活力的政府投融资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整合资源和资产,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清理现有区属投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投融资工作的予以保留;投融资工作已完成,今后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工作的予以撤销。东方财信、城投公司和土地整理中心作为政府主导的政府投融资主体,畅通政府投融资的主渠道。按照市政府要求,确定“东方财信集团”为特定目的公司,是我区核心投融资平台,承担区域建设和经济投资功能。区城投公司是负责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项目建设投资的区属特定目的公司。土地整理中心承担全区土地征转收储任务。(六)规划运营模式,实现合理利润各国有公司按功能定位,以成立相应子公司为载体,对非经营性项目以政府采购模式实现商业化运营,实现投资与收入的平衡或合理收益;对准经营性项目,拟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实现商业化运营,实现合理收益;对经营性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获得合理利润。通过运营模式的创新,使各国有公司实现稳定的现金流及合理的盈利,改善信用结构,提高投融资能力、再融资能力和建设开发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七)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在扩大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规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BT、BOT、金融租赁、政府保理、资本金信托、债券等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财务费用,广泛吸纳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探索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融资模式,实现融资模式多元化,规避金融风险。(八)研究制定还款来源和可操作性办法按照“三四五六”发展计划,重点研究通过土地增值,提高土地经营性收入及提升园区业态、增加收入和税收的统筹还款机制。确定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由区财政、国资委研究深化“借用管还”管理机制的办法及两年内做大做强国有公司的办法。由金融办、资金办、发改委、国资委研究起草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定目的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监管等规范性文件。三、加强组织领导(九)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考核评价体系区政府将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项目投资进度、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对本级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成就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融资工作,切实转变“先积累、后发展”的传统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区属相关部门职责,发改委负责全区项目整合与投资监管;国资委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金融办负责社会金融服务,重点服务企业,协助资金办融资;资金办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融资决策和相关问题的协调;财政局负责资源整合、资金监管,并将有效财政资金注入公司,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的监督;国土分局负责土地资源整合和国土资源监管。区属相关部门和各公司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认真完成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根据本意见在年底前研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具体方案。

天津东丽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东丽区产业园区

天津东丽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东丽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