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食安办拟定的2015年北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北辰政办发〔2015〕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食安办拟定的《2015年北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6月29日2015年北辰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区食安办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确保全区人民饮食安全,持续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向好,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厉”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市、区有关文件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以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为主线,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措施,规范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开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依法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法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切实加强食安办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农业部(农质发〔2014〕14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农产品监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大宗农产品和农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饲料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食品生产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资格确保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自律制度、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继续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和合法票证出场(厂)齐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黑窝点”。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 三、目标分解(一)食用农产品监管。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监管强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实现全覆盖。2.蔬菜、生猪、水产、生鲜乳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兽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优质安全绿色产业全面发展壮大。3.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违法添加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4.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食品生产监管。1.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前抽查率不低于10%;组织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复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及时后处理率达到100%。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5.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三)食品流通监管。1.严格落实经营者网格化监管制度,巡查覆盖率达100%。2.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形成区局、监管所两级快速检测机制,速检任务完成率100%。3.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严格程序、依法实施的原则,全区抽样检验任务完成率100%。4.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年内计划再完成20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巩固提高已命名区县级示范店管理质量。5.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查处率100%。6.落实区局、监管所培训工作机制,注重培训效果。7.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区局、监管所两级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四)餐饮服务监管。1.全面落实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年监督覆盖率达100%。2.严格执行许可审批程序和标准,餐饮许可复查合格达标率达100%。3.继续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年终餐饮食品安全动态监督公示率达100%。4.严格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台账建档率达100%。5.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6.规范食品现场制售经营摊贩管理,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餐饮单位与监督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8.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处置率达100%。9.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稽查、考核,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100%。四、监管措施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治理整顿,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稳定可控。(一)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饲料安全和生猪屠宰监管。(农业部门负责)1.监测计划。(1)农委部门要以贯彻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主线,着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饲料质量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奠定坚实基础,饲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计划全年检测总数为150批次。其中,浓缩饲料、配合饲料78批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59批次;饲料原料5批次;饲料添加剂8批次。(2)种植业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品种类型按比例抽样,定期对生产基地农产品实施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残留监督监测(速测),并重点对农业设施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产品在暑期进行甲胺磷等农药残留的定量检验,计划对蔬菜、食用菌,速测及定量检测年监测样品任务3000个。对我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食用菌开展农残速测监督监测,计划完成年度自检样品任务10000个。养殖部门对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及家畜养殖场(户)、津张两家屠宰厂开展“瘦肉精”监督监测(速测),全年计划检测4000头份。对生鲜乳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实施监测。对21家获证生鲜乳收购站每季度抽检一次,计划全年抽检生鲜乳84批次,做到全覆盖。对水产品中违禁药物全年计划抽样监测100批次,对重点养殖品种:鲫鱼、南美白对虾、鲤鱼、白鲢、鳙鱼、细鳞斜颌鲴、丁鱼岁、中华绒螯蟹等品种实行快速检测,并实行“例行抽检”制度和上市前的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上市。开展禽产品氟喹诺酮监测。强化对禽类屠宰厂的监管,定期巡查,按照屠宰量的1‰进行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全年计划抽检600只份。为保障重大节日期间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畜养殖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的集中检测。计划速测猪、牛、羊“瘦肉精”100头份,禽产品氟喹诺酮残留检测90只份。监管措施。(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紧紧抓住农业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有利时机,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步伐,促进基层监管机构条件改善和人员配备,提高全程监管能力。同时,完善区级检测中心、镇检测站和基地检测点的建设,更新配备检测仪器,提高检测水平,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狠抓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和重大节日,严厉查处农药兽药隐形添加、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和隐患排查。二是狠抓假劣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春季、夏季和秋冬季3轮全覆盖大排查大治理集中执法行动。严格实施控药、控肥、控添加剂的措施,建立案件公开制度,强化日常质量控制。(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区、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的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与食品药品建立监管衔接制度,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在批发市场开展质量检测,严把农产品质量入市关。(4)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一是完成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由商务部门到农业部门的划转工作。二是落实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措施,严格生猪屠宰企业驻场官方“一岗三责”管理制度,开展肉品品质监测,选取部分屠宰企业进行肉品品质中水分等项目的检测。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长期打击的高压态势。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充分发挥食药、工商、质监“三局合一”大市场监管的体制优势,坚持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服务全职能、维权全过程的工作模式,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全程无缝隙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力度,消除监管死角,全面提高监管水平。1.生产环节(1)抽检计划。①组织对全区实施生产许可的22大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计200批次。②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测。(2)监管措施。①按照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定,依据职责分工,指导、监督各镇街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并组织实施。②按照市要求探索建立以企业承诺、自查报告、政府抽检、失信惩罚为主要内容的大型食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进一步理顺食品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服务食品产业发展。③按照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理念,制订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推进量化分级管理。④区局、监管所两级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遵守证后复审。组织开展培训教育、“食品安全大家行”等宣传活动,加强社会公众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⑤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受理工作,配合做好证前抽查和证后复审工作,监督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⑥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检测项目,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加强对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研判,形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分析报告》;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控。