俵口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及合同管理规定2019-08-22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政策文号:俵口政发〔2019〕12号 有效性:有效
俵口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及合同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及合同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一、财务管理规定(一)、实行村财政代管在不改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村合作社)财务所有权、支配权的前提下,将村合作社的账目、资金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统一代管。(二)、财务人员管理1、各村合作社报账员接受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村级各类经济业务日常处理、编制报表等工作。2、村合作社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须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并按规定办理财务交接手续,填制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签字。(三)、村合作社各项收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各村合作社建立以成员代表为主的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监会成员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审议权、财务收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各村合作社每月24日召开一次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对本村当月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审核单上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对村合作社经济收入来源,各项财务支出是否合理、合法进行审核和监控。1、农村合作社收入的监督管理①村合作社各项收入(包括借、贷款等)入账要严格执行“七签制”{经手人、理事长(村书记)、民主理财小组长、镇长、主管农业副镇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管会计。村合作社开支确需借款(或贷款)的,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报镇长批准;凡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不得报账。②财产处置、承发包收入等要审核“三会”记录和签订的合同,村合作社借款或贷款要审核村级“三会”记录和镇长的审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设置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③村合作社收入资金必须当日存入农商银行俵口支行的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代管资金账户。严禁坐收坐支、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每月报账时对村合作社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同时确保无白条抵库。④村合作社收入各种款项,必须使用天津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监制的《天津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的统一收据。村合作社所使用工票、出租车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统一由区农经站印制,严禁白条下账。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管理财务收据,用完一册收回之后,再行发放,并且每月审核一次收据的使用情况。2、农村合作社开支的监督管理①农村合作社资金支出严格履行组织、民主程序。各村要按照区纪委的批复设定大额度资金标准(东三村一万元,西五村五千元)。除国家规定的开支及水电费等支出外,超过大额标准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六步决策法”议事制度,支出票据后附“六步决策法”决议记录和相关依据。做到“一事一结”,严禁将一项开支分月结算;严禁将一项大额支出拆分肢解,开具多张票据“以大化小”入账。村合作社基本建设项目和需向村民筹资兴办的建设项目或公益事业项目,要严格按照严格执行“六步决策法”议事制度进行。超过20万元的工程必须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的办法,工程结束后实行专项公开。工程增项不能超过主体工程量的10%。正式发票由施工方提供,下账时要附有“六步决策法”会议记录、合同、工程结算等资料。不超过20万元,对施工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本着节省资金的原则,可以由村合作社买原料,组织村内有关人员进行施工;也可以要求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简化手续进行招投标。严禁将工程款从小工费列支,买原料款、超过5000元的小工费必须开具正式税票。非生产性开支主要包括租车费、村干部报酬、培训考察费等。村合作社租车必须使用区农经站统一印制的出租车审批单,每租用一次填写一张审批单,详细说明用车事项,不准公款租车办私事或外出旅游。取消招待费,实行工作餐标准,认真填写来客姓名,人数,事由。村干部(包括报账员)工资报酬支出要有镇党委文件或相关会议记录,报账员的工资不低于村“两委”的工资标准。禁止村级合作社借学习培训考察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镇各单位、各部门不准违规向各村合作社收取费用,加重农民负担。②农村合作社资金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村合作社各项支出实行“七签制”。严禁白条下账,百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合法票据,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方可下账。严格实行每笔支出由村书记先签字,报账员再付款程序。村干部不得无故向报账员借支现金,报账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留存现金,每月报账时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村合作社支取资金2000元以上的,要书面提出申请,详细说明资金用途,报镇长审批,书面申请要与票据一并入账。村合作社支出特别是大额支出,能采取转账结算的要用转账方式结算,不能转账结算的要经镇长审批。(四)、财务公开村合作社财务公开实行按月公开,需随时公开的随时进行公开。民主理财小组要坚持月理财制,做好村合作社财务监督记录。我镇每月的6日为财务公开日(节假日顺延),由村报账员填写每月财务收支明细表,加盖村监会印章,同时留下影像资料予以存档备查。二、合同管理规定村合作社各类合同的签订,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资源项目流转交易、资产租赁变卖等,全部都要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村合作社各类合同的签订,都要严格执行“六步决策法”议事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成员会议(成员代表会议)需应到会2/3以上人员参加,所作表决需参会人员2/3以上同意有效。特殊原因村合作社无法召开成员会议(成员代表会议)的,可入户征求意见。要印制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表,表中详细说明征求意见的事项,由村干部、成员代表、党员代表组成入户征求意见组,镇政府派人全程参与,被征求意见人在征求意见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并签名按手印,表决与召开会议表决人数要求相同。入户征求意见,原则上必须本社成员代表全覆盖,因成员代表外出务工等个人原因确实联系不上的,由入户征求意见组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可不再征求该户意见。合同变更、解约等情况,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经村合作社六步决策法议事制度通过,在镇财务合同管理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变更或解除。2019年8月21日(联系人:郭永胜; 联系电话:69331001)附件:俵口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及合同管理规定.doc

天津宁河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宁河区产业园区

天津宁河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宁河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