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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东丽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政办〔2012〕14号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国土分局拟制的《东丽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东丽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精神,为圆满完成我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及市国土房管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国土资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尚斌义担任,副区长王连成、副区长刘峰、区长助理龚振波任副组长,沈文湘、王同海、崔家颖为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崔家颖局长担任。二、职责分工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成立2011年度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组,内设综合协调组、变化地块核查组、案件督办组、地块核查和案件查办组、宣传和信息公开组。(一)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审议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文件,汇总各类报表;对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和填表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协调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区监察局、市规划局东丽分局、公安东丽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农委、区执法局、区拆违办等部门做好相关的执法检查工作;编写2011年度土地矿产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和落实情况报告。(二)变化地块核查组工作职责负责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军用土地登记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有关内容进行审核;负责协调市国房局研究中心对卫片地块的规划情况进行审核,提供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及违法用地的规划核查认定信息;负责对地块基本情况、权属及地类情况进行审核,提供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违法用地的实测报告及地类认定信息;负责对项目类型、用地审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新增建设用地地块是否属于国家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负责利用“一张图”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批、供、用、补、查”信息监管平台对新增建设用地地块进行审核;负责对地块合法性和违法情况进行审核。(三)地块核查和案件查办组工作职责负责核实变化地块情况;对确定的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填写并上报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军用土地登记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拟定本辖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和落实情况报告;报部情况及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四)宣传和信息公开组工作职责负责结合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在区电视台、电台及报刊宣传报道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部分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代表性案件;向市国房局定期报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周报、月报及不定期报送简报,以便市局以此及时了解区县工作进展情况,并有计划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三、工作安排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5月31日),为整改查处和数据填报阶段。变化地块核查组、地块调查和案件查办组,按照国土资源部及市国房局的相关要求,完成变化地块内外业核查工作。根据内外业核查成果对变化地块涉及用地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进行辨别,并审查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填写有关规定的单项或汇总表格。同时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查处”的原则,对确认的违法用地项目,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履行各项处罚程序,落实“四到位”,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协调组报告;5月13日前,综合协调组完成全区自查情况汇总分析工作,并对各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并移交区监察局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5月31日前,综合协调组将工作情况及有关表格上报市国房局。第二阶段(2012年6月1日至8月10日),为督查验收阶段,迎接市国房局对我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验收。第三阶段(2012年8月11日至9月30日),为迎检和问责阶段,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组织的验收检查;9月15日前,向国土资源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9月30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四、工作要求(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的要求,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主动向区政府汇报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情况,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部各个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设机构要紧密配合,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提出有关意见,确保环节畅通,提高效率。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定岗、定职、定责,抽调精干人员参加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三)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区拆违办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报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附件:《东丽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东丽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尚斌义区长副组长:王连成副区长 刘 峰副区长龚振波区长助理成员:沈文湘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同海区监察局局长 崔家颖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市规划局东丽分局、公安东丽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农委、区广电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执法局、区拆违办、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有关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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