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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承办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函〔2018〕27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承办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7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东丽区承办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民运会),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体育局主办,东丽区人民政府承办,拟定于2018年9月下旬举行,为圆满完成承办工作,依据《市民委市体育局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津民委〔2018〕1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群众身心健康”的宗旨,按照《全民健身条例》总体要求,发展民族体育,增强民族体质,促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在促进天津市民族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的同时,充分展示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运动水平及近年来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推动天津市民族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整体情况(一)运动会组委会。天津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是天津市民族体育的最高赛事。今年召开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此项活动列为天津市重大活动之一。本届民运会由市民委、市体育局为主办单位,东丽区政府承办。民运会设组委会,副市长李树起担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璟、李森阳和市民委主任石凤妍、市体育局局长李克敏、东丽区区长孔德昌担任。委员由市民委、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区人民政府,部分高等院校等分管民族和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二)举办时间。拟定于2018年9月下旬,为期3-4天(两个周末)。(三)举办地点。东丽区体育中心。(四)项目设置。民运会比赛项目分为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竞赛项目拟设13项:蹴球、射弩、陀螺、毽球、民族式摔跤、武术、板鞋竞速、珍珠球、团结接力、花毽、民族健身操、顶罐、押加。表演项目:分为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五)参加单位。全市各区、部分高等院校。(六)报名工作及运动员资格。民运会第一次报名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拟定于2018年7月初完成。按照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一次筹备会精神和我市第六届、第七届的参赛办法,允许一定比例的汉族运动员参加比赛,具体内容将根据总规程和单项规程制定。(七)开幕式。1.本届民运会开幕式将汇集各区和部分高校资源,将群众体育运动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在坚持注重实际、突出效果的前提下,保证整体活动的民族性、群众性、观赏性。开幕式拟定于2018年9月下旬在东丽区体育中心举行,总时长约70分钟,分为入场式和文体表演两部分。开幕式拟邀请市、区有关领导出席。2.各代表团的入场队伍由团长1人,旗手1人,运动员(含文体表演运动员)不少于32人组成。大会将为各代表团安排1名引导员,运动员成四路纵队行进。入场式中,大会现场播放行进曲目,并播报各代表团入场解说词。通过主席台时,各代表团在指定表演区域内进行50秒的表演,之后按大会指定位置列队。文体表演以团体操和群众表演为主,方案另作策划。(八)闭幕式暨总结表彰大会。闭幕式暨总结表彰大会择日举行。(九)奖项设置。1.竞赛项目奖励名次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2.表演项目设一、二、三等奖。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承办单位的主要工作(一)协助主办单位组织竞赛活动。(二)协助主办单位培训教练员、裁判员。(三)提供比赛场馆。(四)负责开幕式、大型团体操的编排、表演等。(五)为参赛代表团提供清真餐饮服务(费用自理)。四、执行委员会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责(一)成立东丽区承办工作执行委员会。为圆满完成民运会承办任务,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主任,主管统战、民族宗教和公安的区领导任副主任的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东丽区承办工作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成员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宣传部、区统战部、区政法委、团区委、区发改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法制办、区民宗办、区应急办、区信访办、区合作交流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运管局、区旅游局、区新闻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交警东丽支队、消防东丽支队、区气象局。(二)执委会下设工作机构。1.综合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成员单位:区民宗办、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团区委相关职责:①区政府办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督查各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工作关系;日常资金使用和管理。②区民宗办负责拟定、编制执委会的工作计划,安排执委会工作会议、工作日程,处理日常事务;起草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管理执委会文件、档案资料,审核各部的具体工作方案。③区体育局负责设计、制作大会会徽及各种证件。④区教育局协助区民宗办做好相关工作。⑤团区委负责落实志愿服务工作人员。2.大型活动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民宗办成员单位: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旅游局相关职责:①区政府办、区民宗办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②区宣传部负责审核把关开幕式方案,并报执委会、组委会审定。③区文广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幕式方案;设计、制作、购置开幕式、服装、道具等;安排组织日常训练。④区体育局负责场地保障及场地安全管理工作。⑤区教育局协助区民宗办做好相关工作。⑥区合作交流办负责做好经济及招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⑦区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方面的宣传工作。3.竞赛表演部。牵头单位:区民宗办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相关职责:①区民宗办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②区教育局负责牵头落实竞赛工作中我区工作任务;协助裁判长制定竞赛工作方案、编制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安排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运动员资格审查;选派辅助裁判长和裁判员。③区体育局负责制作大会使用的奖章、奖杯、证书;各项目颁奖;购置竞赛器材、安排比赛场地。4.新闻宣传部。牵头单位:区宣传部成员单位:区新闻中心相关职责:①区宣传部负责统筹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总体方案;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设计、制作宣传品。②区新闻中心负责做好筹备期间和大会期间的宣传工作;相关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5.法务审计部。牵头单位:区民宗办成员单位: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职责:①区民宗办负责民运会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和管理。②区法制办负责对民运会签订的相关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核把关。③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并监管使用民运会的专项资金。④区审计局负责民运会资金使用审计工作。6.安全保障部。牵头单位:区政法委成员单位:区应急办、区信访办、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交警东丽支队、消防东丽支队工作职责:①区政法委负责民运会的安全保障总体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②区应急办负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③区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④公安东丽分局负责民运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⑤交警东丽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做好必要交通标示设置工作。⑥区运管局负责临时停车场设置及相关工作。⑦消防东丽支队负责做好防灭火工作。7.后勤保障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工作职责:①区政府办统筹协调后勤保障部的全面工作。②区发改委负责组织东丽供电公司和运动中心做好电力保障工作。③区市容园林委负责赛场周边的环境保障工作。④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医疗保障工作。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大会接待及参赛代表团餐饮保障工作。⑦区气象局负责赛事期间气象预报工作。五、整体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5月—6月(工作已完成)。1.成立天津市第八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2.制定东丽区承办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完成项目预算。3.裁判长培训。4.制定民族运动会总规程和各项目单项规程、规则。5.完成第一次报名。6.制定开幕式方案。(二)筹备阶段7月——9月上旬。1.完成第二次报名工作,运动员资格审查,制作各项目秩序册。2.完成对裁判员、教练员竞赛规则培训。3.完成各项目裁判员、辅助裁判员的选派。4.确定各项目场馆比赛时间安排。5.制定竞赛项目、表演项目工作方案。6.完成大会会徽的征集审定。7.召开参赛单位领队会。8.购置比赛器材。9.各工作部门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10.完成奖章、奖杯、证书、各种证件的制作。11.审定开幕式方案,进行相关人员培训和训练。12.落实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并完成培训工作。13.制作、购置所需物资。(三)实施阶段9月中下旬。1.进行开幕式彩排。2.举行开幕式。3.进行各项目比赛。(四)总结阶段9月下旬——10月。1.进行工作总结。2.整理档案资料,汇总归档。六、经费预算本着转变会风、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制定活动预算方案,报市民委进行审批并拨付。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在组委会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协调,按照方案要求协助策划与组织实施,确保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圆满成功。(二)明确目标要求。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机制,按照组委会的时间节点安排,精心做好承办工作。(三)深化细化方案。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市民运会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安全、稳定、和谐的气氛中办好天津市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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