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政策文号: 东丽政办〔2019〕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4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东丽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为做好我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和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工作的部署,结合东丽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民生导向、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举措,在持续解决问题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东丽区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二、总体目标(一)切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把食品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坚持严字当头,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二)切实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健全和完善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消费全过程监管制度,堵住监管“缝隙”;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两个责任”;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控,提高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全力防控风险;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沟通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内部培训、风险自查、食品召回、全程记录、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法、隐患治理、量化分级、责任约谈、信用评价、信息公示、有奖举报等监管措施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案件、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的曝光力度,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遵法守法、严格自律。(四)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五)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组织对街道、园区和区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价考核,权重在3%(含)以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食品安全事件调查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肃问责食品安全领域失职、失责行为。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组织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人员、经费保障,推动基层食安办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绿色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继续推进放心农产品工程的深入实施;全面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三)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责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安全问题;规范流通秩序,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遏制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控,及时发现和控制违法违规保健食品;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开展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监测,提高抽检监测的靶向性;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全面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切实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及时查处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加大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现实危害;进一步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生产经营者的权益,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五)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责任。确定我区食品污染及食品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修订、标准跟踪评价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等工作积累数据,提供依据;收集和分析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掌握疾病来源,以便于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六)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积极构建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舆论引导、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情监测,提升投诉举报办理效率;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案源和线索,落实有奖举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质量管理规范,坚决守住生产经营的第一道防线;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责任单位依据创建标准、对照职责分工,抓好规定动作的落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提高群众的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四、监管项目和抽检批次(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植(殖)环节全年计划检测3264批次,具体安排如下:1.快速检测2460批次:(1)蔬菜、食用菌和水果进行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监测,抽检农产品1200批次;(2)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监督监测,抽检样品1000批次;(3)水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抽检样品260批次。2.实验室检测804批次:(1)饲料检测60批次,饲料添加剂检测20批次;(2)生鲜乳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样品24批次;(3)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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