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政策文号:津静住建〔2021〕224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应用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区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提升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委依据《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服务机制,加强信息化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参建各方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的要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316号文)的成熟经验做法,对江苏省南京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地正在运行的“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调研。目前,该系统已经反复测试验证较为成熟,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在静海区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中推广应用此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系统介绍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多家公司联合研发,该平台由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系统、装配式建筑动态监测系统、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管理系统、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等多个系统组成。系统以单个部品(构件)为基本管理单元,以无线射频芯片RFID等为跟踪手段,分别采集部品设计、原材料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部品出库检验、运输过程、施工装配过程、监理验收及运营管理全周期的质量数据,实现装配式建筑质量可追溯、信息可监测。二、系统应用范围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由静海区住建委负责组建和维护,静海区范围内新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和运输单位,均应使用该系统。装配式建筑工程有关建设手续办理,相关信息录入。三、系统操作方法装配式建筑项目有关企业登录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写企业详细信息,通过主管部门认证后,即可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项目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构件生产等责任主体录入项目信息,在平台中实时查看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追溯信息;设计单位在产业化项目政策审查阶段上传项目图纸;生产单位在平台中实时录入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部品生产入库、部品运输单等信息;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进场的部品进行验收,对未按照规定预埋芯片及系统信息录入不全的部品应做退场处理,并在平台中实时录入施工、验收等信息;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检验,在平台中及时上传检验信息。四、有关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是运用“互联网+”科技手段,通过全过程跟踪和信息化、痕迹化管理,保障各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对装配式建筑质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这一系统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系统试运行后,能通过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的管理,原则上均通过系统线上实施。(二)加强培训,认真管理。近期将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各单位要选配专职人员参加培训,并组织企业内部培训与普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网络和硬件设备,对各工序从业人员认真管理,确保运用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常态化、熟练化。(三)建立制度,不断优化。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各主体责任单位运用该系统,并应加强对各主体责任单位的系统落实;监理单位应督促设计、施工、生产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录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各责任主体单位运用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情况纳入建设过程监管范围。在系统试运行实施过程中,如若发现系统问题或管理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我委或系统管理维护单位反馈,便于对系统进行改善(反馈方式在培训时告知)。(四)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将于2021年10月15日开通运行,请各单位及时注册账号,并完善单位信息。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天津静海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静海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