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丽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政策文号: 东丽政办〔2012〕4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2012〕43号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东丽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于推动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津政办发[2010]70号)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工作会商框架协议》,加快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融合,充分利用金融手段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制定东丽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一、发展优势(一)雄厚的科技资源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多年来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荣获“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称号,成为全市唯一同时拥有三个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区县。我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截至2011年底,已建成4个国家级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生产力促进中心、23个孵化器(其中一个为国家级孵化器)、5个国家级产业化基地、116个产学研联合体。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2011年,组织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96项,其中国家级22项,市级174项,获批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0项,共获得无偿资金支持3511万元。科技型企业发展呈现新格局。全区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37家,科技小巨人企业61家。高新技术企业51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4家。(二)丰富的金融资源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我区股权投资基金和信贷规模进一步扩张。截至2011年底,我区已引进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10家,注册(认缴)资本76676万元;对冲投资基金22家,注册资本金总额84408.35万元。银行机构进一步壮大。驻区银行机构达到19家,营业网点123家,各项存款余额为541.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51.71亿元。发展新金融机构。全区注册小额贷款公司达到8家,总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已开业运营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末贷款余额3.2亿元,放贷271户。担保公司良性发展。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总数已达到1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95595万元。(三)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实践走在全市前列我区高度重视促进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设。先后制定《东丽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东丽区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意见》、《东丽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10条措施》、《东丽区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科技和金融结合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和科技投入创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8亿元综合授信,形成政府职能部门、企业、银行三方互动平台,创设了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并成功实现了具有实践意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累了科技金融创新经验。成立东发科技产业投资公司和东方海鑫担保公司,搭建科技投融资平台,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科技金融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推进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区丰富的科技和金融资源优势,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努力做到率先推进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率先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的方式与模式、率先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天津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借鉴与示范。(二)发展目标通过开展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不断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断推进科技金融机制体制创新,不断推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推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创新,力争基本形成“科技企业融资无障碍,资本投资低风险,金融服务全方位,财政投入高效益”的科技金融体系,将东丽区率先建设成为天津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先行区与示范区。——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形成功能完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促进体系。到2016年,科技金融支持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覆盖面达到80%;促进引进100家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及研发中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科技“小巨人”企业1000家,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发展到10000家;聚集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15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规模进一步壮大,形成健康合理的金融支撑体系。到2016年,基本形成以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科技投资公司、科技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为核心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服务体系。——科技投融资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形成规范有序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到2016年,全区共聚集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形成包括常态化的洽谈会、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涵盖评价评估、社会征信、经纪服务等功能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科技投入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形成科学高效的财政科技支持体系。到2016年,区财政科技支持对社会资本投入带动能力达到1:10以上。三、内容和主要工作东丽区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包含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在充分享受全市科技金融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本区域科技金融发展的创新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突破:1.建立和完善“周转资金”政策支持体系。按照天津市周转资金扶持体系和东丽区实际,建立东丽区工作体系,市、区联动,加大“周转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力度。2.完善担保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担保的体制与机制和专项资金操作平台,开展政策性补贴和风险分担;完善东丽区担保平台,通过为金融机构提供一定风险补偿政策方式和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回购风险补偿等方式帮助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3.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引导性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针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担保、投资等机构的引导性政策体系。制定完善科技金融奖励鼓励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优惠政策,并加大对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监管力度,引导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在落实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贷款总量和数量上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获得市政策性担保补贴的区内担保机构给予市级引导性担保补贴额一定比例的额外奖励。(二)组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积极组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善科技金融示范区贷款、投资、担保、保险、评估等功能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先期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1.培育发展银行业科技金融机构。加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力度。推进与大连银行、天津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合作协议和具体业务,聚集一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动产、仓单、税单、保单、股权、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新型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发展应收账款、保理、票据等供应链融资业务。创新融资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通过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论证的企业,创新融资模式与机制,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融资的便捷、高效与经济;对部分重点企业采取政策性分担风险与开展政策性担保贷款等方式和措施帮助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鼓励培育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引导其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赋予科技支行更灵活的机制和更独立的权限,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机制、风险控制政策、业务协同政策和专项拨备政策。2.建立和完善科技担保公司。加快担保公司良性发展。