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统计局拟定的2011—2012年天津市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30日
政策文号:津政办发〔2011〕74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转发市统计局拟定的2011—2012年天津市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统计局拟定的《2011-2012年天津市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2011-2012年天津市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效避免统计调查的重复、交叉和矛盾,消除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国家统计局自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起实施企业一套表(以下简称一套表)。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2011年至2012年,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行业,以及科技、能源等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一套表。(二)主要任务。1.统一设计调查制度。以统计调查单位为对象,建立反映调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核心指标体系,规范、协调各专业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统计编码和使用要求,设计统一规范、体系完整、方便填报的一套表制度。2.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对现行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再设计,由以往全过程的分专业实施转变为依托信息化技术及现代管理手段,实现统计制度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等环节的统筹管理。3.统一实施联网直报。对企业数据采集过程进行统一组织。企业的原始数据通过网络直接报送至数据中心,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4.统一整合处理软件。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建立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二、统计调查内容和实施范围(一)统计调查内容。一套表指标设计以满足行业(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求为目标。调查表分年报和定期报表,涉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固定资产支出、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科技活动、信息化情况等方面内容。(二)纳入一套表的企业(单位):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非建筑业法人单位附营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标准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4.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5.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6.上述法人单位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三)纳入一套表的统计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和科技统计等专业。三、组织方式(一)统一布置,分级分专业培训。市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一套表工作,各区县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与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一套表业务培训采取分级、分专业培训的方式进行。市统计局统一组织编写培训手册,对区县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培训;区县统计局和业务主管部门采取统一组织、分专业讲解的方式对调查单位进行培训。(二)统一认定统计调查单位。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凡没有进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作为一套表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调查单位的认定、调整与维护、基本信息更新,均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三)统一部署和优化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全市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推荐的软件,市统计局负责软件的部署和功能改进、优化完善。(四)统一组织联网直报。纳入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向数据中心报送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进行修改数据等工作。暂不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调查单位,由统计部门代替其录入、审核上报基层数据。按规定不允许网报数据的调查单位仍按原报送方式提交基层表。(五)分级分专业审核数据,在线加工处理数据。一套表采取分级、分专业的数据审核方式,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逐级退回下级统计机构查实;企业按照退回修改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修改,重新上报,直至验收通过。各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借助统一的软件平台,按照各自权限分级汇总处理相关专业数据,完成综合表和汇总表。四、进度安排(一)2011年7月至8月,在北辰区组织试点。(二)2011年9月,搭建全市硬件与网络环境。(三)2011年10月至11月,在全市实行双轨运行(即在实施一套表制度的基础上,各专业同时按原报送方式和程序报送数据)。(四)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在全市正式实施一套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对一套表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统计局、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把实施一套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改善报送条件。组织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一套表实施任务。(二)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落实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制度,负责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报批工作,加强对各类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各级统计机构在执行统计调查制度过程中,不得改变指标名称、编码、口径范围。(三)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相关工作。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应用设备和环境的部署工作,编写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组织数据采集处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对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四)加强全过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把数据质量控制管理贯穿于一套表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要科学论证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业务培训;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统计调查制度的严格执行;要及时进行科学评估和改进。(五)加强宣传,取得各方支持。各级统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向调查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讲解实施一套表的目的意义,取得调查单位及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各级统计机构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实施一套表进展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一套表的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 天津市统计局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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