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来源:区科技局发布时间:2019-10-1610:00政策原文:津南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目前,我区出台了《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南科技规〔201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原有的《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南政办发[2014]11号)按照该文件规定已于2019年4月12日废止,为保障我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需要制定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确保项目管理有据可依,形成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项目管理机制,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和《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结合本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及其附件《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程序》。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6章,包括总则、项目设立、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程序及附则。该办法明确了本区科技计划项目“435”扶持体系,“4”即支持四方面科技活动、“3”即三种支持方式、“5”即五类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四方面科技活动指:前沿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点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科学技术基础条件与设施建设。三种支持方式指:前补助、后补助和奖励。五类科技计划项目类别指:科学技术研究、农业科技创新、产品技术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产业支持五类科技计划项目,每类科技计划项目设立若干子项。 四、《管理办法》有效期《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津南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豆瓣网【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