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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工信委拟定的“十三五”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函〔2017〕8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工信委拟定的《天津市东丽区“十三五”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东丽区“十三五”节能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完成天津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节能“十三五”规划》(津工信节能〔2017〕10号)、《天津市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发展战略,按照天津市节能总体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结合我区的能源消耗结构和能源发展状况,围绕落实我区“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技术的进步和节能产业的发展,强化管理创新,完善市场机制,落实法律标准,引导全民参与,确保我区“十三五”节能任务圆满完成。(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9%,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0.4万吨标准煤以内。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制造业。着重推进以核能、太阳能、绿色电池等为重点的绿色能源产业。积极发展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3D打印等信息技术产业和以射频识别、传感器等为代表的物联网产业。以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为载体,打造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重点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高端商贸等服务产业。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7%。(二)传统产业节能提升改造。结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鼓励区内企业进行创新研发中心建设,大力扶持企业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耗能工序,着力推广使用新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节能替代产品,降低重点工序能耗。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开展单位产品能耗对标工作。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对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责令整改或退出。对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高耗能技术、工艺和产品坚决执行淘汰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9%的节能目标。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一)加强工业节能。1.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管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制度,加强能源管理岗位培训,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计量管理。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统计年、月报表制度。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规范化、标准化配置管理,加大智能型计量器具应用范围,开展能源计量建设示范。 全面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年度下达的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计划,鼓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并实施能效提升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2.推进“两化”融合。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突破口,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装备数字化与生产过程智能化,大力应用综合集成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网络化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产业链各环节高效配置资源,优化产业链结构、提升运行效率。推广应用绿色生产信息技术,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3.推进工业园区能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根据各工业园区能源分布情况,引导企业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分布式能源中心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推广集中供热和供冷,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充分掌握各工业园区的余热资源,综合考虑园区内不同行业、产品和工艺的用能需求,统筹规划余热梯级利用,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4.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培育示范企业,打造资源共享和废弃物再生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进节能领域技术交易,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工作。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建立重点品种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二)强化建筑领域节能。1.全面实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技术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技术标准,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天津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设计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东丽湖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工作。2.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全区已经完成节能改造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未来几年继续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完善和优化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线,加大对经济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确保建筑节能改造后,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鼓励和支持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参与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依托我区地热能储量丰富的优势,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在有条件的区域推广建设以地热能为能源供给侧的分布式能源站,鼓励新建建筑和工业园区采用地热供暖。除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外,对于太阳能保证率大于50%的区域引导居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园区企业在建筑屋面上采取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三)促进交通运输节能。1.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建设东丽开发区、金钟河大街2处公交枢纽,结合产业园区、新市镇和保障住房项目,配套建设15处公交首末站,到2020年,新增及调整公交线路74条,区域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力争达到100%,常规公交分担率达15%。2.推广节能交通运输装备。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达标的车辆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到2020年,区内新能源公交运营车辆达到300部。开展节能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车辆推广应用总体部署,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四)实施公共机构节能。1.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标识行动。大力开展公共机构在供暖、制冷、给排水、燃气等系统能效标识行动。对燃气锅炉、热泵、循环水泵、风机、燃气灶具以及办公电器等进行能效对标活动,采取标准规定的能效等级设备。对不能满足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强制淘汰。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使用节能型产品。2.强化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按照《东丽区“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东丽政发〔2017〕5号)的要求,开展目标评价考核,推动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定额管理,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建设和用能大数据建设,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鼓励和引进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对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水平的全面提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3.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率先淘汰采暖燃煤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培养和规范公共机构行为节能。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减少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实施零待机能耗。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五)推进其他领域节能。1.强化商用和民用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2.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系统规划农村用能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热力管网和燃气管网建设,鼓励使用集中供暖和制冷。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开发使用地源、水源、空气源、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建筑屋面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积极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鼓励农民使用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鼓励农民购买高效节能机械,淘汰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设备。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促进农艺与农机的配套节能。四、节能重点工程(一)节能改造工程。锅炉节能改造。全面贯彻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和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文号〔2013〕35号)精神,重点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区内全部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完成改燃或并网。电机能效提升。鼓励企业采用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加大节能高效电机推广使用力度,严禁落后低效电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快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步伐。绿色照明推广。充分运用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改装LED照明系统。(二)节能产业培育工程。大力扶持区内从事节能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和从事节能产品制造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资金和税收等财政优惠,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节能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建立节能技术推广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节能技术展示、展览和推广平台,采用“互联网+展览展示”模式,扩大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市场领域,提升节能技术服务能力。支持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节能服务机构为区内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改造等服务,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帮助用能单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效水平。(三)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依托我区地热能和太阳能的优势,有序推进地热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积极引进具备技术能力的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或“一站式”托管服务模式,进行地热能能源站的开发建设。扶持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厂房屋面太阳能系统改造。对不具备热力管网的工业园区,推广分布式地热能能源站建设。五、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一)完善节能基础工作。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二)合理分解节能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全区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街道、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三)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实施节能责任目标问责制,对未完成区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对节能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六、提高节能服务水平建立节能服务和监管平台,加强节能服务能力建设。创新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深入各实际用能单位,了解能源的实际利用状况,帮助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建立用能单位节能先进经验分享机制。制定节能培训纲要和培训计划,依托专业节能技术人才为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和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进行节能培训,打造专业化节能管理队伍。七、推进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节能服务公司等作用,组织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倡导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解读节能政策。创建节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公益活动。倡导绿色生活,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低碳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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