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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快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发[2008]36号各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加快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东丽区加快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 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是农业发展进入更高阶段的重要体现,是通过优化配置农业综合资源,在城郊有限空间里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社会经济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科技化、设施化、标准化。加快发展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是促进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发展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意见》,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提出的“六个率先”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树立融入和服务滨海新区意识,树立农业服务战略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以打造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为目标,以生态高效农业科技项目为重点,以提升农业经济层次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大力发展花卉、食用菌、观赏鱼、种源工程、观光休闲农业,实现农产品由数量型向安全型转变,农业由单一生产功能向以生产、生态功能为主的多功能转变,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产业化水平、组织化水平、设施化水平、标准化水平、国际化水平。二、发展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与农民自愿原则;坚持科技支撑引领原则;坚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原则;坚持多功能综合开发原则;坚持提高规模、突出特色原则;坚持园区拉动、龙头带动原则;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原则;坚持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三、发展目标到2011年,初步建成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框架,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布局良好、结构优化、科技领先、装备优良、体系健全、生态良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8%,科技贡献率达到70%,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达到80%,农业标准化比例达到80%。四、重点任务围绕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科技农业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内容,完成以下重点任务。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1)以规划建设占地面积3000亩的滨海花卉科技园区为龙头,充分发挥座落于大顺园林的天津市花卉技术工程中心的作用,加大技术研究和自主开发力度,开展高档花卉组培生产,提高自繁自育能力,开展鲜切花种植,发展花卉基质等相关产业,完善花卉物流体系,继续开发新的国际和国内市场,实现南北花卉生产基地资源共享,产品互通有无,提高花卉产业的优势和辐射力。到2011年,花卉产值力争达到种植业产值的40%。区农经委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2)发挥范庄村循环农业园区和大安生态农业示范园的食用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优良食用菌繁育体系,筛选出3-4个高档食用菌品种,提高菌种制作技术标准和生产水平,在满足本区优良菌种供给的基础上,带动周边地区食用菌生产,确立我区天津市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地位。区农经委、农林局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3)以观赏鱼协会为龙头,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加强技术推广、品种引进和改良,通过建立生产合作社组织管理形式,将养殖户联合起来,实现生产标准化,流通规范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扶持龙头企业,选择有地热资源和保温设施的企业作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和提供科技服务,培养成为上对市场,下连基地、养殖户的龙头企业,提高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力争打入国际市场,开创我区观赏渔业发展新局面。2008年建立苗种繁育场1个,扶持养殖大户2个,建立观赏鱼生产基地2个,年产观赏鱼1.2亿尾;2011年建立苗种繁育场2个,扶持养殖大户4个,建立观赏鱼生产基地4个,观赏鱼产量比2008年增长50%以上。区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4)大力实施种源工程,引导扶持养殖企业向优良种源培育、提供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方向发展,提高自供种率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养殖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提升世纪兴种猪场、津东种猪场、方大禽业公司、银祥肉羊原种场档次,提高原种生产能力。区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2、兴建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区域优势建设一批高标准农业设施。2008年以蔬菜、果品、食用菌、花卉等优势产业为重点,规划建设一个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左右的高标准种植业设施园区,2011年规模达到3000亩;2008年建设1个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现代生猪养殖示范园区,2011年达到2个;2008年建设1个养殖车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米的观赏鱼养殖园区和1个规模在600亩以上的南美白对虾养殖示范园区,2011年分别达到2个和3个。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形成区域主导产业;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区农林局、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进一步落实项目地点、规模及建设主体,并组织好验收。3、打造观光休闲农业以滨海东丽农业科技园区、大安生态农业示范园、华泰现代农业园区、外环线千亩垂钓园为依托,开发农业资源的多功能性,拓展农业生态教育、观光采摘、参与体验等项功能,构建与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衔接的观光休闲旅游农业。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农林、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4、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全方位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资产重组,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现有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区级重点龙头企业项目库,鼓励扶持中小型龙头企业发展,规范企业经营,提高带动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实施产业链条延伸工程。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组织龙头企业进行技术设备工艺的改造与创新,积极开展精深加工,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农产品加工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全区新发展区级龙头企业4家,新增1家达到市级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全区新发展区级龙头企业4家,新增1家达到市级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5、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工程,不断完善和规范合作社章程,积极推广《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其它规范的合同文本,引导和支持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农业产业化组织建立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提倡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资产联结和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实现紧密的利益联结。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合作制度建设,鼓励实施农产品直销或建立直销店经营。2008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6个,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农户占全区农户的比重达到75%,户均增收1100元;2011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个,进入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农户占全区农户的比重达到80%以上,户均增收1500元。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6、加强疫情防控围绕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加大对广大养殖、加工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觉守法意识。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区、乡、村三级防控网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风险评估和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和“站包地区人包片”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工作要求,任务细化到村、到户、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普查、强制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疫情预报、工作督查等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完善应急预备队,确保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区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7、实施绿化造林实施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城镇和绿色村庄建设,做好区内8条道路两侧、区内6条二级河道、新建城镇居民点和规划文明生态村的绿化美化。到2008年底新造林684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2.1%。区农林局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8、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供水能力和排灌能力,改造水环境。