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大力发展融资性科技担保公司;积极有序推动东方海鑫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并引导促进各担保公司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创新担保产品。引导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开拓业务思路、扩大服务范围、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品种,建立“投、保、贷”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开发债权担保、股权担保、履约担保、担保换期权等业务品种,紧密围绕我区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按照产业类型设计金融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按照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政策完善我区政策性担保的体制机制和专项资金操作平台,开展政策性补贴和风险分担,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3.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资公司。积极引进设立基金公司。通过投资引导基金和政策服务,继续吸引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在我区设立基金,做大做强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企业投资力度。引导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区聚集。对获得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市、区各级各类资金给予重点扶持,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建立和完善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完善东发科技产业投资公司投资体制与机制,并积极推进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的创新合作模式,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为担保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当借款企业发生财务危机而无法偿还贷款时,由风险投资公司回购企业股权,为企业偿还贷款。通过对银行、担保、投资等机构引导与深层次的合作,实现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4.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在我区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探索信贷与投资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开办经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和期权投资业务,投资比例暂不超过上年末净资本的30%。按照相关政策,支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动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股权等质押贷款以及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5.探索组建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研究探索在我区设立专业化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成本高、利用率低的试验设备,实现资产轻量化经营。研究风险租赁业务的运行方式和途径,不断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适用的租赁产品和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售后回租、委托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租赁方式进驻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降低运营成本;探索、运用租赁模式开发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三)加快科技金融载体建设要建设科技金融支撑载体,通过科技金融大厦,为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建立科技金融大厦,发展科技金融超市,提供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整合现有楼宇资源,确立和推进科技金融大厦建设,建立科技金融超市,引导协调科技金融机构入驻科技金融大厦或在大厦内设立服务窗口,向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加大科技金融资源整合与引进。发挥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促进职能,会同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科技金融资源的整合与引进,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机构和市科委直属机构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科技金融大厦,推进东丽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科技金融亿元楼。对入驻科技金融大厦的科技金融机构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业绩给予奖励或房租补贴,加速科技金融大厦的发展,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大厦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打造成科技金融示范亿元楼,加快构建"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调动科技金融相关方积极性,加快形成具有东丽区特色的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的科技金融模式,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要实现区域内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促进经常性融资对接活动的开展。除了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市“融洽会”、“融资路演”等活动外,在以下几方面要取得进展。1.搭建区级科技金融对接平台。依托科技金融大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组织有资金需求企业尤其是通过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论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投资、担保、评估等机构的对接会,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需求;举办上市辅导培训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努力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定期与不定期召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培训会,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同市科委及银行等机构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会商机制,形成日常化、专题化的科技和金融融通桥梁。2.构建科技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建立“一网、两库”。在发挥科技金融大厦服务功能基础上,整合市区资源,建立东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网站平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业风险投资、银行信贷、产品保险、贷款担保、金融产品推介、企业上市等一站式咨询服务;设立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专家库,为重大项目和业务评审提供智力支持与咨询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投融资信息资源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和专利申请提供专业化服务。3.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与科技金融创新相适应的现代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数据库。引入专业机构,建立东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数据库,加大企业信息归集力度,加快企业信息更新速度,率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用体系的基础作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级体制。依托科技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信用辅导、信用评级等相关信用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级体制。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逐步扩大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数据库在金融机构中的影响力。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科委、财政局、金融办、工业经委、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科技金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加强区内部门协同联动按照示范区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发挥各自优势,落实相应责任,扎实推进示范区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制定有利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政策与措施;建立科技金融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在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机构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加强督导。(三)强化委区共建机制我区与市科委已经签订委、区工作会商框架协议,确定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创建市级科技金融示范区,在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上双方有关部门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推进科技金融示范区的建设。五、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第一阶段:科技金融示范区特色载体建设(2012年)。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及体系,确定一批与我区长期保持合作并在产品及业务操作模式上有创新精神的金融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第三方担保机构及市科委直属机构入驻我区的科技金融大厦,完成科技金融大厦的物理空间的整理与规划。建立专业的科技金融管理团队,引导、协调相关机构入驻或设立服务窗口,初步具备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搭建科技金融交流平台和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与市科委达成共建市级科技金融示范区的共识,并共同推进科技金融示范区的建设。第二阶段: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2013-2014年)。继续加大科技金融大厦企业与机构的招驻力度,打造科技金融亿元楼;建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加大对银行、担保、投资等机构的引导,发挥投资、担保、贷款联动效应,建成东丽区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全方位金融支撑体系和多渠道融资服务体系。科技和金融结合取得显著成效,金融对科技支撑作用显著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显著增强。第三阶段:科技金融引领与示范效果突显(2015-2016年)。科技金融大厦的聚集和辐射效应进一步显现,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政府专项资金引领放大、金融服务机构全面参与、科技与金融联动发展的新模式,基本形成“科技企业融资无障碍,资本投资低风险,金融服务全方位,财政投入高效益”的科技金融体系,在全市发挥科技金融引领与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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