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区产业园区

天津东丽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东丽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2017〕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2017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17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 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智慧生态都市新区,依据《东丽区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东丽政办〔2016〕4号),区城管办制定了2017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组织由区督查室、区城管办、区创文办、区市容园林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执法局组成考核组,每月对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考核。二、考核对象及范围各街道、功能区所辖区域,共218条道路、292个社区。其中:重点区域15个,面积31.31平方公里,包含146条重点道路、197个重点社区。三、考核内容(一)日常考核。1.环境卫生:道路扫保、垃圾清运、废弃物管理等。2.综合执法:马路餐桌、露天烧烤、占路加工、占路摆卖、乱堆乱放、橱窗贴画等。3.数字平台:数字化处置和按期办结情况。4.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二)联查考核。1.道路综合考核:道路环境秩序、清扫保洁和设施维护。2.社区管理考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市容秩序。3.清洁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环境清整、村庄绿化。4.清水河道:河道环境卫生。5.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三)专项考核。露天烧烤、占路洗车、废品收购点、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精品工程等。(四)信访投诉。“两台一报”媒体曝光的问题;区数字平台接到的8890便民热线、公仆热线反映的问题及市、区两级部门下发的执法类督办单等办结情况。四、考核方式(一)日常考核。1.环境卫生和综合执法:由区市容园林委、区执法局每日进行巡查考核,评定平时考核成绩,交考核组汇总。2.数字平台:由考核组每月随机划定2天,对各街道、功能区数字化平台事件、部件立案率、按期结案率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成绩。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由区创文办督查推动组每日巡查,评定考核成绩,交考核组汇总。(二)联查考核。由考核组统一组织,每月一次,现场随机抽取重点区域中2个居民社区,同时抽考2个楼栋内卫生、2条道路(重点区域发现的各类问题加倍扣分);其他区域1个居民社区、1条道路;现场考核道路总长度不低于500米,现场明确问题数量、种类;每月随机指定2-3个街道有关人员共同考核。由区市容园林委抽考1个村庄;由区水务局考核6条二级河道。(三)专项考核。每月根据工作重点确定专项考核内容。(四)复查考核。对市、区城市管理现场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5个工作日后,由考核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未按照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除分数并累计到下一个月。五、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每月中下旬。六、分值划分每月考核权重由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一)日常考核权重为35分。1.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办结率(道路、社区)权重为10分;2.综合执法日常巡查办结率(道路、社区)权重为10分;3.数字平台的数字化处置和按期办结率权重为5分;4.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权重为10分(二)联查考核权重为50分。1.道路综合考核权重为30分;2.社区管理考核权重为20分;(三)专项考核权重为10分。(四)信访投诉权重为5分。清洁村庄考核和清水河道考核成绩单独排名,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总排名中分数相同情况下,被考核的涉农街道排名靠前。七、通报排名每月对环境卫生、综合执法、数字平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组织一次考核讲评,分析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各街道、功能区通报当月考核结果,下月初在《今日东丽》公布。八、奖惩办法(一)考核级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四个级次。考核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每月奖励12万元;80分至90分(不含)的为良好,奖励8万元;70分至80分(不含)为达标,其中:75分至80分(不含)奖励5万元;70分至75分(不含)的不予奖励;70分(不含)以下的为未达标,其中:70分至65分(不含)扣减5万元;65分至60分(不含)扣减10万元;60分以下扣减20万元。(二)参加市考。我区在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成绩每月排名环城四区第一名的,对参加考核的街道奖励8万元;排名环城四区第二名的,对参加考核的街道奖励3万元;排名环城四区第三名的,不予奖励;排名环城四区第四名的,扣减5万元。(三)考核问责。对每月考核倒数第一的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和倒数第二、第三的行政分管领导,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区纪检、组织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约谈。连续被约谈2次,或半年内累计被约谈3次的干部,依照有关规定诫勉,并上追一级约谈。1年内2次被诫勉的应采取组织调整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奖补经费。奖补经费每月汇总,按季发放(从第二季度开始执行)。经费主要用于各街道、功能区增加城市基础设施、作业机械、城市设施维护、城市公厕管理及各街道城管工作运行、城市管理重大任务保障、专项治理等工作的补贴。各街道、功能区使用奖补经费需提出申请,报区城管办审核,经区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附件:1.东丽区城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2.东丽区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考核评分标准3.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考核评分标准4.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街道实地考察量化评分标准5.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一览表6.东丽区2017年城市管理示范区分布图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