发展节水灌溉,做好水土保持,排水达到十年一遇标准。2008年完成西河泵站,2008-2009年力争开工建设袁家河二站和中河泵站,2010年—2011年力争开工建设新地河水库泵站及东河泵站。完成务本河和南孙庄泵站的更新改造。2008年启动二级河道清淤护砌、景观治理工作,2008年完成西减河(海河—津北公路)及东减河(海河—津塘公路)清淤护砌、景观治理工作,2009年完成西河(津塘公路—北公路)及东河(海河—津塘公路)清淤护砌、景观治理工作,2011年完成东河(津塘公路—津北公路)清淤护砌、景观治理工作。恢复灌排功能,实现水清、岸绿治理效果。区水利局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9、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东丽农业信息网和“农心通”信息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农产品信息,开辟新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多方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保证农产品流通的畅通。充分利用电视台《农事之窗》固定栏目,播放农业政策、农业科技、农业致富等方面的内容。在《今日东丽》报设立专版、专栏为农民提供种养技术、政策法规、供求信息,把农业信息传播到农民手中。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10、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加强对农业企业的自主创新教育、引导,并引线搭桥,促进农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联合,鼓励企业自行设立科研机构,为企业自主创新注入“动力和能量”;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2008年建成1个农业技术工程中心,3个农业技术实验室;到2011年建成2个农业技术工程中心、10个农业技术实验室。区农林局、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进一步落实项目地点、规模及建设主体,并组织好验收。11、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12、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落实购置机械补贴,以及其他促进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政策,确保农民受益。到2008年,全区农机化综合作业率达到62%,到2011年,全区农机化综合作业率达到75%。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2008年新增农机合作社1个,2011年新增农机合作社1个。加快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与应用,到2011年,全区70%的耕地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区农机局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13、加强农产品产地监管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生产行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基地完全实行依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化管理,到2008年,无公害种植产地所占比例达到40%,畜禽养殖基地基本实现无公害化生产,无公害水产养殖比例达到90%,主要农产品基地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到2011年,无公害种植产地所占比例达到65%,畜禽养殖实现无公害化生产,无公害水产养殖比例达到95%,基本实现农业的无公害化生产。区农林局、畜牧水产(兽医)局负责相关项目的落实、协调、中期推动和验收工作。14、加强农产品监督抽查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依托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每年有计划地检测农产品800批次,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企业、市场和生产基地检测实验室能够开展制度性自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种类基本覆盖重点农产品,基本实现从“产地准出”到“市场准入”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区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15、创建文明生态村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实现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重点,配合城镇化建设继续实施文明生态村创建。以单项创建为主,重点实施街道、里巷路面硬化;垃圾收集处理;环村林和片林等项目。2008年,创建文明生态村12个。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16、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一网两线三库”为基础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完成东丽区远程教育培训分中心、7个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5个示范型村级农民培训学校的建设;建立4个市级培训实践实训基地和6个区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基地。搞好351培训工程与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的衔接,建成教师资源库和教材资源库、农村实用人才库。通过“一网两线三库”有机结合,共同构成我区农民教育培训“新体系”,提升培训能力,降低培训成本。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17、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继续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搞好村级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分析、农村集体资产负债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参考提供依据。巩固村账镇管成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财务处理程序、收款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以及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完成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财务民主管理决策水平。搞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健全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化解机制,努力消除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隐患;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和范围,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查处机制。2008年内完成50个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我区114个村队全部完成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区农经委负责牵头,协调和验收工作,各有关部门配合。五、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提供有力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发展现代农业领导小组,要把发展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各街乡、农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发展都市农业的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通过规划、引导、管理、服务,把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2、落实责任制。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协调有序地进行。要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统一规划、布局东丽农业,区农口部门重点做好区农业产业化建设规划;有农业的街乡根据全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主要目标和布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发展都市农业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各自扶持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细化布局区块,并组织好分年度的实施工作。区农口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本方案的落实。3、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沿海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内容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掌握建设进程、发展动态及矛盾问题,及时反映问题,上报信息。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将各部门在沿海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中承担的任务纳入农口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工作,坚持做到每季度一分析,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二)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1、建立多元化投资体系。建立开放的投资环境,形成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鼓励外资和内资投入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鼓励国外资本、民营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都市农业建设,特别是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都市型现代农业,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2、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完善农业保障机制。适时建立政策性农业风险保障资金,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合作组织经办,农业企业和农户广泛参加的保险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调动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加大农业信贷投放力度。在稳定、完善、强化原有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现代农业建设投入增长机制。区财政要新增支农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并逐年增加。(三)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法律保障深化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深化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努力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健全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运行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畜禽检疫、放心食品检测、农民负担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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