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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9-2020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9-2020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2019-2020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9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东丽区2019-2020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量化考核表》等文件,特制定《东丽区2019-2020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为契机,以打造“美丽社区、美丽街道、美丽东丽”为目标,认真贯彻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行“数字化考核+第三方考核+专项考核”的新型考核模式,不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总体上台阶,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东丽。二、组织机构区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城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委、住建委、城管委、民政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文明办、爱卫办等部门组成,每月对各街道(功能区)实施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三、考核对象及范围按照城市管理责任分工,结合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际,将各街道(功能区)、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确定为考核对象,分为A类、B类和C类。A类:张贵庄街、丰年村街、华新街、东丽湖街、开发区管委会。B类:无瑕街、万新街、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金桥街。C类:住建委、城管委、民政局、运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交管)、公路局。A类、B类考核范围为全区域,C类考核范围为城市管理范围内业务工作。四、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一)街道(功能区)考核,权重100分(见附件1-9)1.环境卫生(A类20分;B类15分)(1)道路卫生: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全覆盖,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排水口净、墙根净。无散落垃圾、无粪便、无污迹;水洗道路无残存污迹,无漏洗痕迹,无积水、无油渍、无渣土、干净整洁、路见本色。冬季严格按照《冬季道路扫保作业规范》明确的作业时间、作业温度进行作业,早高峰时段严禁上路作业,结合气象条件(日间气温在3℃以上)在午间时段(10:00—15:00)对主干道和重点地区道路实施洗路作业。环卫工人着装规范,环卫车辆车体整洁、密闭。果皮箱、座椅等马路家具摆放规范、外观整洁、无破损,果皮箱无满冒外溢;中心城区、建成区、主次干道不能摆放垃圾桶。实施以克论净专项考核。(A类5分;B类5分)(2)垃圾收运: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收运标准,无垃圾堆存;落实《东丽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垃圾转运设施配套建设,构建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保持无害化处理率100%。(A类5分;B类5分)(3)垃圾分类:按照《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及居住区设置分类容器,对易腐垃圾(含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A类5分;B类3分)(4)公厕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公厕卫生保洁,及时更换损坏设施,合理设置公厕指示牌,完善公厕管理台账,加大巡回检查频次,提高公厕服务品质,确保公厕管理到位。(A类5分;B类2分)2.环境秩序(A类15分;B类10分)(1)市容秩序:提高创卫“十乱”整治、主次干道、铁路沿线市容秩序治理水平。(A类7.5分;B类5分)(2)违章建筑:违法建设拆除情况。(A类7.5分;B类5分)3.市容园林(A类15分;B类10分)(1)街景立面:规范主干路两侧底商牌匾设置,规范设立牌匾,恢复建筑物墙体外檐原貌。道路沿线、公园广场设置整齐美观的创文、创卫公益广告。(A类7.5分;B类5分)(2)园林绿化:提高园林植物(含行道树)、绿地、绿化设施等养护管理水平。(A类7.5分;B类5分)4.清洁社区:社区环境卫生、环境秩序良好,并按照社区“六无”标准进行治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A类15分;B类10分)5.河湖环境:按照市河(湖)长办要求,对辖区内河渠湖库的水质、堤岸和水面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加强河湖岸线管理,持续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水面、堤岸无垃圾,沿岸无垦殖、违建,水体、水质达到市相关要求。(A类10分;B类10分)6.数字城管:数字化城管工作发现、处置及按期办结情况。(A类5分;B类5分)7.创文暗访: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情况。(A类5分;B类5分)8.创卫暗访:卫生城区建设工作情况。(A类5分;B类5分)9.建筑垃圾:按照《东丽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和《东丽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整、合理利用。重点对拆迁村庄建筑垃圾按照集中堆存、外运、填埋三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无死角、全覆盖。(A类无此项考核内容;B类5分)10.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实现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生活垃圾有效管控、市容村貌规范整齐、畜禽散养有效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的工作目标。(A类无此项考核内容;B类15分)11.专项考核:按照全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及“双创”工作总体要求,每月根据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专项考核内容。(A类10分;B类10分)(二)加分项目(见附件10)一是将东丽区2019年民心工程中“美丽区域”“精品道路”“精品社区”做为城市管理考核加分项目。年终每验收合格一项,12月份城市管理考核成绩加1分。二是将天津市城市管理月考核联查项目纳入区城市管理月考核成绩。联查考核成绩第一名,成绩公布当月,参加考核街道成绩加1分;联查考核成绩第二名,参加考核街道不扣分;联查考核成绩第三、第四名,参加考核街道扣1分。三是建立城市管理考核、问责机制,并纳入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责清单的街道(功能区),第四季度平均成绩加1分。加分项目由区城管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加分。(三)扣分项目(见附件1、11、12)1.信访投诉:市“两台一报”媒体曝光、接收市、区8890便民热线、群众投诉办结情况;接收区城管微信公众号群众举报办结情况。(3分)2.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行政处罚、完成任务及依法履职等情况。(2分)3.暗查:A类街道(功能区)全域和B类重点区域发现问题双倍扣分。