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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2015〕10号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区审批局制定的《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15年4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和《天津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结合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基础服务型政府建设,整合利用原有街道劳动保障服务大厅资源,扩展服务功能,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同时推进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工作任务(一)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建设1.建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大厅面积(不含办公等配套区)原则上不低于200平米。已有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的办事大厅,按文件要求进行整合,没有服务大厅的尽快选址建设。2.梳理本街道的行政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适当进行整合,依据梳理结果,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数量、配置相应工作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基本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设置,包括:(1)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2)计生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3)民政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4)残联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5)流动人口管理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应窗口(6)街道经管服务窗口(村务)(7)水电气代售点服务窗口(8)其它便民事项服务窗口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增减。3.做好网络连接工作。将街道已经部署的行政服务系统设备和网络,联系相关部门,迁移到行政服务大厅。协调本区域自来水、电网、天然气等服务网点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对未部署系统的行政服务事项,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4.加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应为行政服务中心配置所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配置窗口显示屏、等候座椅、宣传品架等设施。5.设立村居代办点。在每个社区(村)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配备相应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并做好业务培训为村居民区搞好代办服务。6.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的接入方式。区文广局负责将区政务外网部署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与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道服务中心通过政务外网与市行政许可中心的街道服务中心应用系统平台进行连接。政务外网由各单位租用文广局网络,费用自行承担。所需设备见《东丽区政务外网建设技术方案<一>》),并由各单位自行采购,费用自行承担。7.各街道每个窗口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各1台(如已配置计算机和打印机,可以继续使用原设备)。 8.社区(村)代办点(1)计算机,每个代办点1台;(2)打印机,每个代办点1台;以上费用各街道承担。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二)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在街道配合下,负责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如已有接入街道的网络,协调网络提供商将网络迁移到行政服务中心。由区信息化办、区文广局统一接入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审批局、人口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残联、公安分局、信息化办、文广局、财政局(三)监察系统建设区监察局负责区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监察工作,通过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应用系统监察功能对全区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进行监察,包括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办事结果的监察。1.审批局在行政服务中心部署街道级行政服务应用系统,需要配置2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2.设备清单(1)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防火墙、交换机各1台;(2)监察室计算机2台、打印机2台(电子监察)。责任单位:监察局、审批局(四)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服务事项办理、服务礼仪及有关内容的培训,经培训后上岗。责任单位:审批局(牵头单位)、人口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残联、公安分局、财政局,各街道。(五)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挂牌运行责任单位:政府办、审批局、各街道三、保障措施(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强化管理模式,落实人员配置 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门工作班子,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组织和管理好本级进驻部门与事项的集中办理服务工作。各进驻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业务技能精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办理本部门的服务事项。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负责“街乡镇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三)明确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按照区领导小组要求,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定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阶段任务。(四)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区信息化办、审批局及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深入到街道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建设中的问题,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任务表 2.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实施方案3.东丽区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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