⑦针对企业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开展以“原料管理、成品管理、检测管理、生产环境、实物质量、添加剂使用、回收品处置”为重点环节的日常巡查;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大桶水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企业每两个月检查一次。⑧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⑨不定期采取抽查、交叉互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监管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进度实施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流通环节。(1)抽检计划。重点对农贸批发市场、社区农贸市场、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年内计划完成对30个品种3000个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量大,且投诉举报又比较集中的食品品种,计划完成对36个品种36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2)监管措施。①按照市关于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规定,依据职责分工,指导、监督各镇街监管所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并组织实施。②加强宣传培训,对内提高监管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对外增强食品经营者经营自律、守法诚信自觉性;通过开展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六进”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强化社会宣传。③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国家法定重大节日、春秋季开学以及夏季等重点时间段,儿童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节日性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④加大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五无”食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移送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⑤认真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药店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措施。⑥突出节日期间消费较集中的食品,突出以消费者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食品,突出外埠进津食品,突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⑦对示范店开展不少于两次复查工作。对复查不再符合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其管理示范店称号。夯实管理示范店建设,巩固提升管理示范店建设水平。⑧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信息应急处理机制,探索研究问题食品、食用农产品区域联动检查机制,构建区局、监管所联动监管执法模式。3.餐饮服务环节。(1)抽检计划。①计划对瘦肉精、甲醛、农残、亚硝、冷荤、黄曲霉素等开展快检1500份。②全区餐饮服务监督抽检品种21个品种,计划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各类大中小餐饮单位开展实验室检测450批。(2)监管措施。①按照市食品现场制售的监管规定,依据职责分工,指导、监督各镇街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并组织实施。②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周边和商业聚集区周边的餐饮单位为重点监管区域;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现制现售摊点、农家乐餐饮和重大活动接待场所的餐饮食品经营场所为重点监管场所;以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畜禽及其制品、豆制品、冷荤菜和自制饮料等食品为重点监控食品品种;以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库存食品质量、冷荤菜加工、烹饪加工过程、生熟食品分开、食品添加剂(五专)”、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污染设施、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环节的监管为重点监管环节,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预警,防范各类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③制定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机制,实行按网格定人员、按职能定目标、按责任定奖惩的“三定”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督导考评,落实执法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无缝隙、责任无空白的监管网络体系。④强化对一线监管人员餐饮食品安全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实训,充分发挥实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调查、会分析、能写作的综合性一线监管队伍。⑤创新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履职情况有痕迹;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推手,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市场周边餐饮服务存在的卫生条件差、无证餐饮食品突出等问题,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⑥针对中小餐馆、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卫生条件差,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对无证餐饮经营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小餐饮示范街、社区食堂及放心食品摊亭等。⑦逐步建立我区餐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餐饮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较为科学的餐饮食品安全信用和较为完善的服务系统,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信用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建设。⑧强化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菜品配料表公示备案制度。针对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问题,在布局和流程上加以限制,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顺序予以布局,接触生食、半成品、熟食的工具、设备、容器进行标识,严禁混用。⑨坚持全区联动、区间联合、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保障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保障工作流程,采取预防监督、风险评估、驻点监督、现场检测、巡查督导等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方式,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⑩按照餐饮环节监管职责划转,在交接前要制定详细的交接方案,落实人员、职责、交接内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部门负责)1.进一步完善我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全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进一步推动我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的开展。2.建立多部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探索信息沟通,数据利用,综合分析评估的工作模式。3.提升我区风险监测能力,推动辖区疾控机构监测能力建设。4.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数据汇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科学分析监测结果,积极探索监测数据的科学利用,更好地发挥预警作用。5.加强人员能力建设和督导检查,结合2015年的监测计划和任务,做好采样、检验和哨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监测质量。(四)放心食品工程建设。(商务部门负责)继续提升放心馒头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市商务委部署,继续推进放心馒头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放心馒头企业销售规模。五、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国务院及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做好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加强区、镇(街)两级食安办建设。食品安全机构改革中,区食安办作为政府抓手,主要担负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督导考评5大职责,要做实区、镇街两级食安办,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配足配强专职岗位人员,配好工作装备,拨足专项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和提升食安办的职能和地位。(二)强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建设。在原有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的基础上,切实织密网底。加强镇(街)村居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配备,提升村居信息协管员待遇,在各镇街全面推行聘用食品安全志愿者工作,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网底。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举报奖励金额向信息协管员、志愿者倾斜。(三)强化监管重心下移,实施扁平化网格化监管。在全区各镇街组建17个市场监管所,在全区最大食品农贸批发市场增设市场监管所,充实一线人员力量。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的统一部署,基层监管所将统一配备电子监管“单兵执法终端”,提高基层一线食品监管专业化执法能力。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依法向街镇监管所下放监管权和执法权,通过基层监管所“村居化片、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实现扁平化监管到村居;建立街镇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直报机制,监管信息通过“单兵执法终端”直接报送区级指挥中心数据库,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共享,压缩纵向管理层级。(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市公安机关成立专职刑侦部门打击食品犯罪的基础上,建立区级食品执法部门及公安刑侦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同时,探索建立由区食安办牵头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食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定期会商制度。(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按照“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消除隐患”的原则,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食用农产品和“两超一非”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五无”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办大要典型违法案件;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提升;堵塞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漏洞,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要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监管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各项目标的全面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中期督查。12月初对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业绩绩效考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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