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好《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津政办发〔2023〕19号),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东丽区全力以赴抓发展促经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见行见效,服务和保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东丽区关于落实<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二、主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营造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开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创新务实、包容和谐的人文环境,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三、主要内容《工作方案》围绕深化市场准入准营集成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推进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效率、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商事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扩大市场开放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共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了具体改革措施。四、组织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区级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落实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亲力亲为、主动谋划,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把责任落到岗位、到人员。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同配合。牵头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配合部门沟通,衔接重点任务,督促推动工作的落实,配合部门找准工作重点,全力以赴完成相关任务,形成落实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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