道路环境包括清扫保洁、暴露垃圾、垃圾容器、城市家具清洗等问题;马路餐桌、露天烧烤、占路加工、占路摆卖、僵尸车辆摆放、乱堆乱放、橱窗贴画等问题;社区管理包括社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及物业管理情况。(10分)(四)职能部门考核(见附件13)1.住建委:建筑(拆迁)工地管理、物业管理、拆改房屋等情况。(100分)2.城管委:环境卫生、市容园林、路灯照明、市政设施、停车秩序管理等情况。(100分)3.民政局:社区管理、无证殡葬点治理、无证养老院治理、建成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情况。(100分)4.运管局: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公交场站设施等问题情况。(100分)5.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综合执法情况。(100分)6.公安东丽分局:交通设施维护、违章停车管理、废弃车辆治理等情况。(100分)7.公路局:设施管理、道路养护和保洁等情况。(100分)五、考核方式(一)街道(功能区)1.区城管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汇总考核成绩,拟制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月通报。2.环境卫生、市容园林、信访投诉、数字城管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委负责。3.环境秩序、执法队伍建设考核工作由区执法局负责。4.清洁社区考核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5.河湖环境考核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6.创文暗访考核工作由区文明办负责。7.创卫暗访考核工作由区爱卫办负责。8.建筑垃圾考核工作由区住建委、城管委负责。9.专项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10.人居环境考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11.暗查考核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考核。(二)加分项目一是区城管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对各街道(功能区)“精品道路”“精品社区”“美丽区域”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推动和年终检查验收。二是区城管办对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三)职能部门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对职责范围内案件处置办结情况进行考核。六、结果运用在结果运用方面,每月分析城市管理考核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各街道(功能区)及相关委办局通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于次月第一周在《今日东丽》报刊公布,并在当月《东丽新闻》播出。七、奖惩办法(一)街道功能区1.参加区考(1)A类考核对象月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奖励10万元;达到85分(含)以上,奖励8万元;成绩在85分以下不予奖励且每低于1分扣减2万元街道财力。(2)B类考核对象月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奖励12万元;达到85分(含)以上,奖励10万元;成绩在85分以下不予奖励且每低于1分扣减5万元街道财力。(3)扣减资金用于奖励考核成绩优秀的街道(功能区)。A类街道(功能区)月考核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B类街道月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2.参加市考每月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成绩在环城四区排名第一,对参加考核的街道各奖励5万元;在环城四区排第二、第三、第四名不予奖励。(二)加分项目完成“美丽区域”“精品道路”“精品社区”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各奖励8万元。(三)职能部门月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奖励1万元;85分(含)至90分奖励5000元;85分以下不予奖励。(四)考核问责参照《东丽区城市管理问责暂行办法》,每季度问责一次。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带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城管办负责同志,对季度平均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且排名末位的街道(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其中对平均月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的所有街道(功能区)进行约谈;累计被约谈两次的街道(功能区),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带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城管办负责同志对街道(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年内月考核成绩累计3次低于85分(不含)且排名末位的街道(功能区),取消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年内月考核成绩累计6次低于85分(不含)且排名倒数第二的街道(功能区),取消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年内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且累计1次末位4次倒数第二、2次末位2次倒数第二的街道(功能区),取消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资格。园林绿化考核问责办法参照《东丽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19〕1号)文件执行。对道路卫生、垃圾收运等2项单项月考核成绩扣除15%至20%的,由属地街道(功能区)对环卫作业企业进行约谈;对月考核成绩扣除20%以上的,由区城管委和属地街道(功能区)对环卫作业企业进行约谈;累计约谈三次,区城管委将该企业及法人纳入东丽区环卫企业及法人黑名单,并依规解除合同关系。(五)奖补经费奖补经费每月汇总,按季度发放。经费主要用于各街道(功能区)、职能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运行、双创工作任务保障、专项治理等工作,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可用于作业机械投入。附件:1.东丽区2019年城市管理综合考核项目明细表2.东丽区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3.东丽区街景立面管理考核评分标准4.东丽区园林绿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5.东丽区河湖环境考核评分标准6.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暗访考核评分标准7.东丽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暗访考核评分标准8.东丽区建筑垃圾考核评分标准9.东丽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评分标准10.东丽区“美丽区域”“精品道路”“精品社区”创建标准11.东丽区执法队伍建设考核评分标准12.暗查评分标准13.东丽区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14.各街道、功能区城市管理考核范围一览表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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